经济纠纷去哪个法院起诉
导读: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
原则上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专属管辖案件和符合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除外。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01
“原告就被告原则”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何为“住所地”:自然人的住所地为自然人户籍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4)何为“经常居住地”:自然人的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起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5)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02
特殊情形下的原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管辖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03
各类案件的特殊管辖规定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审民事案件及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包括:专利纠纷案件、着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商标权民事纠纷案件、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重大的涉港澳台民事案件、对于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法院作出裁判案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等。此外,江西省范围内,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
三、专门法院专属管辖
01
下列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事诉讼,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1)铁路旅客和行李、包裹运输合同纠纷;
(2)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和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
(3)国际铁路联运合同和铁路运输企业作为经营人的多式联运合同纠纷;
(4)代办托运、包装整理、仓储保管、接取送达等铁路运输延伸服务合同纠纷;
(5)铁路运输企业在装卸作业、线路维修等方面发生的委外劳务、承包等合同纠纷;
(6)与铁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施工有关的合同纠纷
(7)铁路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加工承揽、维护、服务等合同纠纷;
(8)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9)违反铁路安全保护法律、法规,造成铁路线路、机车车辆、安全保障设施及其他财产损害的侵权纠纷;
(10)因铁路建设及铁路运输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纠纷;
(11)对铁路运输企业财产权属发生争议的纠纷。
02
海事法院管辖
中国法人、公民之间,中国法人、公民同外国或地区法人、公民之间,外国或地区法人,公民之间的海事商事案件其收案范围主要包括:(1)海事侵权纠纷案件;(2)海商合同纠纷案件;(3)其他海事海商案件;(4)海事执行案件;(5)海事请求保全案件。
03
军事法院管辖
民事案件范围为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军内经济纠纷案件和指定管辖的案件。
04
现有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