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聘合同书本人不签字_解除劳动合同拒不签字怎么办

导读:
一、如果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通知工会并征求工会意见。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需要职工本人签字。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二、如果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通知工会并征求工会意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非必须让员工签字才能解除。
单位需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很多,比如员工医疗期满不能继续工作的、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进行裁员的等等。这是法律规定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无需征得员工同意。
征得员工同意的解除属于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与单方解除是并列关系,是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同方式。
当然员工也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很严格的,正因为无需征得员工同意,但又涉及员工切身利益,所以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条件,如果条件不符合或者任一程序环节错漏,都将构成违法解除,单位将来承担更重的法律后果。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需将意思及理由明白告知员工,书面的通知必须进行送达,送达的方式很多,一般在劳动合同中会有约定,在规章制度中也会规定。一般采取当面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邮件送达、微信短信送达等等,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已经送达就生效。
如果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直接送达解除通知,留下送达视频为证据即可。
职工不签字能解除合同吗,职工不签字该怎么办?
职工不签字当然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具备法律效益,并不只是约束单方,而是对双方进行约束,职工不签字就不算解除劳动合同。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要给员工补偿,一般是n+1倍工资,其实说白了,钱给够了,职工不会不签字的。
没有劳动者签字的劳动合同无效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此可见,劳动合同必须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签字或盖章才能生效,任何一方没签字,合同都不能生效。
若是在合同到期时员工没有提出辞职,企业自行拟定了新合同,默认职工续约?
即便是职工想要续签,也是在原有合同到期,合同权利义务即行终止后,合同当事人双方互相选择对方再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个新的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都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如果需要续签劳动合同,就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如果企业没有经过员工的允许就擅自拟定了劳动合同,明显违反了协商一致的原则,是单方行为,不能构成合意,所以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工作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并不是劳动合同一到期,员工的工作恰巧此时完成了,大多情况下,工作内容没办法和劳动合同同时结束。
比如,员工的劳动合同正是在他出差期间到期,此时他的工作还没有完成,出于对工作的负责,他才没有申请辞职想先把工作办完再提,类似这种情况并并不影响合同到期即终止,所以,不能作为续签的法律依据。
职工不签字能解除劳动合同吗,职工不签字怎么办?
首先,我们来看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哪些?
1、劳动者单方面解除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3、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
其次,根据题主的问题,我们主要讲后面两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一、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提出向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可以分为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事先通知工会,并征求工会的意见,没有公会的要提前告知全体员工。
2、如果用人单位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是违反《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单方面强硬要求解除劳动关系。
以上几种情况,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上需要用人单位盖章及劳动者签字确认,如果劳动者没有签字或用人单位没有盖章,那么该解除合同通知书无效。
如果是用人单位单方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不签字的,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可以在公司内部公示栏以公告张贴的形式告知员工,但需要注意一般要公示三日以上;
2、以EMS快递的形式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寄到员工法定居住地址,但在快递上明确写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字样,而且要快递员给回回执;
3、在当地官方媒体以公告形式进行解除劳动关系声明。
劳动合同解除的话,自然还是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来确定。总不能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就必须职工签字。毕竟职工签字同意解除合同,那是双方协议解除。如此一来,用人单位就不需要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劳动者的权益也是应当尊重和保护。总不能对方不签字,你还要强迫着对方签字吧。至于职工不签字解除劳动合同,那这就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问题。《劳动合同法》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上面是《劳动合同法》第39条涉及用人单位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也称为过错行辞退。若书员工没有上面法律规定的情形,那用人单位原则上不能辞退员工。若用人单位没有合法的理由辞退员工,那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有两种选择方式。一个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另一个则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赔偿金。特别说明一下,这个赔偿金是按照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两个月的工资来计算。其实多数劳动者还是比较简单,只要用人单位适当的予以补偿,多数人也愿意选择解除劳动合同。毕竟单位都不要你上班,这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难度很大,也没有多大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