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工伤在什么地方_工伤认定在哪里办理

导读: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3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职工受伤了谁申请工伤
1、 公司:事故发生以及职业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申请时间可以延长。
2、 用人单位没有申请工伤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经办机构
答:工伤鉴定要去参保地的工伤行政部门认定,如果没有参保,就到公司生产经营地去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后一般在60日内作出认定决定,认定下来时工伤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包括停工留薪期待遇和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照发,工伤费用按照规定享受100%报销。停工留薪期满后存在影响劳动能力的再去劳动能力鉴定,有伤残等级的就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鉴定应当到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去进行鉴定。
工伤鉴定的前提是要有所在地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认定决定书,而工伤认定的受理条件是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有劳动合同,所以没有劳动合同还需要去仲裁劳动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