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首付写女方名_婚后女方必须要还房贷吗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09.27821人收看
导读:
加名只要对方同意就行啊,当然银行也得同意。加名后就是婚前部分也变成共同财产了。 这个合理与否那是夫妻之间的事情,和旁人没关系的,加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相关知识——夫妻共同还贷那部分房产的增值额是否算作共同财产。

 

1、双方共同偿还的那部分贷款,如果发生在没有特殊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可以认为它是一种借贷关系或赠与关系,不会产生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

但是,如果共同还贷是发生在夫妻这样的特殊关系下,就不能简单地认为是一种借贷关系。从婚姻关系的角度出发,夫妻出资购房或还贷,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其目的必然是建立并形成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有关证据规则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还贷行为也应推定为是取得共有产权的一种意思表示。

2、不能否认婚前已取得房产证的一方,其所持有的权证确为代表物权的有效凭证,但我认为它在具有公信力的同时,并不能认定该产权完全是个人所有的产权。

基于上述主观因素,并在能证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前提下,参与还贷的一方有权确认对房屋的部分共有权。这是形成共同财产的客观因素。

3、如果将夫妻共同还贷行为视为一种债权关系,实际上是否定了共有人平等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而这恰恰是民事法律的一个基本原则。

不仅如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这条规定也再次说明,参与还贷一方与另一方就该购房贷款承担的是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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