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可以买到农村房_农村买地建房合法吗
导读:
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村宅基地按户划给使用。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能转给本农村集体成员,不能向非本农村集体以外的人员转让
我是农村人,首先要说一下,城里人买农村房子是没有法律保护的,当然这个你跟卖家签好合同,一般来说也没有什么问题。一般村里的房子都是自流地盖的房子,有的是用自己的田地跟老乡交换地皮建房子,很少有买卖一个情况,农村房子建好后拿到证件这房子地皮。都是永久的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为建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其权利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具有身份属性,其在一定程度上有福利性质。
如果受让方也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则应当认定买卖行为有效。因为根据《宪法》第十条,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农民作为经济组织的成员,对于宅基地拥有的是用益物权,即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其处分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所以,如果事后经过农村集体组织同意,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反之,则应认定其合同无效。也就是说,对于此种情况,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以及进行登记是农村宅基地转让有效的前提。
而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是无效的。理由是《宪法》第十条,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且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属性,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法取得。
然而,在现实当中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形式主要表现为农村居民对其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房屋进行转让,根据《物权法》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农村居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农民个人所有,这一点不存在争议。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受让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则其有效无效的区分与前述情形一样。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的受让方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此,似乎可以认定,转让房屋的协议是有效的,其实不然,理由是:根据《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有以下情况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物权法》地随房走的原则,农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自有房屋的转让,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一并处分,而农民的处分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房屋转让协议应当认定无效。 近几年,由于房地产业的繁荣,使农村土地尤其是城市郊区的土地价值一路飙升。
造成关于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转让纠纷越来越多,针对此种情况,北京市高院《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第一项指出,目前涉及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的案件主要有以下情况:从诉讼双方和案由来看,主要为房屋出卖人诉买受人,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收回房屋;从买卖双方身份来看,出卖人为农村村民,买受人主要是城市居民或外村村民,也有出卖给同村村民的情况;从交易发生的时间看,多发生在起诉前两年以上,有的甚至在10年以上;从合同履行来看,大多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出卖人交付了房屋,买受人入住并给付了房款,但多未办理房屋登记变更或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从诉讼的起因来看,多缘于土地增值以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因素,房屋现值或拆迁补偿价格远远高于原房屋买卖价格,出卖人受利益驱动而起诉;从标的物现状来看,有的房屋已经过装修、翻建、改建等添附行为。
关于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的认定,纪要第二项指出,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对于此类案件处理原则,土流网有三点要指出:
【一】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审理此类案件应实事求是地看待上述背景,要考虑到目前城乡界限仍未完全打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仍有一定的封闭性,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目前法律、政策限制集体土地流转是一种现实;同时要认识到此类案件产生的复杂性,并妥善解决相关的利益冲突和矛盾。
【二】要注重判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判决要以“有利于妥善解决现有纠纷、有利于规范当事人交易行为”为指导,起到制约农民审慎处分自己房屋的积极效果。
【三】要综合权衡买卖双方的利益。首先,要全面考虑到合同无效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尤其是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买受人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的差异造成的损失;其次,对于买受人已经翻建、扩建房屋的情况,应对其添附价值进行补偿;再次,判决返还、腾退房屋同时应注意妥善安置房屋买受人,为其留出合理的腾退时间,避免单纯判决腾退房屋给当事人带来的消极影响。
国家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比较严格,宅基地属于当地农村集体所有,不可以随意买卖、交易,如果你是城市户口买农村房子,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会得到相关的法律保护;如果你是别的村集体成员,如果能得到你购买房产地的村集体同意并获得有效文书,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如果你就是本集体买本集体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所以,你如果只是想证明房子是你买的,那你只要有相应的合同,有相应的见证人证明,就都可以证明房子是你买的,但能不能得到法律保护就是
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村宅基地按户划给使用。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能转给本农村集体成员,不能向非本农村集体以外的人员转让。
农村的房子是不可以随便买卖的。毕竟农村的房子是宅基地。但是,有不少购房者还是会选择购买农村的房子。想要合法的情况买农村的房子,卖者和卖者只要符合相关的条件,也是可以通过申请,正常购房的。那么,买农村的房子怎么买卖合法?农村房子买卖需要注意什么?
买农村的房子怎么买卖合法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农村房子买卖需要注意什么
1、关于农村宅基地建房能否买卖的问题,我国并没有正式的法律法规予以规定,《物权法》第153条中说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有着严格的身份限制,即只有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才可以依法取得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且宅基地的分配制度实行一户一宅制;
3、同时,根据房地一体的原则,当宅基地上所建房屋被转让,该土地的使用权也随之一并被转让,所以农村宅基地只能出售给集体组织以内的成员,《土地管理法》第63条明文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该禁止性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作了严格的限制,这样看来,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在集体,使用权仅限于村民;
4、值得注意的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买房人已经办理了房产证,并将自己的户口也落户到了农村,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法院会判决双方合同有效;
以上就是关于买农村的房子怎么买卖合法和农村房子买卖需要注意什么的问题介绍,正常情况下,农村的宅基地是不可以随便买卖的。如果按照上述的流程进行办理,农村的宅基地也是可以正常买卖的。当然了,在购买农村房子的时候,各项细节还是要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