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去公证处写不了遗嘱_写好了遗嘱但是没有公证

姚平婚姻家事律师 2022.10.12来源:律总管75人收看
导读:
自书遗嘱存在的效力风险。准确地讲,这里的“效力”应当是“真假”。就是说,遗嘱人死亡后,一方虽然持有自书遗嘱,但是,其他继承人仍然会对该遗嘱提出异议。比如,该遗嘱并非遗嘱人亲自书写。这时,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确定案涉遗嘱是否为遗嘱人亲笔书写。而如果持有遗嘱的一方不能提供鉴定样本即不能提供双方认可的遗嘱人的亲笔书写的其他文字,那么,司法鉴定将因为没有样本而无法进行。如果是这样,遗嘱的真假或效力就无法确认。新闻中曾经报道的书许麟庐遗产案,就曾经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如果这份遗嘱是本人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书写的,且有日期、签名和手印,且后面该人没有再写过第二份遗嘱,那么这份遗嘱是是完全具有法律效力的。

遗嘱本来分成五种,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和公正遗嘱,其中效力最强的是公正遗嘱,效力最弱的是口头遗嘱。日常生活中自书遗嘱最多。

所谓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40条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不过需要提醒注意的是:

1.该遗嘱必须是意识清醒情况下,立遗嘱人本人的亲笔书写。如果立遗嘱人在书写日期期间已经换有老年痴呆症,那么这种情况下一般就认为该遗嘱是在立遗嘱人意识不清醒的情况下签署的,可能并非本人真实意愿,所以一般会认定该遗嘱是无效的。

2.遗嘱必须写明日期和签名。签名的目的是立遗嘱人明确知道自己已经签属了文件。而日期直接决定了遗嘱的时效性,有时候时间点会是确定该遗嘱是否生效的唯一依据。所以这两点也是法律要求必须具备的信息。

只要你书写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就是属于有法律效力的,是否公正并不影响遗嘱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遗嘱法律效力更高。

一、自书遗嘱属于我国继承法规定的遗嘱形式,同时还有符合下列条件

1、书写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处分的财产属于自己的所有

3、对财产的处理是自己的本意,未受到胁迫、威胁。

二、自书遗嘱在继承开始后,如果有继承人不认可,就会涉及到笔迹鉴定等程序,这时候就比较麻烦了,笔迹鉴定是需要检材的,被继承人已经去世,有时候不好取得。如果是经过公证的遗嘱,法院可以直接认定。

三、对于想订立遗嘱的人,最好还是选择公证或者律师见证,这样在发生继承纠纷时,会省去很多麻烦。老人订立遗嘱,就是为了自己百年后,儿女能少一些纠纷,如果是订立遗嘱出现问题,那就回适得其反了。

案涉遗嘱是否有效,需要根据不同的遗嘱形式予以判断。

1、遗嘱形式。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有五种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每一种遗嘱形式,其生效条件各不相同。

2、根据题目,案涉遗嘱可能是自书遗嘱,或者是代书遗嘱。

(1)自书遗嘱。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可见,自书遗嘱须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如果案涉遗嘱是自书遗嘱,由于遗嘱中已经有了日期、签名、手印,因此,尽管没有公证,该遗嘱也是有效的。

(2)代书遗嘱。继承法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可见,代书遗嘱必须有见证人。鉴于题目中没有提到见证人,因此,如果案涉遗嘱为代书遗嘱的,则确定是无效的。

3、自书遗嘱存在的效力风险。准确地讲,这里的“效力”应当是“真假”。就是说,遗嘱人死亡后,一方虽然持有自书遗嘱,但是,其他继承人仍然会对该遗嘱提出异议。比如,该遗嘱并非遗嘱人亲自书写。这时,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确定案涉遗嘱是否为遗嘱人亲笔书写。而如果持有遗嘱的一方不能提供鉴定样本即不能提供双方认可的遗嘱人的亲笔书写的其他文字,那么,司法鉴定将因为没有样本而无法进行。如果是这样,遗嘱的真假或效力就无法确认。新闻中曾经报道的书许麟庐遗产案,就曾经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其实,自书遗嘱是继承法规定的一种遗嘱形式,除了满足法定的亲笔书写、签名签日期外,一份遗嘱内容如果要被认定有效,还需要满足其它法定条件,其中比较关键的有几点:

1、立遗嘱人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2、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3、遗嘱中涉及权利处分的应当满足权利合法、有权处分;

4、分配方案必须清晰准确,保证权利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唯一对应;

5、对于继承人或依赖于被继承人扶养的人需要特别照顾的应当作出合理安排。

我亲身经历的一件事吧,朋友的爷爷就是这样写的遗嘱,本以为没有问题,结果百年之后, 家里争起财产来,这个遗嘱只是做为一个参考,完全没有任何意义,按当时律师的说法是:这个遗嘱无法证明是本人所写,笔记鉴定也不能做为唯一证据,而当时的见证人也因为是有利益关系,所以不能做为证明人,那么当时这个遗嘱是无效的。所以要求能提供这份遗嘱有几个证明。

1.遗嘱是本人所写

2.写遗嘱时本人精神状态清醒。

3.写遗嘱时没有受人胁迫。

4.写遗嘱时没有被人欺骗

5.写遗嘱时是完全自愿

6写遗嘱时有其它二个完全不相关的人在场,最好是律师二名,

7.有写遗嘱时的录像录音资料。

上面的这些证明简直是太麻烦到无法证明了,所以最好是生前分割,或是找公证。

一、遗嘱分三种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

在很多问题中,我反复强调一个问题,就是遗嘱主要分三种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每一种遗嘱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都是有效的,只是在上述几种遗嘱都存在的情况下,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强的。故,并非只有公证遗嘱才有法律效力,符合法律要件的遗嘱都是有效的。

二、只有日期、签名和手印的到底属于哪种形式的遗嘱

自书遗嘱,需要立遗嘱人自己写下遗嘱的主要内容,然后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遗嘱内容由他人代写,立遗嘱人只是签名、按手印、写明日期,那么这就不是一份自书遗嘱,只能看,这是否属于一份代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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