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民间借贷构成诈骗_民间借贷被诬陷非法集资

导读:
五种民间借贷构成诈骗
1.民间借贷之所以被和诈骗区分开,最大的差别就是在借款之时,借款人有没有对所借款项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
我们所谓的民间借贷,属于民事领域之间平等主体的借贷关系,一般指的是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借款人在借款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之所以不还钱,往往是因为在借款之后自身经济状况紧张或者出现其他状况导致不想还钱或者还不了钱。
反观诈骗,指的是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受害者交出财物并据为己有的行为。必须要求行为人在向出借人借钱的时候就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种目的通常以一定的行为表现出来:比如说借钱是为了做生意,结果是拿去赌博和吸毒,或者借了钱后就跑路等等。
2.民间借贷是民事行为,而诈骗,轻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重者构成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
民间借贷被诬陷非法集资
诈骗罪是公诉犯罪,在向公安机关报警之后,公安机关会按照一定的标准立案,该标准为: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也就是说,必须拿着自己初步受骗的证据去报案才可以,空口无凭不会立案。诈骗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一般是3000元(全国部分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
区分民间借贷和诈骗最简单方法是:
二者主观故意不同。民间借贷双方当事人主观上都不具有非法占有对方钱财的故意。诈骗反之,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对方钱财的故意。
争议解决方式不同。民间借贷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的借贷民事法律行为,受民法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借贷双方对借贷发生任何相关争议,都可以自行协商解决、要求有关机关或他人调解解决、提起民事诉讼解决。诈骗是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法律行为,受治安处罚法或者刑法调整,解决的方法是公安机关侦查认为不构成刑事诈骗罪的,对其进行治安处罚;公安机关侦查认为构成刑事诈骗罪的,就对其立案,开始刑事诉讼程序。
公安局怎么认定某一行为是诈骗: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客观要件:具有损害事实,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包括既遂、未遂、中止、预备等);
主体要件: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故意。
公安局在发现某一行为时,若某一行为同时符合上述四个构成要件,那么该行为就会被公安机关认为是诈骗。
公安机关对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从诈骗后果上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因此,只要诈骗达到上述金额就会被公安机关立案。
从诈骗(未遂)情节上看。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数额无法查清的情况下,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因此,即使没有达到规定的诈骗数额,但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也要立案。
当然诈骗形式多种多样,也并不是所有的诈骗都会被公安机关立案。比如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又如诈骗数额达不到数额较大标准,或者诈骗情节显著轻微的,公安机关也不会立案。
综上,民间借贷与诈骗,性质不同,处理的方式、方法也就不同。所以,在日常生活当中,仔细甄别到底是民间借贷还是诈骗,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而言,具有重大的作用。
再来谈一下公安局对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简单的说就两点,有可能需要追究的犯罪事实发生,涉案金额达到立案标准(一般3000以上,经济发达的地方高点)
通常的审查角度来审查行为人的行为属性
1、看钱的用途
2、看拿钱是否有诈骗手段
3、看还款能力(这点非常重要,应该综合评价,拿钱时,拿钱后的还款能力)
4、不能还钱的原因
5、有无实际还款的行为
6、不能还款的态度。办案人员可能会从这些角度来综合判断行为人的行为属性。
建议有需求的朋友,结合自身情况,梳理下相关情况,摸清事情的状态,好有针对性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