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聘好还是辞职好_辞职了可以要求补偿吗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同时第46条又就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作出明确列举,其中并不包括劳动者主动提前30日书面向单位辞职的情形。由于你是主动辞职,故用人单位可以不给予离职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法律强制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特殊经济补偿,其目的在于制裁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和合理提高劳动者福利。《劳动合同法》第46条就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作出明确列举,其中并不包括劳动者主动提前30日书面向单位辞职的情形。
自己辞职是否有补偿,要分开来看!因为这其中很多条件和因素会导致不同的结果。
一、没有补偿的情形
正常来说,如果是自己主动辞职,一般是没有补偿的。因为《劳动合同法》上也有规定,员工在试用期提前3日,非试用期以书面的方式提前30日通知公司的,劳动合同解除。这种就是我们常说的辞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只需要结清你的离职工资即可,不存在额外的经济补偿。
二、有补偿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里有规定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员工可以被迫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过正因为这种特殊情况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从公司的角度肯定不会主动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都是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才能拿到。所以这里就需要员工有足够的证据,因此按照正常的辞职手续,很难拿到有效证据,那我们就结合三种常见的情况来谈一谈如何离职才有机会拿到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
这一类常见的具体情况有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不让公司进入公司区域等。这种情况我们取证还是有一些难度的,特别是调岗、不让进入公司区域,一般这种很难拿到书面的有效证据,一般只能通过视频、录音等方式来证明,不过最有效的还是有公章或领导签字的书面证据。
有的这些证据,我们就可以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公司,但一定要写明是因为什么原因被迫离职的。建议最好是通过邮寄的方式来固定证据。具体后面会讲操作流程。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这是很多员工都会遇到的情况,要么就是拖欠工资,要么就是不足额发放工资(也就是克扣工资)。
拖欠工资。这种一般要取证证明公司在本月底之前还没发放上个月工资,就属于拖欠工资。所以我们在到了这个时间后,也是要以邮寄的方式通知公司来固定证据,防止你和公司说了后,公司立即就把工资发给你了。
克扣工资。这类明目就多了,比如罚款、无理由的扣绩效、扣工资等等,这个取证比较简单,只要能证明前后两次工资的差距就可以了。如果没有工资条的,那么利用工资发放记录也可以,不过这个要配合考勤来做辅助证明。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这个就更好取证了,交没交社保,只要自己去打一个参保证明即可,如果完全没有开户的,那么公司也没办法证明。所以这一块的证据是最简单的。
三、被迫离职,如何邮寄给公司才有效?
我们知道,只有书面的证据才是最有效的,那么通知公司自然也是邮寄的方式才可靠。因为你直接给公司,公司完全可以说没收到。所以以邮寄的方式,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邮寄件的封面一定要写明邮寄的内容,比如“XX因XX公司XX行为而被迫离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通知函”。只有写清楚了内容,即便公司拒收,那么之后的责任也是公司承担。
2、邮寄件的内容里,一定要写清楚公司具体的违规行为,自己是依据《劳动合同法》哪一条被迫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关键的一点一定要写,就是“请公司与X月X日之前安排人员进行工作交接,若超期不安排,一切责任后果由公司承担”。因为工作交接时员工的义务,如果公司故意不安排人员交接来拖延时间,也是麻烦事。所以这样写了以后,你可以讲自己的工作交接以文字的行为邮寄给公司即可,确保旅行了自己的义务。
3、在邮寄前,一定要记得拍封面照,另外保存好邮寄记录(现在都是在邮寄公司的系统里可以查询到)。
总的来说,如果想主动辞职且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就一定要是符合被迫离职的情形,并且自己能够固定好证据,接下来就是花时间去进行劳动仲裁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
2、在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有关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下,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由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裁员的情况下,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5、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以后,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因此不愿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继续存续,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