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想过了对方不肯离婚怎么办_想离婚对方不肯有什么办法吗?

导读:
当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时,想要顺利离婚,需要做好下面两件事:
第一件:起诉离婚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离婚时只能走诉讼离婚这条路。起诉前先要准备好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案件受理后法院会先安排调解,目的是尽量劝和,如果调解不成再开庭审理。这时为了尽快离婚就需要下面这件事。
第二件: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法院在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时考虑的唯一因素就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通常情况下,第一次起诉法院会以夫妻感情未破裂为由,不准离婚。即使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但如果有下列情况时,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即《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4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下列情况也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后,那肯定是过不下去了,双方就会各奔东西。这就要求夫妻双方好好商量,达成协议后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如果是为财产分割和孩子监护有分歧,始终不能达成协议,这就只有通过法律诉讼离婚。像题主所说的“他以死相逼不同意离婚”,你们也只要在法庭上见。
通过法院诉讼离婚,法院需要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只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才会判决准予离婚。另有夫妻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超过两年的,则法院一般会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准予离婚。有不少人误认为分居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对法律的误解。夫妻只能通过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是诉讼到法院离婚。
离婚确是一个很难抉择的问题,尤其是女人涉及到的情感问题和孩子的抚养问题等等,的确难于放下。对于已经死亡的婚姻,还是不能苟延残喘的好,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对感情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另一半的不负责任。
不过,本着“劝合不劝分”的原则,对于离婚的问题还是要慎重考虑。夫妻感情如果能够有缓和的余地,还是尽量不要离婚。再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看看,如果真的过不下去了,再离也不晚。
婚姻是我们每个普通人都要经历的人生,许多人能终生相伴,许多人却最终逃脱不了分手的宿命。离婚对于我们来说已经是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近几年来离婚率居高不下,每天排队登记结婚的和排队离婚的人一样多,让人不由的感叹,再深的感情也是说淡就淡了,再美的海誓山盟也逃脱不了劳燕分飞的结局。
那么如果一个人想要离婚的话,离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呢?男方(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呢?且看法律如何规定?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
1、双方自愿离婚
如果双方均自愿离婚,男女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地方),同时要求:一是双方确实自愿,二是对子女、共同财产等家庭事务处理完结(要求有离婚协议书)才准予离婚,并发给蓝色的离婚证,上交红色的结婚证。
2、一方要求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
现实中,并非每个人都想离婚,一方想离,另一方不离的话则需:
(1)可由有关部门调解(村委会、居委会、司法所等);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先进行调解,因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法院也是尽量调和不调离。
如果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都没有办法,那么法院在查明有以下情形的时候就会判决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特殊情况不得提出离婚:
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为了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二是,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案件,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三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综上,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选择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通过审理查明男女双方确实感情破裂,且符合法律规定,则判决准予离婚。如否,则不准离婚,一方可在六个月后再行起诉。
离婚,对有些人来说或许是个解脱,不爱了,没有感情了,何必强求在一起。但对于有些人来说确是两败俱伤,失败的人生,对于我们的孩子的来说,是他们心里永远无法抹去的伤痕,甚至会影响孩子的性格乃至一生。希望我们每个人在对待婚姻问题时要三思再三思,多想想我们可爱的孩子。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我就是这样,我老公出轨找小三,自己的双胞胎儿子也不管
我就是这样,老公出轨找小三。而且还吸毒。自己的儿子不管不问,我去法院起诉。要么找出轨的证据。要么找同居的证据。你说我这天天上班哪有时间去找。尽管村里有看到他带那个女人回去过。但你说谁能给你证明嘛。反正这种渣男我是不要。准备过半年再去起诉。
不是女方不同意,一,是自己不舍。二,是自己心软。三,是自己过错。四,是自己不决断。
谢谢邀请哈。有个朋友曾经说过类似的事情,借着对方不同意结婚这段时间,给自己出了十个问题,我记得的问题有:对方是不是值得你留恋?你离开他后自己能不能接受什么什么的?诸如此类问题等等吧。说不服自己,那么就去修复感情。都说服自己了,那么就起诉离婚就可以了。中国人的惯例,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张爱玲有篇文章是《一别一辈子》,我也恰巧有篇读后感,一并发出来,供参考吧!
即使在同一个小小的城市,也不曾再相逢。某一天某一刻,走在同一条街上,也看不见对方。先是感叹,后来是无奈。
也许你很幸福,因为找到另一个适合自己的人。
也许你不幸福,因为可能你这一生就只有那个人真正用心在你身上。
很久很久,没有对方的消息,也不再想起这个人,也是不想再想起。
离婚对夫妻双方来讲是一件痛苦的事,不管谁提出来,两人都要经过一番斗争,最后才能决定,而一方不同意有很多原因。
女方独立生活的能力不如男人,离婚的影响更大,在离婚时会因为多种条件不满意不想离婚,怕以后生活困难,不达到自己的要求不离婚,作为丈夫,如果她不是太过分要求,妥协一点,毕竟夫妻一场,没有必要继续伤害,有点男人的气度,满足条件,好聚好散。
女人非常恋旧情,只要不是彻底伤心,一般割舍不了那段感情,要离婚时会想起许多美好时光,很容易后悔,这时有条件的就需要分开住一段时间,双方都冷静一下,过一段单身生活,看离开对方行不行,如果双方都能适应,随着时间的推移,感情淡化,也就同意离婚了。
如果女方有问题,出轨,为人不行,触犯了道德底线,无法宽容,还撒泼,对待这种人只好法院见,起诉前双方要分居,以免做出过激的事情。
妥善处理离婚,将伤害降到最低,这是最聪明的男人,离婚后,不要联系,至于以后是复婚还是再婚,要看各自的感受,一切顺其自然。
我们国家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 一种是去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婚后财产以及子女扶养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 那么夫妻双方只需要订立书面的离婚协议,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这种协议离婚的好处是比较方便快捷。 办完手续后, 双方立即解除婚姻关系。
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婚后共同财产的分配或者子女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或者一方同意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 这种情况下,想离婚的一方只能主动去法院起诉离婚, 由法院来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诉讼离婚的时候,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想离婚的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如果证据充分,或者存在法定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情况, 法院才有可能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判决双方离婚。否则很有可能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候不判离。
如果第一次没有叛离, 想离婚的一方需要在半年后再次起诉离婚 ,一般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判离的可能性会比较大。
只有夫妻双方 被判决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基础之上才会涉及到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扶养权的问题
总之诉讼离婚比协议离婚更复杂一些, 耗时会长一些。 但是不论是哪种离婚方式, 一个不幸的婚姻总是有办法可以解决的。
谢谢邀请。对方不同意离婚,那就是不可能进行协议离婚了,只能走法律途径了。
你可以先找这方面的资深律师咨询一下,把你的婚姻状况如实,细致的反映出来,不要隐瞒,让律师根据你的情况分析一下,会胜诉还是败诉,会给你一个大概的意见的。
真要起诉,你就按有关要求把相关材料充份准备好,证据材料越充分越好。
另一种情况是,你们可以分居,两年后如果还不能协议离婚,走法律程序时会有利一点。
对方不同意离婚很好办,有两种办法可供选择:
一、你也别离婚了,好好过日子。
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说明他对于婚姻还是有希望的,对于你还是有感情的,至少他认为现在的生活比离婚好。
遇到这样的情况,你也应当深刻的反省一下自己,看看自己的离婚原因。如果两个人没有什么主要的矛盾,互谅互让一下,能过好日子还是过日子吧。毕竟成立一个家庭是不容易的,离婚这条路也不是好走的,离婚之后过的你也许会更痛苦。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二、你坚持要离婚,那就只有到法院起诉离婚了。
因为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坚持要离婚的,经过人民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也就是说,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那么想离婚,你只有到人民法院起诉了。
人民法院会根据你们的具体情况,先行调解,可以调能离婚也可以调解和好。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会及时判决的,但是判决有可能判决离婚,也有可能判决不准予离婚。
对于不准予离婚的判决,你可以上诉,也可以在六个月以后另行起诉,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会判决离婚的。
如果夫妻两人感情破裂,分居达两年以上,男女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庭递交起诉状(又叫民事诉状),写明原被告姓名性别籍族,地址电话号码,写出诉讼情求的想法(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要写明)法院可根据你的诉讼判决。离婚要有事实与理由。起诉方应把感情破裂的经过,如女方受到家庭暴力受伤,报警和在医院住院抓药的证明也须附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第一次法院不判决离婚,他本着挽救双方婚姻而着想。如果从判决之日在六个月以内,你们婚姻没有复合,你满六个月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另一方不同意也可判离。关注社会情感文化,帮你排扰解难。。
不管你坚决不坚决,要看你离婚的理由是什么?没有正当理由,你坚决也得变成妥协。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我劝你还是别闹了!真的是伤不起呵!
当你想要耗费社会人力资源时,请尊重一下别人的劳动强度,大厅里离婚的都排成队,你说服务人员累不累?
我认为你内心很脆弱,嘴上却那么强硬。如果要是有幸见到你,我保证让你这种强硬态度立刻崩溃。因为我相信你没有什么正当的离婚理由。要是家暴或者对方出轨,凭你的个性绝不会错过这个提问的机会,会把对方的事情和错误合盘托出,甚至罄竹难书。
如果没有协议离婚可能的话,可以考虑到法院起诉离婚,到被告所在地法院办理起诉手续,如果符合法律上规定的可以直接判决离婚的情形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法院可以直接判决离婚。如果不符合,对方不同意离婚的话,法院第一次会判决不离,过六个月第二次起诉会直接判决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