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钱就要不回来了吗?(被执行人无钱无财产该怎么办)

导读:
我是一名员工,公司经营不善拖欠工资,案件好不容易打完了仲裁、一审、二审,但是我去申请强制执行却告诉我公司没有财产了怎么办,我的工资就真的要不回来了吗?
说实话,这几年因为疫情的原因,的确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公司盈利都受到了影响,有的公司的确是想好好做但是无能为力,但有的公司却是老板香车宝马,员工沦落街头。那么针对起诉公司后如何强制执行以及后续无财产可供执行如何处理,律师解答如下:
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针对劳动争议案件,律师特别要提一句,如果已经发现公司经营不善濒临倒闭这种情况了,那么在申请仲裁的时候一定要将自己所有的诉求都列明,因为一旦上到法院,对于新的诉求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先要经过仲裁程序,案件进入到法院,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都不会再给你新增、变更诉求的机会。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走完了所有的诉讼程序,等到案件作出判决且判决生效后,案件原告/申请人就可以立马拿着生效判决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过程首先是去法院立案,立案后你的案件就会交到法院执行局分配法官处理,法官会通过法院的执行系统对被执行人也就是案件的败诉方进行财产查控,例如查控对方名下的银行卡、房产、股份等等,如果全部查控结果显示有财产,就划扣财产后执行结束;如果查控没有财产,那么法院就会先将执行程序暂时终结。
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下一步如何处理?
以往出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就陷入僵局,很难再处理下去。但是其实由于现在注册公司的手续简化,很多公司的股东都存在没有实缴出资的情况,那么如果股东抽逃注册资本,或者根本就没缴纳的话,就可以要求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对案件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的规定》第十七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人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在案件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被终结的情况下,可以继续进行如下操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告知书》
1、第一步一定是要先拿到法院出具的。执行案件必须是先要确认被执行人的财产已经查过且的确没有财产可以执行了,才可以继续追加其他被执行人。
2、调取被执行人/公司的工商内档信息,重新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追加出资不实的股东作为被执行人。
3、法院受理后会对追加被执行人的程序进行听证,经过法院审查成立的,则可以追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这样就可以去查控股东名下的财产,例如车、房、银行卡账户等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应当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除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外,执行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查并公开听证。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变更、追加;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一般案件到这一步只要股东是个人的,或者一个公司涉及多个自然人股东的,至少都可以查到他们名下的财产,这样最终就可以划扣到财产,彻底完成追讨欠款的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