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夫妻男方死后财产咋分(再婚后对方子女有继承权吗)

导读:
半路夫妻领证后有继承权。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就是合法的夫妻,合法的夫妻就具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且夫妻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继承遗产时,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订有有效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确定的顺序和份额继承遗产。如果没有订立有效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继承遗产。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开始时,应当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继承的份额应当均等,但是如果各方继承人同意的,继承的份额可以不均等。
夫妻一方死亡财产分割具体如下:
1、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先办理析产,剩余的财产在进行继承。
2、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直接继承。一方死亡,属于他个人和婚后取得他那一半财产,需办理继承。
先看有无遗嘱,有遗嘱,按照遗嘱指定继承人来办理继承手续,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均分配继承属于死者所有个人财产,三方权益均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案例:
刚刚看到一个新闻,“89岁的丈夫与妻子离婚,钱全给她”。乍一看,我以为是老头年事无多,儿女不靠谱,恐死后妻子争不赢遗产,晚年凄凉,趁还活着把财产都转给妻子,非常感动,深觉这才是真爱!结果点进去一看,大失所望。
衢州市衢江区这对老夫妻一个89,一个84,一个丧偶,一个离异,中年结合,共同抚养大三个子女。在儿女成家立业后还用养老金补贴其婚后生活。结果,老夫妻年仅九十,想享受天伦之乐,子女却只愿意抚养自己血缘上的父亲/母亲。不得已,恩爱的老两口只好离婚分财产,能避开子女自己掌控的财产也就剩下可怜的3万元,互相推让,最后一人一半。
本来恩爱的故事,硬生生的弄得特别凄凉,让人无限唏嘘。
看到这个真实的案例,除去无限难过之外,我只想说,做人要自私点。子女只愿意赡养自己的亲生父亲/母亲,这事儿本身是可以理解的。老头老太太都八十多了,子女估计也都五六十了,上有老下有小,可能家庭环境不好,老人年纪也真的很大了,需要耐心照顾,原因很多,总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处。但真的就那么凑巧,一个子女也没有精力来负担照顾之责吗?恐怕不是。
这对老夫妻就真的除了离婚,无其他选择吗?也不是。他们有房产,有退休金,有三个子女。
如果真的不想分开,用退休金和三个子女出的赡养费完全可以雇一个专人来照顾他们。别说子女不出,可以去法院的,离婚都去法院了,要赡养费有啥不能的?还不行,我把房子卖掉行不行?
三个子女,至少有三个孙子女,用名下房子作保,总能找到一个愿意尽心照顾自己的孩子。如果真的没有孩子愿意,去找个无固定工作身体健康的中年人来可以吧?死后遗产都给他,我不信找不到一个可以养老的人。
最终还是要分开,主要原因不过是落叶归根,年纪大了,对亲缘的在意,对天伦之乐的在意更重于感情罢了。
最后我只想说,半路夫妻,尤其是无共同子女的半路夫妻,养老问题要提早打算。集中资源选定一个重情的孩子留作养老,或者,把孩子抚养到成家也算是完成任务了。后续更多的应该多为老两口的以后着想了,如果还想死在一个户口本上的话。
虽然大多数人都更看重血缘,但真的老了动不了了的时候,亲儿女不见得能有老伴贴心!所以,无限制地搜刮夫妻名下的钱财,补贴自己亲生孩子的半路夫妻,真的要仔细想想,你想过的到底是什么样的老年生活,亲生儿女能不能靠得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