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盖公章罪立案标准 。公司员工偷盖公章的法律后果

孔孟廷律师 2022.11.2976人收看
导读:
公司对的外表见代理的法律适用就已经让公司防不胜防,公司对内员工的偷盖印章有时也难以防范。本案案发之后,公司即可更换了原有的印章。并加强对公司的管理,严格加盖公司印章的审批手续和监管过程,对加盖的每一枚公章的去向都要明确记录,以防类型案件再发。

摘要:职工利用职务之便,偷盖公司印章制作《承诺书》,以求取得其与公司劳动纠纷的胜诉。公司面对白纸、黑字、红章,有口难辨。法院也会倾向于认定承诺书。此时要仔细审查承诺书的来源和内容,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承诺书》有无证明力和证据力大小进行判断。

关键词:承诺书 来源 真实性 证据效力

一、案情简介

笔者代理公司的一起劳动纠纷案件中,公司本不拖欠劳动者公司,由于双方各执一词,最终启动审计程序,审计结果也是公司不拖欠工资,此时基本能够定案。谁料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劳动者提供了一份加盖公司印章的《承诺书》,其内容是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100多万。从此开始,我们开启了推翻该《承诺书》的艰苦斗争。本案历时四年。历经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的一审、发回重审的二审。直到最终的终审判决才取得胜诉。

二、承诺书缺乏真实性

(一)形式上章字分离

公司印章没有盖在单位署名和日期处而是盖在空白的位置不合常理。印章与文字不重合便于混淆视听,根据现有鉴定技术无法确定文字和印章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无法鉴定文字打印的形成时间和印章加盖时间,该份承诺书变造可能性极大。现有的鉴定文字打印时间的技术是对比鉴定,对样本的要求非常高,是通过对比和检材出自同一打印机的样本所得出。印章形成时间的鉴定是通过对比同一印章加盖的材料得出,对印章的印油要求较高。故这些在司法实践中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二)承诺书提交的时间不合常理

承诺书是劳动者在在审计报告审计的公司不拖欠工资结果出来之后提供,已经过了举证期且一审即将结束,如没有该份承诺书一审就会判决劳动者败诉。如此重要的证据,劳动者在仲裁之初就应当提供,然而却是在审计报告出来之后才提供不合常理。而且承诺书是公司拖欠工资的债权凭证,可以不经劳动仲裁直接以承诺书向法院起诉,这些劳动者都没有做。

(三)承诺书落款时间和劳动者自述收到的时间相差一年

承诺书的落款时间为2013年元月,劳动者自述收到该承诺书为2014年,相差一年之久。劳动者的解释是公司领导将承诺书交于其时就是这个样子的。

(四)劳动者与其代理人陈述的收到承诺书的时间差距甚远

劳动者每次开庭事必躬亲,唯独第一次提交承诺书的时候未到庭。劳动者代理人第一次向法庭提交承诺书时称承诺书是2013年春节前后公司给劳动者的。之后的开庭中,劳动者陈述《承诺书》是公司在2014年给她的。

(五)劳动者在本案中存在其他变造证据的行为

为了主张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将提交审计的材料中的提成货款用笔做了涂改,把提成款改高,与公司提交审计材料的原件不符。如果承诺书为真,劳动者没必变造提成款。

(六)劳动者无法对承诺书的来源作出合理解释

为了证明该承诺书不真实,我方组织了以下问题当庭向其发问:

1、《承诺书》是谁交给你的?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

2、《承诺书》你2014年初就拿到了,这么强有力的证据为什么一开始不提供而是等到一年多之后的审计报告出来后才提供?

3、既然《承诺书》已经明确了公司拖欠工资,你为何之前还要审计?为何不直接依据《承诺书》主张权利?

……

劳动者及其代理人对上述问题均是顾左右而言他,无法做出合理的解释。

三、终审判决不采纳《承诺书》的说理部分(节选)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苏01民终3686民事判决书本院认为部分:

……关于劳动者提交的《承诺书》的证据效力

从表面上看,该份《承诺书》是一份完整的证据,但是该《承诺书》存在以下疑点:

第一,自立案审理之日,双方当事人前后历经了九次开庭审理和质证谈话,之后又提交审计并且由审计部门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期间劳动者从未提及《承诺书》。直到2015年11月17日质证谈话前,劳动者才向法院提交承诺书。按劳动者的说法,《承诺书》是2014年初公司交给她的,那么为何在仲裁以及一审案件审理的一年多的时间里从未提及?对此劳动者没有作出合理解释。

第二,2015年11月19日质证谈话时,针对公司代理人《承诺书》从何而来的发问,劳动者代理人语焉不详。在之后的诉讼中,审判人员多次询问劳动者,要求其说明该份《承诺书》的来源,劳动者均未作出令人信服的答复,只是再三强调《承诺书》上公司印章的真实性。

第三。既然《承诺书》中公司对劳动者作出了明确的承诺,劳动者本身系有文化和丰富销售经验的员工,且一直具有专业律师参加诉讼,其直接依据《承诺书》作为债权凭证主张权利即可,何必如此大费周章,直到《审计报告》作出后才拿出承诺书?

第四,劳动者从事销售工作,负责与合同相对方签订合同、办理决算、回收货款等业务,不排除解除公司印章的可能性,并且,《承诺书》上的印章单独盖在《承诺书》右下角的空白处,没有按常理加盖在落款名称或日期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照法律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据力大小进行判断,并公开判决的理由和结果。”本院认为,劳动者所交《承诺书》,虽然内容完整、印章真实,但上述疑点无法排除,对于该《承诺书》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本院无法确认。因此,该《承诺书》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

三、本案的胜诉为何如此艰难

本案在发回重审的一审中,主审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未成。我将承诺书的种种疑难提出之后,主审法官好意向我方释明:“公章是真的,你们无法推翻公章就无法推翻承诺书。即便承诺书存在种种疑问,民事诉讼不同于刑事诉讼,如果本案是刑事诉讼你们提出的观点已经构成合理怀疑。但是在本案中,我可以以你们提供的主张和证据不足以推翻承诺书的真实性而驳回你方诉请。”虽然发回重审的一审是要经过审委会讨论的,但是发回重审的一审还是判决公司败诉。直到发回重审的二审才得以最终的拨乱反正,正义也许会缺席但不会迟到。终审法院的判决和我方代理思路基本一致。

本案胜诉的艰难,说明了司法判例的习惯。即对于白字、黑字、红章既成事实的倾向性肯定,这种做法是对的,毕竟绝大多数的“白纸黑字红章”是真的。但也要运用逻辑思维和经验法则重点审视,形式上为真实际上未必真。

四、本案的事实还原和经验教训

(一)事实还原

劳动者在公司任销售员一职,本案案发后,据公司相关人员陈述。公章应当为劳动者利用工作之便,可能是利用招投标文件盖章的工作之便,在空白A4纸上加盖公司印章以备不时之需。恰巧遇到该劳动者与公司之间的劳动纠纷,劳动者便在盖有公司印章的空白A4纸上打印出其想要的内容。

(二)经验教训

公司对的外表见代理的法律适用就已经让公司防不胜防,公司对内员工的偷盖印章有时也难以防范。本案案发之后,公司即可更换了原有的印章。并加强对公司的管理,严格加盖公司印章的审批手续和监管过程,对加盖的每一枚公章的去向都要明确记录,以防类型案件再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分享至: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7/2 15:28:06

    立即咨询
    目前中国建筑行业里,以内部承包项目责任制的名义签订协议书后,在施工过程中实际是挂靠施工的情况比比皆是。今天就给大家讲一讲项目被认定为挂靠施工的法律后果: 在行政监管层面,当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时,不同行政机关可依据不同法律法规对公司和项目经理进行处罚,仅罚款这一项就可以按照项目产值的2%~4%进行罚款。 相反,当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内部承包时,属于合法,被认定为转包时,处罚也比挂靠轻的多。 经济纠纷层面,当项目对外拖欠人材机款项时,如果公司与项目经理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则公司与项目经理共同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承担责任后可以向项目经理追偿。 综上,对于内部承包制建筑公司和项目经理来讲,如果被认定为挂靠,无论是行政处罚层面还是责任承担方面都是最差的结果。建议内部承包制建筑公司和项目经理尽力避免双方的关系被认定为挂靠关系,
  • 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偷盖公章罪立案标准 。公司员工偷盖公章的法律后果

    偷盖公章罪立案标准 。公司员工偷盖公章的法律后果

    内容:公司对的外表见代理的法律适用就已经让公司防不胜防,公司对内员工的偷盖印章有时也难以防范。本案案发之后,公司即可更换了原有的印章。并加强对公司的管理,严格加盖公司印章的审批手续和监管过程,对加盖的每一枚公章的去向都要明确记录,以防类型案件再发。

    2022.11.2976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1:02:10

    立即咨询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吊销营业执照后必须办理注销,否则后果很严重。如果没注销,工商部门吊销后,企业只是丧失了经营资格,但法人资格仍是存永久续的。1、没有办理公司注销的公司或企业营业执照吊销的全体股东在3年内没有再任法人或监事资格,只能够担任股东。2、如果该企业或公司没有办理企业代码注销的话,那么该法人将永远不能够再担任法人资格。3、法人如果上黑名单的话会影响该人员的银行贷款信誉。
  • 偷盖公章罪立案标准

    偷盖公章罪立案标准

    内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偷盖公章罪的立案标准,我国相关法律文件中规定,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要素:第一要素:盗窃他人公章具体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手中的公章,偷盖公章罪是在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一种犯罪行为,具体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公章,并以其为手段进行欺骗、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小张的行为具备了偷盖公章罪的全部三个构成要素:盗窃他人公章、以公章为手段、故意或者知情使用他人公章。

    2023.06.25246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

    2024/1/18 9:51:58

    立即咨询
    酒驾最新标准 2024年3月起实施! 有什么变化?一起来看看 01新检验标准以血液中乙醇的含量检验为例:饮酒驾驶为0.20mg/mL,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0.80mg/mL属于醉驾。检验线性范围为0.1mg/mL~3mg/mL。 02 新检验标准将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检测方法分为两种,分别是气相色谱法和电化学传感器法。旧国标只规定了气相色谱法作为实验室检测方法,而没有规定现场检测方法。 03 新检验标准将血液中乙醇含量与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间的换算系数从2100调整为2300。这是基于最新的科学研究和统计数据,更符合中国人的体质和代谢特点。新检验标准明年3月起实施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生物样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顶空—气相色谱检验方法》等标准发布实施以来,为机动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提供了技术依据。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进一步丰富优化该项行业标准检测分析方法、细化完善有关技术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GB/T 42430-2023)国家标准。 将进一步支撑法律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实施,为各类鉴定机构开展血液中酒精含量检验技术工作提供标准方法。 同时,该国家标准可适用于五种醇类物质及丙酮的中毒、死亡检验、医疗急救检验、科学研究等其他更为广泛的场景。 该标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 2022年职务侵占的立案标准是六万元。法律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的数额起点,按照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所以是六万元。
  • 侵害名誉权立案标准是什么_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侵害名誉权立案标准是什么_侵犯名誉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内容:因此,损害他人名誉,不必然构成犯罪。如果成立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还要注意,诽谤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当事人不去刑事自诉,不构成犯罪。

    2022.12.2710人收看
  •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023/8/15 19:09:35

    立即咨询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欠钱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当有人拖欠债务时,就可能会出现法律纠纷。如果你有人欠你钱,而他不还,你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追回债务。但是要起诉成功,需要有一定的证据。 在起诉前,首先要明确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存在债权关系。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书面合同、口头协议或者其他文件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此外,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是否存在借贷关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对于“无因合同”的规定就可以用作判断标准。 其次要有证明债务已到期并且未能支付的证明。一般情况下,应当准备好到期日前后的凭证或者协议文书来作为依据。此外,还应当准备好相应的电子数据、电子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承诺书、会计凭证等文件作为补充依据,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真实可信地呈上法庭。 再者, 在立案诉讼之前, 还要对债务人进行必要考察, 相关考察方式包括: 办理相关民事行为能力宣告手续; 检验当事人是否存在隐匿、伪造、死亡或者无法找到; 检验当事人是否已将真实姓名、住所或者工作单位告之法庭。 此外, 还要考察一般性历史信誉情况。 在立案诉讼之前, 需要对历史信誉情况进行考察, 并收集相应材料。
  • 我国没有职务侵占国有罪。如果公职人员侵占国有资产,按贪污罪定罪处罚。贪污罪立案标准为三万元。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 私自刻公章一般判几年/私刻公章罪立案标准量刑2022

    私自刻公章一般判几年/私刻公章罪立案标准量刑2022

    内容:一张借条上盖了三个章,谁能想到,三个章都是假的!谈到这张借条,债主陈某哭笑不得。5年前,江都人殷某向陈某借钱,陈某曾看过高邮某公司相关合同,法人代表是殷某的名字,便同意借钱给陈某。

    2022.12.2737人收看
  •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2023/8/1 14:05:45

    立即咨询
    女方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女方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如下:起诉:原告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证据,然后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答辩:人民法院受理立案后,会通知原告到立案庭预交诉讼费及证据书。 相关费用一般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具体标准在法律上并未规定,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消费水平来确定。离婚诉讼的费用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以向律师咨询。
  •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当事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偷盖公章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偷盖公章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内容: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的人力印章管理不可避免的出现各种问题,给不法分子有了可趁之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私刻单位公章,骗取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损失的,公司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该条第二款又规定,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3.07.05826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