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满五年不执行怎么办(如果强制执行对方无力偿还)

黄东洁律师 2022.11.30来源:大律网1021人收看
导读:
失信人员满五年不执行怎么办?强制执行后仍然拿不到钱的,可以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申请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失信人员满五年不执行怎么办?强制执行后仍然拿不到钱的,可以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申请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1.失信被执行人就是我们常说的老赖

这里需要厘清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被执行人都是老赖。只有符合条件的才会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才会被称为老赖。

普通的被执行人只是被限制高消费,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等,但是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后,真的就是寸步难行了,

失信被执行人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

这对于企业来说,基本上就意味着社会性死亡了。

2.只有符合条件才会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既然失信被执行人有如此多的限制,那么必须得满足相应的条件才会被列进去。相对而言,列为限制高消费名单的非常简单,只要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就可以。

这些规定主要是在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颁布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之中。根据规定,具有以下6种情形的,可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其实,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只是惩戒之一,只要满足此种情形,完全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予以司法拘留;而如果符合情节严重的标准,则可以依照《刑法》第313条的规定,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这种行为同时涉嫌妨害公务罪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这种行为同时涉嫌虚假诉讼罪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这个是非常容易被忽视的,一旦没有按时报告,或者报告时稍有虚假,就可以构成。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这个倒是有些难度,而且一般违反的话,非常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3.失信被执行人一般有时间或条件限制

在上述这6种情形之中,除了第1种情形不会被随意解除之外,后边5种情形一般期限是2年,即便具有情节严重或者多项行为,最多也不会超过5年。

而且,只要满足相应条件,即可以随时解除失信。根据《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10条,只要有如下7种情形之一,即可解除: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很简单,钱给完了,案子了了,自然就可以解除失信了。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同上,只要履行完毕,就可以了。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天,只要申请执行人同意,怎么都行。哪怕申请执行人放弃所有的权利,撤销执行,也是可以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这个对于申请执行人来说,就比较难受一点儿了。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既然都不予执行了,就没有失信一说了。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分享至:
  • 王熙

    2024/4/7 16:38:28

    立即咨询
    【成功案例】工程款纠纷成功和解120万元!但对方不按期支付怎么办?天用律所专案组指导当事人余先生准备全面的证据资料,为了尽快要回工程款,优先与村委会进行调解谈判。经过天用调解中心团队的不懈努力,运用以诉促调的方案,最终双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调解书。 双方约定,村委会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进行支付;若未按约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村委会需再支付相应违约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压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村委会也如愿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第一期还款。但天用律师根据丰富经验,时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还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会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态过于乐观,觉得村委会第一期履约支付了,后续支付肯定也没问题! 期间,天用律师也多次催促村委会尽快支付,历史再一次重演,村委会以种种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会一分钱没付,此时余先生着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马上申请执行。 天用律师快马加鞭立上执行案件后,与余先生沟通,要求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一方面,天用律师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会往来账户;另一方面,也与执行法官积极沟通,因为调解书里面已经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到期未按期偿还,需要多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天用律师成功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发现自身银行账户被冻结,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万元的违约金后,从之前的拖延到主动找到余先生提前偿还了120万元工程款! 余先生对天用律所专业高效的工作很满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送来了一面带着满满谢意的锦旗!
  • 律师回复中...
  • 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内容:采取的措施对于不配合支付款项的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申请查封、扣押对方财产,迫使其履行义务,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不配合支付的情况并不罕见,但是我们可以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追讨欠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方配合,按照执行计划支付赊账款项,那么强制执行就可以圆满结束,被执行人在法院规定的期间内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执行人可以申请查封、扣押其财产,或者向有关机关申请限制其高消费、限制其出境,也可以提出拍卖、变卖、租赁、出租等财产处置申请,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2023.06.27411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1:31:42

    立即咨询
    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如果担保人想取消担保要看合同约定,如果担保人是一般担保,那么不需要取消担保,只要借款人还有财产、有还款能力前,担保人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担保人是连带担保,那么只能要求债权人同意,否则不能取消担保。在担保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 欠款起诉后多久可强制执行_债务人强制执行后无力偿还

    欠款起诉后多久可强制执行_债务人强制执行后无力偿还

    内容:看到这个问题有点不知道怎么回答了,我国好像没有个人破产这一说,而且我个人也碰到过,一个原来的朋友,借几十万,然后还不起了,他原来的产业也被查封,他可好玩起了消失!法院强制执行都找不到人!但是这样的人我是一辈子,甚至下辈子也不会再有交往!前一段时间还看到类似的案例,也是欠钱,确勇敢面对,挣得债权人的支持,整合自己的资源,不怕苦不怕累,勇敢面对,最后东山再起!欠款没有能力还了,谁也没有办法,所以我觉得当务之急是稳住自己,调整心态,摸索道路,整合资源,东山再起!最重要的是心态!顶住压力,小时候打碎碗是我们天大的事,现在看什么都不是了!

    2022.09.16168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1:02:10

    立即咨询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律师回复中...
  • 失信人员满五年不执行怎么办(如果强制执行对方无力偿还)

    失信人员满五年不执行怎么办(如果强制执行对方无力偿还)

    内容:失信人员满五年不执行怎么办?强制执行后仍然拿不到钱的,可以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申请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2022.11.301021人收看
  • 王熙

    2023/12/6 10:55:45

    立即咨询
    私下签的和解协议可以强制执行吗?#债权债务律师
  • 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
  • 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仍无力偿还应该怎么办?

    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仍无力偿还应该怎么办?

    内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申请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申请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强制执行后仍然拿不到钱的,可以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后仍然拿不到钱的,可以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2023.07.04597人收看
  •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2023/8/15 19:16:45

    立即咨询
    欠钱不还起诉后多久可以强制执行: 欠款起诉后六个月内可强制执行。在法院执行立案之后,法院应该在六个月之内采取执行措施。如果法院在六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级的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起诉欠钱不还的情况,在判决书生效后的两年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起诉欠款,需要在判决书生效后,并且对方拒绝履行时,才能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如果判决生效后,欠款人拒绝履行的,则对方当事人可以在二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 强制执行是法院的权利,你只有申请法院来进行强制执行,现在是你把被执行人抓住了,还是法院把他抓住了?你抓住他是不合法的,只有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可以把他抓起来,进行司法拘留,案件已经到了执行阶段,说明诉讼的审判程序已经结束了,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他是不能上诉的,如果他认为判决不公平,可以申请再审,或申请检察院抗诉,但是在他申请再审没有正式立案之前,是不影响执行的,如果立案再审了,由法院以裁定的形式决定中止执行,到再审有了结论以后恢复执行,
  • 强制执行的顺序是什么呢_被起诉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强制执行的顺序是什么呢_被起诉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内容:其顺序是:首先偿还所欠申请人的工资和生活费;其次偿还所欠国家的税款;然后偿还其他债务。先满足上一顺序申请人的债券,再满足下一顺序申请人的债权。如果在同一清偿顺序内尚不能满足所有申请人要求的,则依各人债权数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未能清偿的债权,债务人以后偿还。

    2022.12.24227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