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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购房者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已支付房款。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让其承担违约责任。你们要做好应诉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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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这属于合同欺诈,如果对方已经过户,你可以主张双倍赔偿。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追究其违约或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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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房多卖”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并不是一种以犯罪来处理的行为,一般也不宜以犯罪论,属于民事纠纷。你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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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属于“一房多卖”。但是,你作为土地及房产的共有权人享有优先权,可以要求撤销合伙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你的合伙人明显具有民事上的欺诈行为,你可以主张对方双倍返还你的投资款,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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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房多卖”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在先,购房者一定要运用法律手段,通过仲裁或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金。为了预防遭遇“一房多卖”的情况,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一定要进行“网签”,在网上备案登记。这样市民如果真的碰上“一房多卖”的情况,在网上备案登记的购买者具有更大的合同效力。市民在签订购房合同前,最好也要上网查看该房产是否备案登记,避免碰上一房多卖,减少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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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可先报警。并依据《民法通则》和相关司法解释,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构成轻伤,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轻伤,按实际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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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楼下邻居侵犯了“相邻权”。你应和邻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邻居排除妨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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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对方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可以诉讼重婚。重婚罪是刑事犯罪,不受时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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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小王继承父母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该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而小王的父母没有遗嘱,也不属于赠与,他们去世时小王和她的丈夫的离婚判决尚未作出,便谈不上离婚判决是否生效的问题,而在离婚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她和丈夫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小王的父母去世时留下的遗产,应当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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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李某中奖所得虽然是在一审判决后,但由于其提起上诉,因此一审判决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在法律上双方仍是夫妻关系,因此,对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应当属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苗某有权要求分割该笔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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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关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具体包括:(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费。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规定的解释(二)》第11条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由此可见,一方的养老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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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奖金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就要先看奖金的性质如何:(1)如果奖金是工作中所得或中奖所得等没有名誉性质的利益,则奖金是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奖金是有名誉性质的利益所得,如奥运会的奖牌和奖金,则是夫或妻的个人所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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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负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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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注意有以下3种具体的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综上所述,你可以根据你丈夫的收入情况,确定他该承担的孩子生活、教育、医疗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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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