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39条规定:“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该法规定的老年人是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为落实该法的规定,司法部与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做好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要求法律服务机构承担起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使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就地、就近、及时地得到优质的法律援助。
  • 未办理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同居关系即告解除。如果对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 可以起诉,子女不能以父母不抚养自己而推脱赡养责任。
  • 1、如能提供证据,证明是用自己婚前财产购房,房屋性质不变,仍属于老人婚前个人财产。2、如加上名字,房屋既为共有,另一方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份额,被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
  • 房产证上把爸妈、儿子媳妇、孙子的名字全写上。
  • 如果房子的所有权是你们夫妻的,你们有权利拒绝你儿子和他现在的家人住进你家里。如不听劝阻,可拨打110报警。
  • 父母将自己财产赠与他人与子女无关,是合法的;子女依然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 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能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如果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法律并不禁止。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 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长大成人后,应对继父母尽赡养义务。老人索要赡养费、儿女在多个城市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老人如有生活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如果继子女否认形成抚养关系,原告可向法院提供结婚登记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继子女户籍证明,也可由当地居委会、街坊邻居、亲戚提供证明,证明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
  • 他们的关系只是同居关系。从法律上讲,女子无赡养男方老人的义务,无权继承男子的财产。两人的女儿、男子的老母有权继承男子的财产。但在继承前,应分割出属于女子的个人财产部分。
  • 赡养老人,给老人养老“送终”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和继承老人财产无关。
  • 法律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子女的配偶有赡养义务,只是在继承法上有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在遗产继承时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要回答你的咨询,首先必须明确的问题是:虚拟财产是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必须具备两个特征:其一是可为人所控制,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其二是具有可交易性,能够给出卖者带来经济收益。虚拟财产专属于游戏玩家或游戏营运商,能够被其所有者支配、管理和使用。玩家能实实在在地感知到“物”的存在,当这些“物”被损坏、丢失、毁灭时,玩家的感受与在现实世界“物”被损坏、丢失、毁灭的感受相同。虚拟财产是游戏玩家花费时间经营的结果,有的虚拟财产甚至是玩家用现实中的金钱换取的,虽然将虚拟财产转化成现实中的财产,尚没有法律予以明确规定,但法律亦不禁止虚拟财产的买卖。况且,现实生活中,虚拟财产的买卖并不鲜见。据此可知,虚拟财产可为人所占有、使用和处分,具有交换价值,可以使所有者获得经济收益,完全具备法律上的价值。因此,虚拟财产理应属于法律规定的“财产”范畴。《婚姻法》规定,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有。该游戏账号曾是你与朱某共同使用、共同经营,可以说,它的不断增值是你与朱某汗水和金钱的结晶,因而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你们均等分割。
  • 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立法。虽然还没有制定关于网络里虚拟货币的相关法律规定,但我国的《民法》、《合同法》等法律里有关条文仍可对虚拟货币予以规范。如果发生了纠纷,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 虚拟财产也应平分。对于这些网络虚拟财产,我国还没有相关的立法加以调整。虚拟财产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民法上的财产主要指的就是物,它包括金钱和产业。在特定的条件下,一些“无形的物”只要能被人力所实际控制,具有价值且能够成为交易的对象,则在法律上就可视为物,视为财产,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网络虚拟物除了具备以上特征之外,还具有价值,能进行交换。在游戏中,玩家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投入很多金钱。由此可知,这些虚拟财产虽然不在现实中存在,仍可认定为一种无形财产,具有一定的价值量。因此,网络虚拟财产同我国《民法》中的财产一样具有价值,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是他们夫妻共同的,应当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