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账号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2.08.16 12: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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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朱某在玩网络游戏时相识相恋并结为夫妻。婚后,我们共用一个游戏账号,共同花费了几千个小时、上万元费用来经营这个账号,终于成为了该款游戏中的顶尖高手。最近,我和朱某因性格不和决定离婚,其他方面都达成了协议,唯独在游戏账号的归属上发生争执。请问,离婚时,游戏账号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若是共同财产又当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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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答你的咨询,首先必须明确的问题是:虚拟财产是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必须具备两个特征:其一是可为人所控制,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其二是具有可交易性,能够给出卖者带来经济收益。虚拟财产专属于游戏玩家或游戏营运商,能够被其所有者支配、管理和使用。玩家能实实在在地感知到“物”的存在,当这些“物”被损坏、丢失、毁灭时,玩家的感受与在现实世界“物”被损坏、丢失、毁灭的感受相同。虚拟财产是游戏玩家花费时间经营的结果,有的虚拟财产甚至是玩家用现实中的金钱换取的,虽然将虚拟财产转化成现实中的财产,尚没有法律予以明确规定,但法律亦不禁止虚拟财产的买卖。况且,现实生活中,虚拟财产的买卖并不鲜见。据此可知,虚拟财产可为人所占有、使用和处分,具有交换价值,可以使所有者获得经济收益,完全具备法律上的价值。因此,虚拟财产理应属于法律规定的“财产”范畴。《婚姻法》规定,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有。该游戏账号曾是你与朱某共同使用、共同经营,可以说,它的不断增值是你与朱某汗水和金钱的结晶,因而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你们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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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离婚律师

    2024/7/1 21: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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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呢,有人问过我,什么样的律师才是好律师,其实呢,八个字就能概括,心里有数,竭尽所能。就说我们以前处理过的一个案子吧,我们当事人呢,是一个漂亮又能干的女士,年收入呢100多万,事业上算成功吧,但家庭上呢,却有太多的问题,他呀,在家里呢,长期啊被男方家庭暴力PUUA,十多年的婚姻当中,除了自己日常的工作,还得承担家庭所有的开销和照顾孩子的义务,却呢,没有换来男方的珍惜,而男方呢,每天除了工作就是打游戏,回到家里呢,要求呢还不少,卫生呢要打扫的干干净净,饭呢还要做的好吃,一旦不合他的心意,就开始发脾气,打人骂人,而且啊,在打骂我的。

    当事人的时候也从来不避讳孩子,让孩子呀长期生活在恐惧中,后来导致孩子也不尊重他,甚至也跟男方一起骂他,就这样的生活,我的当事人过了十多年,后来实在是忍受不了,才决定出去住,和男方呢分居,其实呢分居也没有解决他们之间的问题,分居后呢,男方四处找女方,由于我的当事人呀期间呢太想孩子了,在回家看孩子的过程当中,男方呀报警要扣留他,而且认为我的当事人呢精神有问题,想将他送进精神病院,当事人呀实在没有办法才向我们求助,好在律师介入的比较早,最终呢没有被警察和120带走,也是因为出了这件事情,在后来接触的过程当中,我们。

    怎么样,律师几乎充当了当事人的保镖,后面和男方见面谈判呢,都是律师出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方面希望不激怒男方,化解双方之间的对立情绪,另一方面呢,更希望尽快的离婚,赶紧呢,让我的当事人从这段婚姻当中脱离出来,好在经过3个月的努力,双方呀算是达成了和解协议,房产、孩子、车辆、存款都达到了我当事人的诉求,关键呀是在这个过程当中,男方也算是同意了离婚,对立情绪也没有那么大,毕竟呢,夫妻一场,还有一个孩子需要共同抚养,算是一个比较满意的结果吧。其实呀,这个案件呢,法律关系上并不算太复杂,能做到这个结果,关键的一点在于能不能。

    真把客户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办,这是衡量一个律师是否值得委托最根本的一条,也就是我们常说心里有数,竭尽所能,能做到这8个字,就是一个值得客户信赖的好律师。

  • 律师回复中...
  • 离婚后夫妻的公司怎么分割

    离婚后夫妻的公司怎么分割

    内容:在分割仅有夫妻二人为股东的“夫妻公司”财产时,法院既以《婚姻法》为依据,又要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无论是用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用婚后共同财产投资设立公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另有约定处,公司经营产生的收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4.04.23668人收看
  • 姚平离婚律师

    2024/7/1 21: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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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律师呢是做法律的,但法律呢有时候也会骗我们,比如法律上有一条规定,夫妻双方结婚时间较短,且男方付出大量彩礼的情况下,离婚时男方有权主张全部或者部分返还彩礼,按照这条理解,是不是男女双方闪婚闪离,男方呢就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了?有些渣男呢,可能就想的,那是不是拿到一份彩礼就可以结好多次婚,天天呢当新郎,这是不是天大的好事儿?在这里呢,我奉劝各位渣男一句,别想这么好,法律呢收拾不了你,我们律师呢能收拾你?之前啊,我们办的一个案子就遇到这种情况,小两口呢就是相亲结婚认识的,认识不到一个月就结婚了,大概啊结婚6个月,女方啊流产了,这个时候,渣男不但在女方最需要关心的时候忙着打游戏。

    更可恨的是,竟然在这个时候提出离婚,还要求返还30万的彩礼,理由呢,就是上面法律提到的,双方结婚的时间比较短,而且自己之前付出了大量的彩礼,应该呀依法返还,如果真让他得成了,真的就没有什么公理人伦了。我们在接受女方这边的委托之后,很快呢就去因诉,我们告诉法官,彩礼的返还不能只看婚姻持续了多久,还要看离婚是谁的过错,以及女方在婚姻当中的付出。在这个案件当中,女方已经流产,渣男不但不关心,反而提出离婚,过错呢在她,而不在于女方这边,不能僵化的使用法律,而应该考虑照顾婚姻中无过错的一方。还好,婚也离了,彩礼呢也没返还,算是帮助女方从这个渣男手中解脱出来了,在这里呢,大家。

    他一定要记住,法呢,不会向不法低头,对于渣男,法律收拾不了你,我们律师照样能帮到你。

  • 很着急,请问我该怎么办? 很抱歉您遇到这样的困难,首先,给您提出一些建议来帮助您解决问题: 1、请您立即采取措施,尽快联系当地的司法部门,向他们反映此事,并提供有关情况的书面说明。 2、请您尽早提供相关证据,才可以尽快审查清楚此次网络活动的真相。 3、同时,您还可以在此次交易中做好保护自己的措施,如保存完整的交易记录,拍下有关双方凭证,保存有关电子支付凭据等。 4、最后,您可以通过客服热线或在网上提交投诉信息,及时向游戏服务器官方进行投诉,以了解具体的处理结果。
  • 夫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吗?

    夫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吗?

    内容:四、2012年5月23日,艾梅、张新田向陕西高院提起诉讼,以张新田未经艾梅同意无权处分夫妻共有的股权为由,请求确认张新田与刘小平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并要求刘小平返还工贸公司54.93%的股权,原审判决驳回艾梅、张新田主张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诉讼请求,艾梅、张新田为此向本院提起上诉,其理由之一是:夫妻一方擅自转让其名下的股权,另一方诉请确认无效,实际是家庭财产纠纷,首先应当适用民法、婚姻法的规定,作为调整商事行为的公司法处于适用的次要地位。

    2024.04.28167人收看
  • 婚内财产协议

    2024/4/7 14: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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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
  • 夫妻一方名下的股权,离婚时该怎么分?

    夫妻一方名下的股权,离婚时该怎么分?

    内容:生活中,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出资而获得的股权,往往登记在单方名下,当离婚时双方通常就股权分割难以达成合意。此时,如果夫妻中非被登记为股东的一方向法院起诉主张分割股权,那么法院该如何处理呢?

    2024.04.26202人收看
  •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0: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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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 要回答你的咨询,首先必须明确的问题是:虚拟财产是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必须具备两个特征:其一是可为人所控制,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其二是具有可交易性,能够给出卖者带来经济收益。虚拟财产专属于游戏玩家或游戏营运商,能够被其所有者支配、管理和使用。玩家能实实在在地感知到“物”的存在,当这些“物”被损坏、丢失、毁灭时,玩家的感受与在现实世界“物”被损坏、丢失、毁灭的感受相同。虚拟财产是游戏玩家花费时间经营的结果,有的虚拟财产甚至是玩家用现实中的金钱换取的,虽然将虚拟财产转化成现实中的财产,尚没有法律予以明确规定,但法律亦不禁止虚拟财产的买卖。况且,现实生活中,虚拟财产的买卖并不鲜见。据此可知,虚拟财产可为人所占有、使用和处分,具有交换价值,可以使所有者获得经济收益,完全具备法律上的价值。因此,虚拟财产理应属于法律规定的“财产”范畴。《婚姻法》规定,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有。该游戏账号曾是你与朱某共同使用、共同经营,可以说,它的不断增值是你与朱某汗水和金钱的结晶,因而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你们均等分割。
  • 离婚时公司财产夫妻要如何分割?

    离婚时公司财产夫妻要如何分割?

    内容:夫妻离婚时经常涉及的有财产纠纷和孩子的抚养权纠纷。财产纠纷中一般的实物、资金及不动产这些算是比较常见的财产分割了,那么离婚时公司财产夫妻要如何分割?是否只要一方同意就可以转让公司股权?

    2024.04.23257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10/13 14: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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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
  • 虚拟财产也应平分。对于这些网络虚拟财产,我国还没有相关的立法加以调整。虚拟财产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民法上的财产主要指的就是物,它包括金钱和产业。在特定的条件下,一些“无形的物”只要能被人力所实际控制,具有价值且能够成为交易的对象,则在法律上就可视为物,视为财产,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网络虚拟物除了具备以上特征之外,还具有价值,能进行交换。在游戏中,玩家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投入很多金钱。由此可知,这些虚拟财产虽然不在现实中存在,仍可认定为一种无形财产,具有一定的价值量。因此,网络虚拟财产同我国《民法》中的财产一样具有价值,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是他们夫妻共同的,应当平分。
  • 借钱支付离婚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借钱支付离婚补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内容:在本案中,林奇与张英的31万元债务发生在林奇与王倩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因为张英在借钱给林奇时,明知林奇是为了给王倩支付离婚补偿款而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法院认定此债务为林奇的个人债务,张英无权要求王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6年8月,张英将林奇起诉到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因林奇未提供足够的证据予以证明该转账款系张英自愿给付王倩离婚的补偿款,基于夫妻关系,应对此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该协助合意自 2015年初即已产生,显然张英是明知林奇使用该钱款并非用于与王倩夫妻共同生活的开支,张英要求王倩参与还款显然不当。

    2024.04.25535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