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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首先,这种行为属于名誉侵权,要承担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属于公民隐私的范畴,而隐私属于名誉权的性质。因此,泄露和非法买卖个人信息构成名誉侵权。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信息使用人停止使用和赔偿损失。如果能够查清泄露者,也有权要求他承担赔偿责任。其次,这种行为会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早在2009年的《刑法修正案(七)》就设立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为进一步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015年8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对上述犯罪进行了修改,扩大犯罪主体的范围,罪名也相应更改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规定,自然人和单位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1)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2)违反国家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他人的;(3)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被泄露、贩卖,隐患更多,不仅会使父母蒙受经济损失,更可能威胁到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给家庭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因此,广大家长和学生都应绷紧个人信息安全这根弦,不随意留下个人信息,遇到个人信息被泄漏及非法侵害时,应果断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报案,及时维权,决不能容忍。这样才能为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安全扎好篱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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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行政部门作出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劳动监察指令书是否属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规定,劳动行政部门作出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劳动监察指令书,不属于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不予受理。劳动行政部门作出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当事人既不履行又不申请复议或者起诉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劳动部门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监察指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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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无权反悔,即法院不会受理你的诉求。首先,该调解协议是在你已经被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后签订的,此时,你对应得的工伤待遇、预期的风险已经有了清楚的认识,而且用人单位也不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等情形,因此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其次,人社部、中央综治办《关于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53号)中规定:“对当事人双方提出的审查调解协议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对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仲裁委就你们的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后出具的仲裁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公司已经履行了义务,因此你不能反悔。再次,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你即使到法院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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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你银行卡被盗刷,那么就难以胜诉。我国民事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否则承担不利后果。法院在审理银行卡被盗刷案件时,首先要查清持卡人及真卡是否在取款操作的现场,还要审查银行卡信息或密码泄露的原因等,以确定是否存在被盗刷的事实。由于你当时只拨打了挂失和报警电话,没有采取必要的取证行为,难以证明自己的银行卡被盗刷,因此即使起诉,法院也无能为力。在发现银行卡被盗刷后,一般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取证:首先是立刻通知银行并办理挂失,同时还应向银行询问盗刷的方式、时间、地点、交易另一方账户信息以及离自己最近的ATM机位置。其次是电话报警。持卡人在通知银行后,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告知盗刷金额、时间、地点、交易另一方账户信息。再次是主动作“被吞卡”处理,即应迅速到附近的ATM机操作银行卡,由于此前已经办理挂失,ATM机会作吞卡处理。持卡人应保留好凭条,以证明自己和真的银行卡均不在盗刷现场,银行卡已被他人伪造并盗刷。这是证明发生伪卡盗刷行为的有效方式之一。最后是办理报警手续。持卡人在做了被吞卡处理后,应及时到银行办理取卡手续,打印账户明细,然后携银行卡、身份证等到公安机关办理报警手续,取得《受案回执》。有了这些证据,诉讼请求就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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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你父亲属于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因此社保中心应继续发放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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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村委会的做法是违法的。为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从根本上保护农民利益,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确立了“承包土地以户为单位,减人不减地”的基本原则。该法第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分别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可见,家庭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农户这个整体,即承包方以农户为单位,而不是以家庭每个成员为单位。当承包的农户中出现一人或几人死亡的情况时,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承包经营仍然以户为单位,死者的土地份额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因此,作为发包方的村委会无权单方变更土地承包合同,也无权在承包期内对农户所承包的土地进行调整或者扣减。本案中,村委会以你妻子死亡为由,强行收回其所分的土地份额,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你有权要求村委会纠正其错误,如果村委会不纠正,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令村委会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当然也可以请求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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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的这个朋友有可能涉嫌诈骗,你报警是正确的,至于公安机关立案后没有下文,你可以直接与受理你报警的公安机关进行联系,看看案件查办的情况和进度,了解一下为什么没有结果的真实原因,如果案件没有撤案,你可以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来追回被骗的钱,如果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你可以在刑事诉讼审理完结之后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案件已经撤案,你则可以向你朋友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来追索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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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公民的涉及斗殴,赌博等行为,是要依据情节严重的程度接受行政处理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是,你要注意这样的情况,《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说,你儿子对行政处理结果不服的,不能同时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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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这方面的规定有如下内容,法医鉴定主要是受理公、检、法委托的鉴定。县一级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需要作人身伤害法医学鉴定的,须委托县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初次鉴定,不得越权鉴定;委托鉴定由办案单位进行,不受理以个人名义委托的法医学鉴定;委托法医鉴定前,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准备充分的鉴定材料,交由法医对鉴定材料进行审查。案件受伤当事人应配合办案单位提供病历资料、检查报告单、影像诊断资料(X片、CT等)等鉴定资料;法医应当对被鉴定人进行人身检查,可以要求补充鉴定材料。委托单位和被鉴定人应当配合法医鉴定;对行动能力严重受限的被鉴定人,办案单位和法医可以到被鉴定人所处的地点进行人身检查;办案单位或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鉴定结论(或意见)理由不足、不全面、发现新的材料以及解答新问题,可以由办案单位委托原作出鉴定的法医进行补充鉴定;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鉴定结论(或意见)有异议,可以向办案单位申请委托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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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同学,你好!身份证上登记显示的姓与名一般具有对外的公认力和有效性。众所周知,身份证件是体现我国公民身份信息的有效证明文件,具有唯一性。据《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由此可见,你的身份证信息对你而言具有身份的代表性和唯一性,是绝对不允许任何第三人擅自伪造、变造、冒用的;否则,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今让你一筹莫展的是你的名字出现登记的情形,你去派出所要求作人员进行更改却没有得到相应的解决。我认为,你是一名中学生,年龄显然没有超过十八周岁,还是未成年人。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此外,《民法通则》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由此可见,从法律意义上讲,你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与行政机关协商更改身份证信息的重大事项,正确的解决途径是由你作为申请人,你的父母作为你的法定代理人,由他们出面向你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对你登记错误的名字进行更正。需要注意的是,此份申请书的内容一定要详细写明姓名被登记错误的原因、错误的姓名在你使用过程中对你造成的不当影响等,这样才有利于你错误名字的更改。值得一提的是,现实生活当中,公民户籍或者是身份信息登记错误,公民维权未果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些公民采取民事诉讼途径解决问题。在此向读者说明,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是公安机关的行政不作为或者是行政不当、行政过错行为导致你的权益受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是你个人原因导致举证不能,维权会存在一定的难度。也呼吁相关的行政部门简化办公程序,不拘泥、不刻板,必要时增加实际调查这一办公环节,解决公民的实际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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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来信所称向媒体投稿,是我们通常所称的发表作品。从法律上讲,这属于法律规定著作权中的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服刑人员发表作品的权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我国法律关于出版权利的规定1.《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2.《著作权法》第58条规定:本法第二条所称的出版,指作品的复制、发行。第4条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3.《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第56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第57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关于服刑人员发表作品的权利1.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不享有作品的发表权。发表作品的权利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公民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后,该项权利在剥夺期限内不得行使。按照《刑法》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在刑法执行期间,不享有出版的权利,即不得将其作品予以发行、发表、复制。2.没有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服刑人员,享有发表作品的权利。实施了犯罪行为,应当依法接受相应的刑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其人身自由将依法受到限制;在接受惩罚期间,若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依然享有《宪法》规定的选举与被选举、出版等权利,即能向有关报刊、杂志等媒体进行投稿。且《监狱法》第7条规定,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三、服刑人员行使发表作品权的途径鉴于发表作品的权利归结为民事权利之一,服刑人员作为民事主体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完成该项权利:1.通过服刑所在的监狱实现发表权。2.通过委托代理人实现发表权。综上所述,若服刑人员被附加了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在法定期限内,不能行使发表作品的权利;若没有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罚,就具有出版发行作品的权利,可以发表相应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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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2014年9月13日颁布的《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复议复核的程序规定》,申请刑事复议、复核应当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所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且申请刑事复议复核,一般应当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作出刑事复议、复核决定后,就同一事项再次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不予受理。公安机关受理后,控告人就同一事项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申诉,检察机关已经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终止刑事复议、复核程序。刑事复核申请提出后,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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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独立审判权,不受任何组织、单位、个人的非法干扰。刑事审判活动中,一贯坚持贯彻“刑罚相适应”原则,被告人应该被处以怎样的刑罚,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定罪量刑。能否减轻或从轻处罚,要看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以及其悔过认罪态度等酌定情节,而不是取决于舆论等外界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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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医院应当赔偿受害人医疗费、住院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一系列费用,具体赔偿数额需要结合医疗过错程度、当地生活水平、伤残等级等因素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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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作为比较普遍的娱乐形式,对带有下注彩头的打牌行为,司法机关有过明确规定哪些为法律所禁止。如:2005年1月20日,公安部在打击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办公室举行的发布会上宣布,对群众带有少量彩头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以赌博行为查处。区分标准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把握:一是看是不是有以营利为目的;二是看主体参与人员是不是家庭成员或亲朋好友之间在逢年过节的娱乐消遣;三是看有没有从中抽头获利;四是看彩头量的多少。2005年5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与上述内容一致。你舅舅的摔伤,追他的公安人员要不要负责,要具体看公安人员在追你舅舅过程中的行为与你舅舅的摔伤结果有没有因果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