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法律要件

2022.08.10 13: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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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咨询你们一个问题,我是一家品牌服饰在广西的总代理,下设多家连锁分公司,一年多前,一家连锁分公司从我这里批发走50万元的商品销售,年底只归还了不到10万元货款,余均被其挪作他用,在多次催还无果的情况下我对这家分公司提起了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其在半年内分三次将欠我的41.8万元归还,如今过去几个月了,这家分公司还欠我3.8万元,请问我对其恶意不还欠款的行为能不能以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罪进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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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罪名的成立以否,要看行为符不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成立,要具备这样几个要件:一是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二是执行义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三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而情节是否严重又要从下述几个方面对执行义务人的行为进行考量:一看其有无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二看其有无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依进行的;三看其有无抗拒、阻止、妨害执行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其它行为。参照上述条件,这家分公司欠款尚未完全归还的行为还未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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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离婚律师

    2024/7/1 22: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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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里呢,如果有老人雇个保姆呢,照顾可能会省事一些,但有的时候呀,保姆不但不会省事儿,反而啊,可能给我们惹出不少事儿。之前呢,我们办的一个案子就是这样,家里的老人呢,70多岁了,女儿呢,平时工作比较忙,照顾不过来,就找了一个保姆来照顾,没想到却是引狼入室。保姆呢,不仅哄骗老人领取了结婚证,还挥霍了老人200多万的存款和每月的退休金。更让人气愤的是,这个保姆呀,还不知足,竟然诱导老人立遗嘱,让老人把价值千万的房产呢留给他。说实话,遇到这样的事情谁都会气愤,但光气愤呢有什么用?表面上看呢,这个保姆还是做的挺合法的,既让老人和他结婚,又有了合法的身份,又让老人立下遗嘱,有了合法的证明。想要惩。

    是这样的不良保姆,就得用法律来对抗法律,用事实来打败事实。我们呢,也是在接受老人子女的委托后发现呀,这个保姆虽然诱导了老人立下了遗嘱,但这个遗嘱呀,经过别人多次涂改,而且呀,老人代书遗嘱过程虽然有录像,但是录像呢,仅有老人按手印的画面,没有代书人宣读和遗嘱人确认遗嘱的内容,更严重的是录像过程中保姆还诱导老人念其个别段落的情况,这就有点儿问题了,为了保护老人子女的合法权益,我们呢先报警,结果报警以后发现了保姆呀有类似的前科,这不是他第一次干这个事情了。在法庭上我们也展示了保姆是如何利用老人的脆弱状态,如何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老人立遗嘱的,最终呢,结果还是满。

    影响的,法院判决保姆手持的遗嘱无效,并裁定老人的女儿呢分得75%的遗产。有的时候呀,我们做律师,尤其是婚家律师,总会碰到这样那样让人气愤的事情,总能够看到有人在挑战人性的底线,但这些事情呢,不是说不能预防家里呀,真要请保姆的时候,律师建议你还是先查一查,毕竟呀,现在请个保姆也是有风险的,如果你正面临这样的问题,可以私信我们,我们一起来帮你解决。

  • 拒绝执行判决、裁定罪有下列要素:侵权对象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的有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意图。
  •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时需承担哪些法律后果,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应该怎么判决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时需承担哪些法律后果,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应该怎么判决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案件审理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借款人在履行了合同义务之后,出借人不得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返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但出借人仍然可以采取其他合法的手段进行追偿,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应承担的法律后果1、当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时,借款人可能需要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3、在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借款人和出借人还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包括追偿的风险和信用记录的影响,当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时,借款人和出借人都需要承担一些法律后果。

    2023.11.141087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1: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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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根据2002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刑事案件再审申请人或申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申诉,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或申诉状、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的新的证据等,或明确的证据线索。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再审或申诉,人民法院不予审查。对申诉的次数,法律规定有这样的内容:(1)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2)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醉酒驾驶除法律判决外还有哪些处理办法_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醉酒驾驶除法律判决外还有哪些处理办法_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内容:酒驾除法律判决外,还有何处理的问题:根据《刑法》有关“醉酒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的规定---若对其犯罪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那么故意犯罪分子可以在饮酒之后去犯罪,那将不利于对犯罪加以预防;所以醉酒后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且不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2022.10.19512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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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一项罪名的成立以否,要看行为符不符合犯罪构成的要件。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成立,要具备这样几个要件:一是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二是执行义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三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而情节是否严重又要从下述几个方面对执行义务人的行为进行考量:一看其有无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二看其有无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依进行的;三看其有无抗拒、阻止、妨害执行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其它行为。参照上述条件,这家分公司欠款尚未完全归还的行为还未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
  • 别人欠钱不还?律师教您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追回债务!

    别人欠钱不还?律师教您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追回债务!

    内容:法院判决经认真核对双方微信信息和聊天记录后,法院认为:本案中,被告以急需用钱为由,两次向原告借款,原告已通过微信转款给被告,被告已收款,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解决纠纷。

    2024.04.22992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

    2024/1/18 10: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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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 法院的判决和裁决有错误的,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法律效力的判决有错误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 强奸罪怎么判,强奸罪的法律规定和判决标准

    强奸罪怎么判,强奸罪的法律规定和判决标准

    内容:强奸罪的法律规定和判决标准强奸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行为人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的行为,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5、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强奸罪的认定和判决标准,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因此,了解强奸罪的法律规定和判决标准,对于我们每个人都非常重要。

    2023.10.07651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9/20 16: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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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判决的空间很大,法律适用和真实的世界一样,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诉求可不可行,不是一句“行”或者“不行”就能回答的,我们不做思维僵化的“法条普法/讲解”,一切都以案例说话;🌷要想在婚姻家事纠纷特别是离婚纠纷中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除了要看律师和经办法官,也要看当事人的配合和努力,所涉纠纷很少存在必胜或必输的诉求;
  • 判决离婚存在的法律和事实依据:夫妻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情绪破裂如下:(1)夫妻重婚或与他人同居;(2)夫妻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3)赌博、吸毒等坏习惯;(4)夫妻分居两年;(5)夫妻关系破裂。
  • 离婚法律怎么判决孩子和财产(离婚可以先离婚再分割财产吗)

    离婚法律怎么判决孩子和财产(离婚可以先离婚再分割财产吗)

    内容:夫妻离婚后子女和财产分类中的规定是:双方应当通过协议的方式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用进展规定,并对于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夫妻离婚,子女的抚养费一般是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的,但是具体的抚养费数额,则需要通过一些具体的因素进行计算。你知道离婚时,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吗?

    2022.12.15399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