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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11 1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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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发现前妻婚内出轨,离婚财产还能重新分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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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离婚后,孩子还不到18岁,父母有义务让孩子上大学。中国法律规定,赡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为18岁。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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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自己有没有做的不对的地方需要改正,遇到婆媳矛盾多跟老公商量,多鼓励他去跟父母沟通,只要他小事不计较,大事懂得维护你,不影响你们夫妻感情,就跟他好好过。但如果你公婆偏偏就是那种蛮横不讲理,你老公又是自己没主见、啥事全听父母的妈宝男,那你就要考虑你们是不是要继续走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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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5 17: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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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被套路假离婚变成离婚,就我感觉我这个事儿是不是被骗了,我媳妇他们家呀说要买房,这个又不能他们自己买。就是说让我办个假离婚,用我的名义来买房。我去做个贷款,结果现在不跟我复婚了,房子在我名下呀,我这一个月就挣三千八,让我一个月要还七千多块钱贷款,当时有离婚协议,没有说过这个事情,女方一分钱不出,然后还不复婚。因为你自愿离婚,现在是自愿被买房房子,就在你买下银行的那个贷款,你肯定是要还的,所以你的银行贷款必须如期去还,所以咱们就说字不能随便签,然后婚也不能随便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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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袁清的理由不能成立,他应当赡养你。《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这就是说,继父母子女只要在一起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就产生与亲生父母子女间相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人们常常认为,一旦继父或继母与生母或生父的婚姻关系解除了,继父母子女关系也就不存在了,其实这种理解是片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母与生父离婚后仍有权要求已与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批复》指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后,婚姻关系消失,但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已经形成的抚养关系不能消失,继子女对曾经抚养教育过他们的年老继父母,应尽赡养扶助的义务。你和继子袁清共同生活多年,对袁清生活上关怀、学业上培养,并且承担了教育费,已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你们之间产生了与亲生父子间相同的权利义务,相应地,袁清有赡养你的义务。这种法定义务不因你和袁清母亲离婚而消灭。你可以向袁清说明道理,若他仍不给赡养费,你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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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关系的变化而改变。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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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4 17: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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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已经作出了离婚判决,规定孩子归某人所有,同时房屋和车辆变卖后双方应各得一半。然而,对方现在拒绝履行法院的判决,不仅不给出判决书中规定的份额,还躲藏起来不露面。尽管现在已经将房屋和车辆变卖,并且钱款已经被对方取走,但对方仍然拒绝给出应有的钱款份额。这个案件目前已经进入执行阶段。律师建议首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后由法官查询对方名下的所有资产。即使对方将房产出售,也一定会有现金流水,可以通过这些信息追回应有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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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离婚未抚养的子女有赡养义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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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离婚官司原告有哪些举证责任,打离婚官司原告有哪些举证责任和义务
内容:在离婚官司中,原告需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以证明配偶的不实行为,确保自己在官司中的胜诉,总而言之,离婚官司原告需要证明的内容很多,需要严谨细致、客观真实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情况,此外,原告需要证明离婚的请求是合法且有根据的,这意味着您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您的主张,并支持您请求离婚的理由,具体而言,原告需要提供结婚证、户口本等证明文件,以证明夫妻双方确实存在婚姻关系,2. 证明离婚理由:您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您请求离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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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海淀法院发出的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在离婚案件中应将对孩子的伤害降至最低。寸草春晖,血浓于水!父母应肩负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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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再婚夫妇离婚时,继父母没有义务抚养继子女。继父母对继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关系。一旦继父母与生父母离婚,这种关系就会消失。此时,有义务抚养继子女的是继子女的亲生父母。当然,如果继父母愿意抚养亲生父母,他们也同意抚养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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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未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该怎么办?_离婚后未按照协议付抚养费怎么办?
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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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呢,理应是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做到离婚让一方还的也只能是费尽心思谈判了。我们这个案例呢,就是这样,男方小王和女方小李呢,本来平平淡淡呢,很是幸福,但是女方小李呢,不满足现有的状态,去保险公司上班,并且啊,为了完成业绩,把夫妻二人的钱全部投进去了,还借了亲戚朋友的好大一笔钱,而且呀,还一直呢在各大平台借钱,也让男方呢小王也去借,小王难以忍受要离婚要求呢,债务各自归各自,显然小李是不同意的,法官呢,也不能这么判,但是呢,男方小王觉得帮着还钱也比较委屈,我们的律师团队呢,就只能通过谈判的方式来解决,终于啊,说通女方让步。
我方只承担了30万元,算是呀,大获全胜,夫妻债务一定要共同承担吗?显然呢,不是的,我们团队呢,办理了上万起案件,不合理的夫妻债务呀,让对方自己承担的案例呢,也很多,如果你有类似的案例呢,来找姚律师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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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我国夫妻财产实行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原则,二者之间的适用原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于法定财产制的效力,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才适用法定财产制。《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一制度不以一方付出较多义务为前提,也不以一方具有过错为前提,而是以一方生活困难为前提。这是扶贫济困的道德准则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要求,是夫妻间互相扶养义务在离婚时的延伸,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因离婚带来的消极后果,也是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原则的必然要求。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或离婚后没有住处的情况,不是指为了更好地生活而存在的相对困难,是与周围群众相比,而不是与婚前或双方相比而言的。帮助的形式可以是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帮助,也可以是给付住房帮助;金钱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分期给付。住房方面的帮助,根据帮助方实力,可以无偿居住,也可以有偿居住,还可以转移房屋所有权。本案中,原被告双方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财产的范围应是: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2.夫妻婚前个人财产;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特有财产等。你们离婚时对上述财产进行了约定,同时对你离婚后的工资也作了约定,该项约定已超出夫妻约定财产范围。你们双方约定的是将你工资的60%给原告,由于退休金又比原工资少,使你的基本生活也难以维持。故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调整你们之间的约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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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么_离婚后男方去世现在孩子咋办?
内容:离婚后对孩子抚养问题的约定,不排除情况发生变化时重新做出安排。父亲不在了,母亲当仁不让要承担起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爷爷奶奶的排号远了点,孩子的父母只要有一方健在,爷爷奶奶就没有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除非健在的一方没有抚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