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约定不准结婚的协议是否有效?

2022.08.12 05: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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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与杨某经人介绍相识,并于次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较好,并育有一女。孩子出生后,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致使夫妻感情受到一定的影响。一次,马某因琐事再次和丈夫发生争执,并提出离婚,杨某同意离婚,且签订了离婚协议。协议约定,二人共同所有的住房归马某所有,孩子随马某生活,但在孩子读大学之前马某不准与他人结婚或同居,若被发现,则共同所有的住房归杨某所有。后马某与祝某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两人登记结婚。杨某得知此事后,非常气愤,认为马某不讲信誉违反约定,要求马某返还房屋。请问,杨某的请求能否获得支持?四川 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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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马某与杨某在离婚时所订立的协议约定,房屋归马某所有,马某在女儿读大学之前不准与他人结婚或同居,若被发现,共同所有的住房归杨某所有。该协议属于附条件合同,协议中双方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所约定的内容是真实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但附加条件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剥夺了马某的结婚权利,因此,该附加条件是无效的。故马某是可以结婚的,杨某不能以此为条件要求马某返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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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4/6/24 11: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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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婚后呢?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当然有效,离婚期间所购定的房产不会因为复婚就转变为共同财产,双方呢?是否复婚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如果一套共同财产的房子离婚时归属为另外一方了,那么再婚的话也算那个人的个人财产了。双方如果有特殊约定,以约定为准。小律师关注我,让我们更懂法律。

  • 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经济补偿,但其他条款真实合法的,仍有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议补充。或者,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协议的,仍可以要求单位依法支付赔偿金。
  • 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

    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

    内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约定裁判结果法院认为,王某与崔某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双方均应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法院认定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无效事由或者欺诈、胁迫等可撤销事由,法院会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并在诉讼请求范围内依据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判决,关于离婚协议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023.04.2032人收看
  • 婚内财产协议

    2024/4/7 14: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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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马某与杨某在离婚时所订立的协议约定,房屋归马某所有,马某在女儿读大学之前不准与他人结婚或同居,若被发现,共同所有的住房归杨某所有。该协议属于附条件合同,协议中双方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所约定的内容是真实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但附加条件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剥夺了马某的结婚权利,因此,该附加条件是无效的。故马某是可以结婚的,杨某不能以此为条件要求马某返还房屋。
  • 协议婚姻合法吗,协议结婚具有法律效应吗

    协议婚姻合法吗,协议结婚具有法律效应吗

    内容:而协议婚姻通过事先协商和约定,让夫妻双方在婚前就能够明确自己的期望和需求,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责任分工,夫妻双方需要了解婚姻相关的法律和经济知识,以制定合理和可行的协议条款,然而,协议婚姻同样面临着一些挑战,需要夫妻双方充分沟通和协商,建立在信任和尊重的基础上,协议婚姻需要双方在婚前就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期望和需求,这要求夫妻双方能够充分沟通和协商,避免因为误解和分歧而引发矛盾,通过协议婚姻,夫妻双方可以获得更多的自由、公平和独立。

    2024.01.02642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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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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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协议有效吗

    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协议有效吗

    内容:婚内财产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要满足以下3个条件: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该协议为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婚内财产协议可撤销呢,法律分析: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当事人自愿签订的,不公证也是有效的,但经过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更强,4、婚内财产公证是有效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之间未公证的财产协议有效,婚内财产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均有效。

    2023.12.05711人收看
  • 婚内财产协议

    2023/8/3 19: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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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内财产各自归各自的协议怎么写 你们只需要订立一份婚内财产协议,在其中约定婚内的财产各自归各自即可。订立一份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有以下要求: 首先在形式上,婚内财产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其次,约定要具体明确。不仅要约定现有的财产归属,还要对婚内收益归属进行约定,你们婚内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安排写在这一部分即可。 第三,夫妻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应当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换句话说就是婚内财产协议应当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则无效。 最后,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且相对公平,协议不能限制一方基本人权,比如离婚自由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等。同时也不能有违反公序良俗的约定。 婚内协议的约定,有诸多的限制,一不小心可能功亏一篑,建议向家与家律师咨询,让一份有效的财产协议守护你的美好生活。
  •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你和你男朋友之间签的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不动产登记时只写你男朋友一人的名字,你男朋友可以独自处分该房产。你的做法有很大风险。
  • 保密协议赔偿金怎么约定

    保密协议赔偿金怎么约定

    内容:4、保密协议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保密协议的补偿金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经济补偿,保密协议违约金标准 对于违约金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就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2023.12.22139人收看
  • 婚内财产协议

    2023/8/3 19: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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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内财产协议书的内容有什么? 为了防止婚内夫妻财产的纠纷,不少人会作一份婚内财产协议书来约束自己,但很多人不知道它的内容包括什么。 1、双方当事人个人信息以及婚前财产状况; 2、约定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归属和处理方式; 3、子女抚养问题等等。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离婚后再婚登记不需要收回离婚协议。如果双方再婚,双方可以同意终止或继续执行以前的离婚协议,但不能单方面要求终止。双方未约定终止前离婚协议的,离婚协议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 离婚协议约定“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还能起诉分割财产吗?

    离婚协议约定“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还能起诉分割财产吗?

    内容:离婚时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注明了“其他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相类似的兜底条款,同时又附注有财产清单的,离婚后夫妻一方能否以清单外财产未分割为由主张再次分割?

    2024.04.291118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