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卖耕地合同无效?

2022.08.12 10: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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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某是某村500平方米耕地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户主。2013年9月,其子闫小某因长期赌博欠债,擅自与孔某签订土地转让协议,将其父亲承包的500平某欲在所购买的土地上建设厂房,在搭建相关设施时,闫某才知道自家耕地被其子转让,但闫某拒绝给孔某腾地。请问,转卖耕地合同有效吗?北京 刘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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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因此,闫某承包的土地依法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闫某只能使用、收益而无权处分和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同时,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闫小某转让土地的行为不仅侵害了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所有权,也损害了闫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而且闫小某明知转让的土地为家庭承包耕地,仍以宅基地名义出卖,因此,该土地转让协议应为无效,孔某可以就闫小某非法转让承包地给自己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但不能根据协议要求闫某腾出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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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4/11 10: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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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装资料”“征信修复”等名义提供违规助贷服务,不仅扰乱金融秩序,相关服务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已支付的服务费能否返还,需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判定。
  • 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部分民事责任,但一般不得超过债务人还部分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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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如何结算工程价款

    内容:在建筑工程领域,施工合同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旦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况,工程价款的结算问题就变得异常复杂。这不仅涉及到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还牵涉到建设领域的特定规定。从法律专业的角度出发,探讨合同无效时如何合理结算工程价款,对于保护当事人权益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2024.04.01337人收看
  • 张嘉娱

    2023/12/22 12: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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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还能要回工程款吗?存在挂靠,工程款找谁要?甲方拒不支付工程款,怎么应对?咨询专业的律师,才能有专业的结果!12月27日18:00建设工程专题分享会:谈判、调解、诉讼、保全,多种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 合同撤销后,合同无效。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撤销合同,平等撤销不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根据欺诈、胁迫、明显不公平、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 请求确认合同无效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2024.03.27627人收看
  • 天用建筑工程律师-王熙

    2025/3/21 15: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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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磅胜诉!287万工程款火速到账!】 河南国某公司vs安徽金某公司,法院一锤定音: ‘支持287万+利息!远超委托人预期!’ 合同无效又如何?专业团队硬核操作, 法律照样让拖欠的工程款“吐”出来! 工程款被卡?别慌! 我们是你的“法律挖掘机”,专治各种赖账!
  • 合同无效由人民法院决定。合同无效后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应当承认以前的履行;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或者折价赔偿,过错方应当酌情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
  • 合同无效债权债务怎么办

    2024.03.26765人收看
  • 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21 15: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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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生效? 举个栗子:大牛将股权卖给富贵,签约后未在30天内办理变更登记,之后大牛觉得卖亏了,遂反悔并主张合同未生效。 关于合同生效与报批义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该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此条规定是指决议和决定,并非协议。 (2008)开民初字第134号判决书的观点:未经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无效,因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宣示性登记而非设权性登记。是市场部门为了便于管理,为满足公开查询目的所进行的股东信息登记。真正决定股东身份的并非登记行为,而是股东名册、股东出资证明以及股东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实质行为。所以大牛的主张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相关风险呢? 如果是卖方: 1.尽量约定先收钱,再办理变更登记; 2.约定自己只有配合义务; 3.不接受未及时配合办理登记过重的违约责任; 4.移交后及时办理登记; 5.约定买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果是买方: 1.尽量约定先登记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较大尾款); 2.就卖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约定较重违约责任; 3.约定公司本身为登记的义务人且承担违约责任且与卖方承担连带责任(买方原因除外)。
  •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因此,闫某承包的土地依法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闫某只能使用、收益而无权处分和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同时,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闫小某转让土地的行为不仅侵害了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所有权,也损害了闫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而且闫小某明知转让的土地为家庭承包耕地,仍以宅基地名义出卖,因此,该土地转让协议应为无效,孔某可以就闫小某非法转让承包地给自己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但不能根据协议要求闫某腾出土地。
  •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

    内容:当工程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双方应积极协商处理管理费等问题,如无法协商一致,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二、管理费的处理原则在处理无效工程合同中的管理费问题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公平原则:在处理管理费问题时,应充分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和过错程度,确保处理结果公平合理,然而,当工程合同因各种原因被认定为无效时,其中约定的管理费处理问题就成为了一个棘手的难题,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管理费问题进行协商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然而,在施工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承包人遂将发包人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返还已支付的管理费,工程合同无效时,约定的管理费处理问题是一个复杂而棘手的问题。

    2024.04.22985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1/25 11: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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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 《民法典》规定,7种无效合同为:主体不合格;免责条款无效;虚假签字;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施工合同无效但验收合格应支付工程价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