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离世继子女有权分割房产吗?



我与丈夫于1992年结婚,婚后与已成年的继子、继女一起生活。1996年我丈夫取得修建手续,在农村盖房。2006年经公证处公证,房屋产权人是我和我丈夫,但他在2011年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我的继子认为,盖房时他和妹妹都曾出资,应属家庭共有财产,要求分割房子。请问,房子是依照出资确认家庭共有财产吗?如果分割的话怎么分呢?贵州 刘春
我与丈夫于1992年结婚,婚后与已成年的继子、继女一起生活。1996年我丈夫取得修建手续,在农村盖房。2006年经公证处公证,房屋产权人是我和我丈夫,但他在2011年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我的继子认为,盖房时他和妹妹都曾出资,应属家庭共有财产,要求分割房子。请问,房子是依照出资确认家庭共有财产吗?如果分割的话怎么分呢?贵州 刘春
2024/12/2 10:57:52
内容:夫妻离婚的时候儿子不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子女有权分割吗 ,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人是夫妻双方,儿子没有处分权。但是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将部分财产赠与给孩子。
2024/7/1 22:02:40
涉及到继承分割财产钱的问题啊,估计啊兄弟姐妹们十有八九都会吵架,其实啊,大家吵架的原因呢,很简单,总希望自己呢能够多分点,最起码呢也希望能够平均分配,但平均分配这个想法呢,绝对是错误的,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老人的子女们都有权利分割遗产,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平均分配,很多人呀,都有这个误区,以为呀,每个人都能分到一样多的遗产,实际上呀,遗产分配啊,原则上是公平,而不是绝对的公平。根据啊民法典的规定,子女呢,在分配遗产时,要考虑到他们对老人的赡养情况,如果某个子女呢,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或者是一直和老人生活在一起,他们可能会分到更多的遗产,而如果呢,有赡养能力。
却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分遗产的时候呢,就比较少,或者呢,根本就分不到遗产。法律规定是明确的,但需要你有证据来支持,所以呢,在处理遗产纠纷的时候,证明自己啊,对老人的赡养贡献是非常重要的,这需要专业的律师来帮你梳理相关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呢,可能决定了你能分到多少遗产。虽然孝顺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每个子女啊都有责任去履行,如果你的付出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甚至呀在遗产分配上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这无疑会让人感到心寒。请记住,只要你坚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采取正确的方式,法律始终会站到正义的一边。如果你有类似的问题,欢迎私信我们,我们一起来帮你。
内容:独生之女是一对夫妻响应国家号召要的唯一一个孩子。并且已经合法领取了独生之女证明。父母的财产独生子女不能全继承。难道还让外人继承吗?外人给你样老吗?独生之女担负着给父母养老的重任。父母挂了别人还来分父母财产天理难容。希望人大代表修改继承法。依法取得独生之女证的父母没了独生之女应全部继承父母的遗产。以免父母没了独生子女流血又流泪。
2024/7/1 22:00:49
问大家一个问题,有什么事情是小的时候能做,但长大呢就做不了了,其中呢,有一个答案就是抚养费,其实呀,抚养费的话题呢,我本来也不愿意聊,毕竟呢,关系到孩子的生活问题,但有的时候我们面对一些案子呢,又不得不涉及到帮助孩子呢,要抚养费。好在呀,这次最高院呢,有了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如果离婚协议呢,对未成年子女或者是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明确约定,或者呢,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呢,通过其他的方式承诺呢给付抚养费,在离婚以后呢,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未按照约定或者承诺给付义务的,如果子女呢,尚未成年或者呢仍然不能独立生活子女呢,起诉请求支付欠付的抚养。
费的,人民法院呢,应当予以支持,比如说啊,离婚后父母一方呢,答应呢,给孩子抚养费,即便是没有在离婚协议里面约定,仅仅是口头承诺,这种口头承诺呢,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孩子呀,就有权利要求父母给抚养费,毕竟这是作为父母应尽的义务。不过呢,这一条是有条件的,就是未成年子女或者是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对于已经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再反过来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法律就不支持了。所以呢,抚养费呀得赶紧要,长大了就不能要了。如果呀,你在抚养费支付方面有疑问,请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
内容:前妻的孩子也是孩子呀,如果离婚时监护人是妈妈,他只能继承父亲名下的财产和债务。如果监护人是爸爸,他可以继承所以家产和债务。
内容:为什么公证了还需要那么多政明义须要社区盖章亍道办事处盖章走到盖章地方每个地方不盖章所以我们办不到房产证。是老人死后给我们遗产。我们有妫义书、其是我们的政明己齐全但别人盖章是我们很难办。
2024/1/18 10:07:26
内容:继母遗产是否有继承权要区分具体情况,首先要看继母死前是否留下了有效的遗嘱。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的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与法定继承。如果继母无遗嘱,则要看与继母是否已经形成了扶养与赡养关系,双方之间存在扶养与赡养关系的话,题主对继母遗产也有法定继承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