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4/11 10:56:33
立即咨询
🎈【结婚不是人生盲盒 | 被欺骗的婚姻,你有权一键“撤回”❗】
✨ “我以为嫁给了爱情,结果却是骗局”
被逼领证、婚前隐瞒艾滋、伪装富豪身份……
当婚姻从一开始就是谎言,《民法典》第1053条告诉你:
“别认栽!这种婚姻可以一键撤销!”
🔍 什么情况可以撤销婚姻?
① 被胁迫结婚(家暴威胁/非法拘禁等)
→ 自救期限:领证1年内
→ 取证关键:报警记录/伤痕照片/证人证言
②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艾滋病/精神分裂/遗传性残疾等)
→ 举证要点:婚前体检报告/就诊时间证明
→ 时效警告:发现真相1年内必须起诉!
💡 划重点!撤销婚姻 ≠ 离婚
✅ 法律层面“未婚”:撤销后婚姻自始无效,户口本仍显示“未婚”
✅ 财产保护更强:过错方可能少分甚至不分财产(彩礼需返还)
✅ 无冷静期:直接起诉,最快30天拿判决
🍀清醒避坑指南
❌ 出轨/家暴不能撤销婚姻!(但可起诉离婚索赔)
❌ 恋爱隐瞒婚史不算撤销理由!(属于道德问题)
❌ 超过1年时效只能走离婚程序!
🌟 结尾:
爱情或许会眼瞎,但法律永远不闭眼
错的婚姻不是污点,死守错误才是灾难
愿你永远保留“撤回键”的勇气
(附:全国妇女维权热线 :12338 📞
建议收藏⭐?)
-
答律师回复中...
-
内容: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办理结婚登记。根据民政部 2003年9月25日颁布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
答律师回复中...
-
-
婚姻背后,越是简单,越容易被忽视的东西才是意义所在,结婚不是拖垮彼此,而是生活中相互鼓励,遇到事情能有个人商量;在生活中累的时候、彼此相互安慰鼓励、下班回家能有歌人一起吃饭,在外面受了委屈,回家有个温暖的拥抱、我开车,你坐在副驾驶,车里放着外面喜欢的音乐,买完菜一起回家、人事如此漫长,如果有个相知相伴的人陪伴着走完这一生。这大概就是结婚的意义。
-
答1、首先双方协商,协商一致离婚的话,如其在国内结婚,可带着双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离婚协议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在韩国结婚,则应适用韩国法律办理离婚手续。2、如协商不成,可去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时,首先看应由哪国管辖的问题。根据《民通意见》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以及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该案的中国居民可去其在国内的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3、走离婚诉讼程序和普通国内离婚案件差不多,只是期间上比国内要长。
-
在中国同性恋可以结婚吗_我国法律对同性结婚是如何规定的?
内容:根据民法基本原理:对民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法律并未禁止同性结婚,因此按理同性结婚不应该不被支持;另,婚姻登记也非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也无权做出禁止他人结婚的决定。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10/13 14:56:37
立即咨询
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
-
答中国结婚法定年龄是男生需满二十二周岁,女生需要满二十周岁。中国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无效的婚姻关系。
-
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怎么领证 _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手续怎么办
内容:中国人跟外国人结婚首选要确认在哪领结婚证,是中国还是海外,如果是海外,需要在海外领取结婚证后,把结婚证进行领事认证后,回中国的民政局进行备案登记。如果是在国内跟外籍人士登记结婚,还需要外籍人士的单身证明,一般在该国驻华大使馆就可以办理
-
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但结婚证是在国外领取,感情破裂后如何离婚?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申请法院调解离婚
-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个人财产(除继承、赠与的财产)均为个人所有,夫妻双方离婚时不构成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可以约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您父亲转给您的这套房子属于您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您与丈夫离婚时,是您个人财产,丈夫不需要分一半。
-
内容:根据《中国人口普查年鉴-2020》,2020年,中国人平均初婚年龄涨到了28.67岁,其中,男性平均初婚年龄为29.38岁,女性为27.95岁。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人平均初婚年龄为24.89岁,男性平均初婚年龄为25.75岁,女性平均初婚年龄为2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