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判决遗漏第三人导致错案,新法是怎样规定的?

2022.08.16 15:34:10
554人收看
大律云律师团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中,生效判决遗漏第三人导致错案,第三人可直接起诉改变原判。请问,这个规定怎样理解?读者小邓

6451 人赞同
722 人不赞同
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展开全部
大律云律师团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生效的判决、裁定,只能通过申诉的方式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改判或撤销,否则具有强制性的通用力,任何法院、仲裁机构不得作出与生效裁决相悖的裁决。如某开发商一房两卖,买方甲已经入住,但未办理产权证;乙也交纳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产权证。如果甲先起诉开发商并胜诉,乙则只能通过申诉渠道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提起再审,主张自己的权利。新的《民事诉讼法》赋予无过错的第三人不经审判监督程序,直接向做出原生效判决的法院起诉的权利,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提高司法纠错的效率。
1234 人赞同
421 人不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