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未写还款日期 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我丈夫2010年6月20日写了一张6万元的欠条给别人,没写还款日期,今年4月16日对方起诉我们。请问,这样的欠条起诉超过了诉讼时效吗?
我丈夫2010年6月20日写了一张6万元的欠条给别人,没写还款日期,今年4月16日对方起诉我们。请问,这样的欠条起诉超过了诉讼时效吗?
2024/7/1 22:42:13
他说十年前欠我18万,中间好久没联系了,这钱还能要,这18万应该是在十年前,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啊,这个钱到底能不能要,它分两种情况,如果有欠条,但是并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时间,那你现在去问他要有效的方式进行中断,包括什么呢?你给他打电话,发短信,呃,发微信等等一系列的方式,只要能联系到他,包括给他发律师函,催告函,催款函这些去主张你的一个欠款,那你这个期间的这个钱呢,就可以继续要,但是如果说你的借条上约定了还款时间,比如说是八年前,他就应当还款了,嗯,他却没有还,而在这个过程中,你也没有,在这8年的期间,你也没有问他要过钱,那你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我们都知道诉讼时效在现在几年三年对吧,如果说你不把诉讼时效这个危机给化解掉,你再去哪去哪里起诉,这个钱也很难要回来,那还有一种情况,这8年你不断的去要钱,不断的去要,他就说。
面对明天明天推后天这种情况,恭喜你,你还有机会还有救,关注赵律师,帮你要回每一笔欠款。
内容:欠条应当是按照一定的格式签定的。欠条中一般包括了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欠款日期、欠款金额、约定的利息(如果没有写明利息就视为没有约定利息)、欠条还款期限(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同、债权人又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话就只有3年期限,期限从签订欠条的当日算起。债权人应在这时间内要求对方还钱,还款日期、债务人亲笔书写的签名或按的手印等。
2024/7/1 22:37:34
我现在就没欠条,也没转账信息多少钱,二十二十七个,没有那么多钱现金借的啊,你怎么这么善良,那当关系好妈那当时这五年你问没问他要过钱,问我啊,他承认这27万的欠款事实承认也承认是吧?那你这个问题解决起来还没那么复杂,如果他不承认,那就更复杂了,所以就是说现在还有没有可能双方把这27万的事实固定到纸面上,那怎么叫固定到,比如说啊,我有没有可能再找到他,跟他签一个还款协议,对吧,你啥时候还钱呀,我现在估计做不了了,帮你做不了,我跟他翻脸了,我你跟他翻脸了,完全做不了了,那这个还款协议我们在中间主持的情况下,你觉得他敢签吗?我还是建议你用你自己的身份,尝试着跟他沟通一下,我们给你再做幕后,那就是说我要先给他准备一个分期付的合同协议,还款协议是吧,对那那协议。
就是我写吧,你们我们来写,你们来写,我们来写行。
内容:粉丝的情况就是这个第四种情形,根据律师分析,与粉丝一起计算他的这张欠条的诉讼时效马上就要到期了,结合粉丝的提问:万一过欠条过期该怎么办?还能要账吗?“十一”期间,接到一个粉丝的咨询:整理资料时发现一张欠条,是别人在很久之前大概是2012年借自己的钱,一直没还,后双方在2019年沟通后对方还没有还款就出具了这张欠条,但没有写还款时间。粉丝说一直在看我的文章,学了不少法律知识,知道现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三年,那现在这张欠条过期了吗?如果过期了,对方是不是就不用还款了,我该怎么办?毕竟欠条借款也有15万多!
2024/4/7 14:38:59
内容:关于未定履行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问题。合同未定履行期限,在卖方交付货物的同时,买方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的诉讼时效起算问题。在履行期限未届满情形下,出具欠条时诉讼时效的起算问题。该情形下,欠条作为形成债务的合同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明。因为,在该情形下,卖方交付货物后,因债务人给付货款的履行期限尚未届满,故债务人未立即支付货款并未侵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诉讼时效并未起算,故在收取货物同时,买方立即出具没有载明还款日期的欠条时,只是作为双方存在未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关系的一种证明,而非诉讼时效起算的起算点,更谈不上是诉讼时效中断了。
2023/8/15 19:12:58
内容:本案中,各当事人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均认可,李某曾明确表示出借案涉款项的前提是该笔借款必须有保证人,且有微信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据材料可以佐证,故王某在欠条上签名捺印的行为,应视为其为案涉欠款提供担保,其身份应为保证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王某虽主张其仅为见证人,但张某、李某、王某在审理过程中均认可,李某出借案涉款项时明确要求,该笔借款必须有保证人,故法院在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应向李某支付欠款十万元,王某对张某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本案中,在欠条上三方并未对王某的保证方式有过明确约定,故王某应当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即对张某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后,如果王某实际承担了保证还款责任,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ldquo,那么,第三人在欠条上签名,是否要承担还款责任。
2023/8/4 16:11:02
内容: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至于民间借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