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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3/21 15: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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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必看】离婚时如何守护财产?这7步一定要提前规划!🌟
💔感情走到尽头不可怕,但清醒规划才能避免人财两空!无论你是否在考虑离婚,这篇财产规划干货都值得收藏👇
📌【关键7步】
1?? 冷静梳理财产清单
✅房产/车辆/存款/股票/保险/珠宝/虚拟资产…别漏掉任何细节!
✅小贴士:提前查银行流水、不动产登记信息,警惕对方转移财产
2?? 明确个人财产VS共同财产
🔹婚前全款房/父母赠与≠共同财产
🔹婚后收入/投资收益/增值部分=共同分割
⚠?法条依据:《民法典》第1062-1063条
3?? 证据链要扎实!
📁保留:购房合同、转账记录、借条、聊天记录
📸拍照:贵重物品存放情况
🚨警惕:对方突然大额借款/低价卖房
4?? 协商>诉讼(但要有底线)
💬协议离婚:快速省心,需明确分割细则
⚖?诉讼离婚:适合争议大、隐匿财产情况,可申请财产保全
5?? 别忽略这些隐形问题!
💸债务: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警惕虚假债务
🏦税务:房产过户税费、股权分割税费提前计算
👶抚养费:建议约定逐年递增比例
6?? 隐私保护指南
🔒更换所有账户密码
📱清理亲密付/共享账号
🚫避免在社交平台披露细节
7?? 重启人生财务计划
💳开设独立账户
📊重新配置保险受益人
💪用法律争取应得的,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交代
❤?暖心提醒:
离婚不是失败,而是及时止损的勇气
找专业律师比咨询闺蜜更靠谱!
财产可以分割,但你的价值永远100%属于自己
✨愿每个女孩都既有敢爱的勇气,也有保护自己的铠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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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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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抚养费的确定应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遵循必要原则。法律并不鼓励超前或者奢侈的需求,因此当未成年人存在大量课外辅导班、培训费支出时,需要结合子女实际需要、双方是否协商一致及双方经济能力等作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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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锦旗,一份荣誉,一份责任。感谢当事人的信任和支持,我们会一如既往地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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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法律规定,你和你丈夫协议离婚时,双方已经对财产作出了处分,你把属于你的那部分房产抵充了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没有特殊的原因,你不能违反协议索要房产,所以你现在想跟前夫要回房产,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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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
内容:关于轮流抚养子女的情况,法律上并未禁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见,法律是允许轮流抚养的,但是虽然轮流抚养,毕竟父母已经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属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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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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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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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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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抚养费支付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_关于抚养费的确定,具体是以什么为标准的
内容:夫妻离婚,子女的抚养费一般是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的,但是具体的抚养费数额,则需要通过一些具体的因素进行计算。你知道离婚时,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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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的空间很大,法律适用和真实的世界一样,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诉求可不可行,不是一句“行”或者“不行”就能回答的,我们不做思维僵化的“法条普法/讲解”,一切都以案例说话;🌷要想在婚姻家事纠纷特别是离婚纠纷中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除了要看律师和经办法官,也要看当事人的配合和努力,所涉纠纷很少存在必胜或必输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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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国法律对此规定了两种情况下的不同处理方式: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对于无固定收入的人,抚养费数额是根据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的。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或子女有残疾等等,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当你们协商不一致时,可以诉至法院请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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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此外,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父母离婚后,一般情况下,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法院在判决离婚案件时会综合考虑一系列因素,包括父母的收入、财产状况、生活标准以及孩子的年龄、身体状况、学龄等情况,来确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那么,根据中国的离婚法律规定,孩子的抚养费应该是多少呢,此外,中国的法律也允许离婚父母在协议过程中自行商定孩子的抚养费用,离婚后,父母双方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来保障孩子的日常生活和教育需求,总之,离婚法律规定孩子的抚养费一个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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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协议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
婚内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写法如下:
夫妻双方关系存续期间内,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书,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男女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协议书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据此,婚内协议书只要符合了法律规定的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便可以拥有法律效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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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现在离婚的情况越来越普遍,离婚的人群也越来越多。离婚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也因为地域、收入、协商有着不同程度的差别。按照这个费用履行了五年之后,小叔子前妻知道小叔子条件比以前好了,提出抚养费改到一万,理由是孩子大了,开销也多,给孩子的抚养费一直是公公婆婆在和她在交涉联系,争得小叔子同意后,五年前孩子的抚养费改到了一万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