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人是否需要支付价款呀



居住权人是否需要支付价款呀
居住权人是否需要支付价款呀
2024/5/30 18:19:49
内容:当事人设立居住权,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居住权合同;当事人也可以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立居住权。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就居住权的存续期限作出约定;如果当事人未对居住权期限作出约定,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2023/11/2 8:06:23
内容:《租用公房凭证》上会载明租赁户名、房屋地址、月租金等信息。公租房统一由其所属物业公司管理,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租金。上海的《租用公房凭证》分为两种,一种因其蓝色封皮而俗称“蓝卡”,是最早的租赁凭证,由物业公司盖章签发、统一管理,上载信息基本为手工填写,并未纳入上海市统一管理体系;另一种因其红色封皮被称为“红卡”,系在上海市住建局建立起统一管理体系后,替代蓝卡而存在的《租用公房凭证》,由原持有蓝卡的承租人向所属物业公司申请办理,在符合一定条件后由物业公司向区房管局报送信息并审核办法“红卡”
2023/10/13 14:56:37
内容:房子不归我,但我却能住&rdquo,依据遗嘱设立居住权的,居住权人应当召集遗嘱人的全体继承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书面确认遗嘱是否为生效的遗嘱,然后持该份生效遗嘱、遗嘱人死亡证明申请办理居住权登记,生效法律文书也是居住权设立的一种方式,如果是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居住权,居住权人可单方申请,如果是遗嘱确定居住权的,提交生效的遗嘱、遗嘱人的死亡证明(与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的转移登记一并申请办理或者已办理不动产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的,不再重复提交遗嘱人的死亡证明)。
2022/12/18 21:12:49
内容:《民法典》即将实施,对居住权登记的关注也越来越多,但其具体操作规则尚未公布,具体应该如何办理,小龙对此进行简要分析:
2022/11/30 10:31:17
内容:根据《民法典》第19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20条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以,未成年人由于其民事行为能力的不足,法律为其创设了监护人制度,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由其监护人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