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抵押合同未登记是否生效

2022.08.23 11: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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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抵押合同未登记是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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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建立的动产抵押合同未登记生效,除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和正在建设的建筑物外。动产抵押合同自成立以来生效,但未经抵押登记不得与善意第三人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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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5/4/10 18: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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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享一些股权纠纷典型案例及法院裁判要旨 1. 美康生物股权纠纷案 案情:美康生物与全资子公司原股东姚丹华因股权转让纠纷,历经多次审理,最终在2025年3月4日由宁波中院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姚丹华上诉。姚丹华需承担14万元案件受理费。 裁判要点:股权转让纠纷中,若受让方未按协议履行义务,转让方有权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执行情况可能影响公司利润。 2. 出资瑕疵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出资瑕疵的股东转让股权,若受让方明知或应知瑕疵,仍需承担出资瑕疵责任。股权转让的本质是股东资格的转移,而非单纯出资义务的转移。 3.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纠纷 裁判要旨: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需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2016年后,负面清单以外的股权转让适用备案制,备案不再构成合同生效要件。 股权纠纷的常见类型 1.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争议 包括代签行为、隐瞒债务、侵犯优先购买权等问题。例如,转让方隐瞒目标公司债务,受让方可主张撤销合同。 2. 股权转让款支付纠纷 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转让款,转让方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例如,某仲裁案例中,受让方未支付第二笔转让款,被裁决支付840万元及50%违约金。 3. 出资瑕疵与责任承担 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4.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 隐名股东虽未登记,但可通过协议确认股东资格。例如,某案例中,法院依据《股权认购协议》确认隐名股东身份。 最新动态与司法实践 1. 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纠纷 北京西城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明确股东抽逃出资、违法减资等行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一人公司财产混同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2. 仲裁案例中的违约金争议 某仲裁案例中,违约金约定为转让款的50%,仲裁庭综合考虑资金占用损失,支持了该约定。 建议与启示 1. 对转让方的建议 确保股权转让协议条款明确,避免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 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保障自身权益。 2. 对受让方的建议 在受让股权前,进行尽职调查,核实目标公司债务及股权状况。 明确约定转让款支付方式及时间,避免纠纷。 3. 对债权人的建议 关注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发现抽逃出资或违法减资时,及时主张权利。
  • 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可以转让,一旦转让,发生的主合同债权转让则成为脱离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普通债权,法律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债权质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债权质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内容:法律主观:质押合同生效条件权利质押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条件: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生效条件1、法律主观:质押合同生效条件权利质押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条件: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生效的条件法律主观:质押合同生效条件权利质押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条件: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质押合同,3、法律分析: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法律分析: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2024.01.22754人收看
  • 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21 15: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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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生效? 举个栗子:大牛将股权卖给富贵,签约后未在30天内办理变更登记,之后大牛觉得卖亏了,遂反悔并主张合同未生效。 关于合同生效与报批义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该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此条规定是指决议和决定,并非协议。 (2008)开民初字第134号判决书的观点:未经登记并不能认定股权转让协议的无效,因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宣示性登记而非设权性登记。是市场部门为了便于管理,为满足公开查询目的所进行的股东信息登记。真正决定股东身份的并非登记行为,而是股东名册、股东出资证明以及股东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等实质行为。所以大牛的主张不予成立。 那么如何防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相关风险呢? 如果是卖方: 1.尽量约定先收钱,再办理变更登记; 2.约定自己只有配合义务; 3.不接受未及时配合办理登记过重的违约责任; 4.移交后及时办理登记; 5.约定买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的违约责任。 如果是买方: 1.尽量约定先登记后付款,或者分期付款(留较大尾款); 2.就卖方不配合办理登记约定较重违约责任; 3.约定公司本身为登记的义务人且承担违约责任且与卖方承担连带责任(买方原因除外)。
  •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签订的未付款合同生效。当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协议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者符合双方约定的生效条件时生效。备案登记是否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 借贷合同是以付钱为生效条件吗

    借贷合同是以付钱为生效条件吗

    内容:因此,借贷合同的生效条件取决于具体的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因此,在签订借贷合同时,当事人应该遵守法律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来确立合同生效的条件,因此,付款作为借贷合同的一种履行方式,确实是合同生效的重要条件之一,但是,在借贷合同中,付款是否是生效的关键条件呢,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当事人可能会在借贷合同中约定某些条件,例如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物或实现特定的条件后才能生效,了解借贷合同的生效条件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

    2023.11.13776人收看
  • 张嘉娱

    2024/6/4 17: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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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弟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弟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口头协议是否有效关键是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 1 如果口头协议约定时 有其他第三方证人在场或者有录音的话对方不履行口头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让第三方证人出场或者录音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2如果没有证人在场的话最好跟对方再次协商如果协商不成 可以用录音的方式尽量录取到口头协议存在的证据然后到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对方履行口头协议或者赔偿
  • 主合同解除抵押合同没有法律效力,抵押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也无效,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买卖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买卖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内容:通过对买卖合同生效要件的全面解析,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有效的合同必须符合书面形式、真实意思表示、合法对象和内容、合法程序以及法律约束力等要求,总而言之,了解买卖合同生效要件对于商业交易至关重要,只有在充分了解并遵守生效要件的基础上,才能建立安全可靠的商业合作关系,并有效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本文将全面解析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合同的核心条件,一、合同的书面形式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之一是书面形式,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合同生效的要件不容忽视。

    2023.12.01317人收看
  • 林艳英

    2024/8/8 14: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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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房屋抵押合同档案
  • 《担保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因此,抵押人必须享有房屋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才能将房屋抵押,你哥们儿对租赁的房子只有使用权,不能拿租赁合同作抵押。
  • 假公章盖的合同能不能生效

    假公章盖的合同能不能生效

    内容:假公章的合同有效吗法律主观:伪造公章签订的合同有效,但要求伪造公章签订合同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合同上盖假公章有效吗1、法律主观:伪造公章签订的合同有效,但要求伪造公章签订合同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用伪造印章签的合同有效吗1、法律分析:无效,通过虚假的合同章签订合同的,是属于合同诈骗的行为,侵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2、法律主观:伪造公章签订的合同有效,但要求伪造公章签订合同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2024.01.23427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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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依法建立的动产抵押合同未登记生效,除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和正在建设的建筑物外。动产抵押合同自成立以来生效,但未经抵押登记不得与善意第三人对抗。
  • 诺成合同不履行怎么办,诺成合同生效

    诺成合同不履行怎么办,诺成合同生效

    内容:2、法律主观:买卖合同并不是一定要交付物品才能生效,因为买卖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即不要物合同,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能让合同成立,法律分析:诺成合同是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是实践合同的对称,诺成合同是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是实践合同的对称,诺成合同是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

    2023.11.29368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