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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4/6/24 11: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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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情况呢,男方无权提离婚,离婚可不是想离就离,想走就走,法律规定了这三种情况下,男方无权提出离婚,第一呢,女方在怀孕期间,二、分娩后一年内,第三,终止妊娠后的六个月内。在这三种情况下呢,男方都不得提出离婚,这是法律对特定期间的妇女、婴儿以及胎儿做出的特殊保护。对于这样的规定,你支持吗?我是姚律师,关注我,让我们更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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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2022年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如果是正常的离婚,也就是说夫妻双方都没有过错,只是因为没有感情或因为经常吵架而离婚,无论谁提离婚,都不会吃亏。女方提出离婚也一样,财产该如何分配还是如何分配。当然,如果女方出轨,然后提离婚,在财产分割方面,多多少少有点影响,但是也不太大,因为这只是道德问题,不是少分财产的理由,最多给丈夫一点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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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分割财产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请法院,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具体还要看夫妻双方的协议情况和财产情况来判断,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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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后果等酌定赔偿金额。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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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首先,对于离婚案件而言,如果对一审不服或者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上诉。但是,离婚案件的上诉和审判程序具有特殊性:如果一审法院判决的是不准离婚,经当事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准许离婚的,不能直接进行准许离婚的判决,必须先要对子女、财产等问题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进行,会把这个案子发回到原来的法院重新审理。其次,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法院是否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这与其是否上诉没有关系。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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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诉讼请求提出的时间,增加诉讼请求提出的时间怎么算
内容: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6、而《证据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2、法律主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 证据 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 诉讼 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6、法律主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 证据 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 诉讼 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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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后果等酌定赔偿金额。如果你有离婚问题,可以咨询我,为你提供专业的咨询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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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离婚损害赔偿可以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提出,但需要注意的是,赔偿的前提是离婚。如果你是被告,不想离婚,你就不能在诉讼中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但法院判决离婚后,作为被告,可以另行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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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面强制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样处理)
内容: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2、初审:结婚登记员对于夫妻双方提交的证件材料初审无误的,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离婚的条件:1、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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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离婚的无过错方,一定要及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保护自己的权益。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可咨询我,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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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提出离婚的一方有哪些影响,先提出离婚的一方有哪些影响因素
内容:夫妻离婚先提出的一方有什么损失在一份离婚协议中,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往往会遭受一定程度的损失,包括财产和抚养权等,在一份离婚协议中,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往往会遭受一定程度的损失,包括财产和抚养权等,在一份离婚协议中,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往往会遭受一定程度的损失,包括财产和抚养权等,在一份离婚协议中,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往往会遭受一定程度的损失,包括财产和抚养权等,先起诉离婚的一方有什么不利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可能会失去部分财产、抚养权等,但不会因此影响自己继续工作、社交及再婚等方面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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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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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双方单纯以感情不和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难以在首次起诉的时候,就判决准予离婚法律的渊源是社会道德,我国古代就有“宁拆10座庙,不破一门婚”的谚语,因此,法院应当会给予坚持离婚一方,充分的时间考虑作出离婚的人生重大决定。坚持离婚一方如果在收到不准离婚判决半年后,再次提起离婚,法院会认为双方感情却已破裂而准予离婚。而单纯以感情不和提起离婚,不是任何一方多分或取得全部共同财产的法定事由。在双方都没有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下,要求补偿,没有法律依据共同财产的分割以适当照顾女方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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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17年后约定不明的房产能再次主张分割财产吗,离婚后未分割房产请求分割的最长时效
内容:但经元甲律师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有力阐述,该案法官十分认可元甲律师的法律依据,审理认为海淀房屋属于双方第一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双方两次离婚均未对海淀房屋进行分割,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共同共有状态下,不受诉讼时效之限制,李先生在时隔17年后仍有权要求分割,且经向单位查询该房屋虽属于央产房,但提交相关手续后单位允许上市交易,并不存在分割障碍,最终法院判决海淀房屋归江女士所有,由江女士给付李先生房屋折价款2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