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的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吗

2022.09.07 17:10:57
413人收看

妻子的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吗

8655 人赞同
334 人不赞同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5/4/10 18:54:23

    立即咨询
    “以积货财之心积学问,则盛德人新;以爱妻子之心爱父母,则孝行自笃。” 解读:将积累财富的迫切心转化为学习动力,将家庭情感扩展为对组织的责任感,体现领导者的自我提升与德行合一。
  • 首先,夫妻一方在婚内可以将个人拥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赠与另一方,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潘某自愿将其名下的房产赠与其妻张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应认定该赠与具有法律效力。在没有法定可撤销赠与的情形下,潘某不得任意撤销赠与。其次,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潘某与张某约定讼争房产归张某单独所有,并将房屋登记在张某个人名下,系双方对房产所有权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故潘某不得任意要求张某返还房屋。
  • 离婚后妻子的户口可以迁回父母家吗_离婚后妻子的户口如何处理

    离婚后妻子的户口可以迁回父母家吗_离婚后妻子的户口如何处理

    内容:如果您离婚了,您可以迁回使用她父母的账户。离异户口可以迁回娘家,也可以直接迁出原户口申请新户口。如果离婚一方没有搬迁户口,户口迁回娘家,连同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户口本、同意搬迁证明,以及搬迁申请,可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本户籍管辖范围内的公民,本人或户主应当在迁出前向户籍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转移证明,注销户口本。户籍。

    2022.12.0327人收看
  • 许瑞林

    2024/12/19 17:14:53

    立即咨询
    父亲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妻子与三个儿女委托元甲,一方面帮助他们获得129万元赔偿款,另一方面由法院判决四位家庭成员的分配比例;既获得了满意的赔偿,也消除了家庭内部的争夺纷争。
  •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结婚而成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因此,如果能证明你妻子借用的钱是你的婚前财产,你可以要求她还钱。
  • 丈夫能不能查妻子的财产?

    丈夫能不能查妻子的财产?

    内容:)中关于妇女有权持有效证件至相关部门查询配偶财产状况之规定引发热议,争议的焦点不在于&ldquo,澎湃新闻注意到,今年6月1日起,《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将正式施行,这一地方立法细化了有关妇女权益保障的具体内容,明确妇女有权依法向房地产行政管理、车辆管理等单位申请查询配偶的财产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了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因客观原因无法查询对方名下财产的,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在司法实践中当一方申请法院调查,法院会要求其提供诸如银行账号、房产坐落之类的财产线索,否则将不予查询,这对于申请人而言无异于陷入证明&ldquo。

    2024.04.18241人收看
  • 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5 17:10:45

    立即咨询
    我老婆婚内出轨了,把我赚的钱的都花在那个男人身上,他没工作,钱都是我挣的,我能不能向他追回这笔钱?就是你这边结婚之后,你的工资这个钱都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那现在的话就等于说你爱人没有经过你的同意私自处置了这个你们的这个婚内财产,而且呢还是一个婚外情啊,所意婚姻关系当中存在一个过错的一个情况啊,那是你不知情的情况下转给第三方,你本身是可以要回来的啊。但是如果说你爱人不同意要,那你能要的其实只能要回百分之五十。如果说您爱人同意,现在配合你一起对外,那么转出去的这些钱呢,也都是可以全部要回来的。后期可以通过法院来进行调查取证啊,也就每一笔钱都能查的比较细。但如果是通过现金啊等等之类的,可能会比较麻烦一些,去法院来进行起诉,当然也可以不通过法院来进行起诉。刚刚你说到你是通过微信啊,或者看到啊就是对方存在这个婚外情的一个情况。其实很多人是碍于面子或者碍于名声啊,就是不想把这个事情给公开化处理,所以我们律师也可以通过谈判的方式和你爱人以及和这个第三方来进行沟通。
  • 《民法典》规定,丈夫给小三的钱妻子可以回来。只要是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就可以回去。根据有关法律,赠与人的配偶只能主张部分权利,因为这是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 妻子转移的财产能追回来吗(如何查丈夫名下财产)

    妻子转移的财产能追回来吗(如何查丈夫名下财产)

    内容:3、 离婚 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 诉讼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单方面处理共同财产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烟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024.01.11457人收看
  • 婚内财产协议

    2024/4/7 14:52:34

    立即咨询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 1、财产和房产有不同的继承划分。2、父母的兄弟姐妹和你的兄弟姐妹对你父母的父母的房产和你父母的房产有不同的财产继承划分。∴1、财产:你父母的父母的财产,你父母和你父母的兄弟姐妹在无特殊约束条款(公正、遗嘱……包括但不仅限于此)下,享有平等继承权。也就是说,你的祖辈留下的财产,在没有特殊约束的前提下,你的父辈的所有人都有继承权。父辈之后是你这辈,然后是你的下一辈……以此类推,这是顺位。2、房产:你父辈的房产,你这辈的所有直系兄弟姐妹都有继承权。如果没有特殊约束的前提下,个人没有权利独自处置房产。也就是说,你的兄弟姐妹和你一样拥有对你父辈房产的继承权。你们每个人的继承比例是相等的,没有多少之分。解决办法:1、在父辈或祖辈在世的时候建立特殊约束条款,这是最省事的办法。2、父辈或祖辈不在世,第一顺位继承人之间达成共识并签署特殊约束条款。3、继承人之间以相对廉价的代价购得对方的继承权(经济补偿)并签署特殊约束条款。4、平分。5、走法律程序。
  • 夫妻离婚对孩子的影响_特朗普妻子多少岁了

    夫妻离婚对孩子的影响_特朗普妻子多少岁了

    内容:孩子,永远是夫妻爱的结晶,孩子永远是在父母情感的玻璃心中养育,更依赖这夫妻情感玻璃心遮风挡雨。如果夫妻之间的情感玻璃心被打碎,孩子将受生活的四面风雨侵袭。虽然,父母有一万种理由离婚,夫妻离婚后也有一万种能力生存?而孩子只有一种无辜和不幸。从此,将失去了完美家庭爱的呵护,如同断了线的风筝,失去了稳定的生活环境,也失去了温暖家庭的幸福。

    2023.02.22604人收看
  •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24/1/18 10:07:26

    立即咨询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 如果夫妻感情却是破裂,可以协议或诉讼解决
  • 怎样写婚内财产归妻子所有(自己写的婚内财产协议有效吗)

    怎样写婚内财产归妻子所有(自己写的婚内财产协议有效吗)

    内容:夫妻之间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不一定要办理公证,一般情况下,婚内财产协议由双方签字就可以了。夫妻双方对财产进行约定的情形,多发生在婚姻出现危机时,在协议中不要涉及子女抚养事宜,尽量避免体现赠与、夫妻忠诚或惩罚性的条款。

    2022.12.1517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