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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5/4/11 11: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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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是企业未雨绸缪的头等大事
关于企业传承一直是中国企业老大难的问题,原因就在于没有科学的规划和合理的安排。
企业接班人培养计划是指公司或企业为了确保企业长久发展,培养能够接手高层管理职位并顺利引领企业发展的下一代领导者的计划和机制。通过培养接班人,企业可以有效地传承企业文化、管理经验和核心竞争力,保证企业在接班人交替时能够平稳过渡。
俗话说:“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十年前,其次是现在”传承是企业未雨绸缪的头等大事,至少要提前十年开始布局和准备。往往要做两手准备,团队传承和子女传承。十年以前开始布局和培养,十年以后看谁更适合传承,然后就把企业传承给谁,而不是在一条道上走到黑。
把企业交到不适合的人的手上,无论对企业还是接班人来说都是一场灾难。
创业原本是为了让自己和子女过上更幸福的生活,但如果其中出了差错,事业和幸福都将受到影响。最坏的结果是:既毁了事业,也毁了幸福。
根据统计,中国目前85%以上的企业没有传承计划,很多大的集团化的企业和公司至今还处于传承“难得糊涂”的状态,没有任何长远规划和结构性的安排。
生老病死是人生常态,没有人可以例外,事到临头往往就只有没有选择的选择了,故事远没有结束,但愿这不是悲剧,或者类似的悲剧不再发生。
基于多年的企业顾问经验,我们深谙创业的艰辛与不易。为此,我们结合“法律知识+管理经验+中国传统五行文化”打造了“常青树产品”,帮助创业者和企业老板们提前规划传承布局,准确了解每一位候选人能力与短板,评估接班人的潜力。在创业者还年轻力壮的时候,已经未雨绸缪,在创业者需要传承企业的时候,管理权力能够平稳过渡,确保安全接班、顺利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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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行,其中就对父母的房产如何通过继承的方式转让给子女们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在这些规定中,有不少内容是结合当前的情况提出的新规定。也就是说,“继承权”新规,2021年起,父母房产统统按“新规”处置。变化1新的继承权增了2种立遗嘱的方式在以往,立遗嘱的常见方式,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去公证处进行公证,但想要立遗嘱的人一般都是年迈的老人,行动自然迟缓和不便,公证处动辄几十上百公里路程,老人们经不起这样折腾。新的继承规定,增加了2种合法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录像遗嘱和打印遗嘱。这可就减轻了老人们很多麻烦事儿,例如很多老人不识字、年老了认识不清,可以录像。变化2为了防止立遗嘱被迫无奈,新增了“见证人”规定为了争父母的房产,有些子女会出怪招,例如事先跟父母讲一些事情,要求父母必须按照自己的意见立遗嘱,不然就有严重后果。所以,为了防止这种事情发生,规定必须有2名见证人在场才行,确保遗嘱出自老人内心的想法。变化3新增加遗嘱的“宽恕”制度当继承人做错事后又悔改了,得到了被继承人的谅解和宽恕,正常的家庭关系得到修复,法律就会恢复其继承权,这就是继承“宽恕制度”。“宽恕制度”在此前的司法解释中已得到认可,在司法实践中效果也很好,这一制度实际上是给了继承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体现了尊重被继承人意愿的规则设计。变化4新规定设定“遗嘱最新第一”原则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哪个遗嘱的时间距离现在最近、最新,那么这个遗嘱将作为最有效的遗嘱执行。这在以往可是不行的,根据以往的规定,在各类遗嘱中,只有“公证遗嘱”才具有最大的法律效益,不管子女们持有任何形式的遗嘱,只要有公证遗嘱的存在,那最终都会以公证遗嘱为准。新规定按照时间排序,哪个遗嘱最新就按照这个遗嘱执行。变化5新规增加了有效继承人范围为了追求更高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多年轻人不愿意生育,随着家庭缩小化越来越明显,可能很多家庭没有第一第二合法有效继承人,那么这些人奋斗一辈子的财产和房产最终将给谁?新规定增加继承人范围,外甥、外甥女、侄儿、侄女都位列其中,都可以依法继承房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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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③未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被征收征用后,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平均支付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具体分配方法,分三种情况:①土地被全部征收,其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剩余部分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被征地农户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费,②已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被部分征收或征用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②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规定,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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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5/4/10 19: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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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都有哪些方式可供选择?
货币出资简单直接,把钱投进公司一目了然。非货币出资,像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也可行,但这些得经专业评估作价,确保价值真实,既不能高估也不能低估。比如以专利技术出资,就需专业评估确定价值。
按公司章程按时足额出资,是股东的重要义务。若股东没按时足额缴纳,不仅要向公司补齐,还得向已按时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更重要的是,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没履行或没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可见,股东出资绝非小事。一旦违规,对内要向其他股东负责,对外可能要为公司债务“买单”。如果您也涉及其中,不妨在操作之前与我们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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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父母去世子女户口不在农村土地可继承。父母去世留下农村土地,子女户口不在农村,30年土地不变子女有继承权。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责任制内的土地户口本有人就继续使用,没有人就村集体收回林地和竞标得到的土地,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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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1、向土地确权的法定登记机关提出确权申请,按照我们律所接触过的情况来看,证书发放时间通常在确权工作完成后的1-3个月,如果农民朋友没有及时收到土地确权证书,建议多向村委会或者政府机关询问或者反映情况,以免因为土地确权证书发放的延迟,影响相关补贴的实时发放,3、如果确权登记机关不接受申请,农民朋友可就其不予确权行为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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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律咨询
2023/10/10 10: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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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对于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探望权同样需要得到尊重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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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继承法新规定,农村土地继承法新规定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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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判决书来了,对方过错导致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时把一套现价商品房赠与给孩子,孩子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房屋产权》的声明后,该房屋立即就变成了离婚后没有处理的共同财产,于是我方不但主张对方过错要求多分,还要求扣除房屋未来涉及缴纳的35%土地收益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腾退该房屋,法院均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大家不要觉得离婚后财产纠纷就不涉及离婚时的过错了,这个判决已经证明过错方是要承担少分财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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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农村,土地是大家赖以生存和安身立命的资源,特别在改革开放前,大家都是寸土必争。如果遇到村里有新嫁入的女子或新生的婴儿,该马上分他土地吗?遇到去世的村民,该马上让他家退出土地吗?不知别的地方是怎么操作的,反正我们村一直都是按照第一次分田里的规章来办事的。我家在湘南农村,村集体的土地一般都约定三十年重新划分一次。按当时村里的实际人口平均分配,因为丈量土地不是件容易的事,所以一般都不轻易重新划分。我家五口人,可一直都只有三个人的土地,因为第一次分地时,我弟和我妹都还没有出生,特别是我妹到出嫁时在村里都没分到地。在没有进行第二次划分之前,你家的地一直稳定在那里,不会因为家庭人口的增加或减少而变化。但出现重大变化的,就得重新划分,如前年我们村一次性卖出了五十亩地,这补偿款不是归土地所有者,而且归村集体,村集体按现在的人头平分这补偿款,然后再重新按现在的人口划分地,多退少补。虽然现在种地收入很少,但土地在村民心中的地位依然很珍贵,不管是已经在城里买房了的,还是长年在外打工的,都没有主动放弃自家土地的,因为自己的根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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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父母不在子女可以继承_老人去世后承包土地归哪个儿子
内容:村民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不意味着户的消失,也就不会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因为也不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就是说宅基地使用权并非某个人的财产,也就自然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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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相爱容易却相处不易?为什么婚姻坎坷、感情不顺?如何正确处理婆媳关系? 如何更好地教育子女?9月23日9:00,优天赋讲座现场给你答案!人际关系中,懂比爱更重要!一场讲座,教你破译生命密码、看懂人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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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农村的房子父母健在,要过户给子女要取得住房产权,有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住房贷款还请,无抵押。以上手续齐全,随时可以申请办理住房过户手续。可以与房产证登记人和共有人以及买家当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以上住房三证,一起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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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法律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处理,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农业部门申请调解,仍无法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规定,如存在异议,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在此情况下,双方可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若协商不成,可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农业部门申请调解,若仍无法解决纠纷,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