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和继承股权有区别吗

2022.09.08 17: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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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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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继承房产和继承股权有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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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郭铭芝
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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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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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章程有规定依据章程规定解决,无具体规定应当经过公司股东会商议决定。具体分析:1、如果是资合性的股份有限公司,那么法定继承人具有股东身份;如果是具有人合性的有限责任公司,那么法定继承人只有该部分股份的财产权,但不具备正式股东身份。2、无论该法定继承人是否具备正式股东身份,单方面放弃或出具《股份自愿无偿放弃声明》无效,必须由公司股东会商议决定。3、即便经过公司股东会商议,认定法定继承人的弃权行为,该部分股份依然需要进行认购和转让。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请注意公司章程是否有其他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有其他规定,则可以按公司章程办理。”《继承法司法解释》第46条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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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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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子女是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的,包括现金,不动产,有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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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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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父母的股权是可以赠与子女或子女可以继承的,如果父母在生前就通过律师写好股权在过世后赠与子女,那么到时律师会全程监管直至子女继承,还有就是父母直接把股权赠与孑女,为了更加行之有效,会通过公证处公证,以便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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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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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都可以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并以列举式的方法指出了遗产的范围,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它合法财产。有限公司具有人和性,所以《公司法》就对有限公司股权继承做了特别规定,但是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只具有资合性,并不存在股份继承的障碍问题。这也是我国《公司法》只在有限责任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权继承,而没有在股份有限公司章节部分规定股份继承的原因。换句话说,也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是当然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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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

    2024/2/6 11: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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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将至,又成功调解一个继承纠纷案件,阖家欢乐才有年味!侄女与姑姑因北京西城区房产继承产生纠纷,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以诉促调”,促成一家人和平解决矛盾,帮助当事人获得151万元房屋折价款!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指导服务。
  • 继承权是排它性的,只要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其它继承人没有继承权。《继承法》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股权继承纠纷诉讼主体如何确认

    股权继承纠纷诉讼主体如何确认

    内容:如何确定股权继承纠纷中的诉讼主体首先,确定股东的身份是至关重要的,在股权继承纠纷中,股东是最常见的诉讼主体,3. 公司:如果已故股东的股权属于某个公司,那么该公司也可能成为股权继承纠纷的诉讼主体,特别是在处理股权转移和公司治理问题时,其次,公司管理层也可能成为股权继承纠纷中的诉讼主体,在股权继承纠纷中,诉讼主体的确定是非常重要的,总之,确定股权继承纠纷中的诉讼主体是非常重要的。

    2023.10.20856人收看
  • 黄东洁

    2024/1/30 1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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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婚家庭的3个子女遗产继承纠纷,对于房产购买出资、遗嘱真实性等问题,三人各执一词。元甲律师梳理案件关键点,寻求有力证据,帮助当事人获得了北京朝阳区的房产,获得当事人的赞誉与口碑!
  • 遗嘱笔迹鉴定需要到当地司法局授予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做鉴定。如果继承⼈或者其它利害关系⼈怀疑⾃书遗嘱的真实性,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笔迹鉴定。笔迹鉴定是根据⼈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认定检验,证明⽂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的笔迹,证明⽂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的笔迹。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包括左⼿笔迹、尺划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
  • 父亲不在了,债务会落到妻女身上吗_去世的是公司股东,股权可以继承吗?

    父亲不在了,债务会落到妻女身上吗_去世的是公司股东,股权可以继承吗?

    内容: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022.12.2635人收看
  • 林艳英

    2024/1/30 9: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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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案件模拟法庭,既可以让客户提前感受一下庭审的实际情况,又能锻炼新人,还可以在庭审过程中发现案件风险点,大家集思广益,一举三得保证客户利益最大化。
  • 章程有规定依据章程规定解决,无具体规定应当经过公司股东会商议决定。具体分析:1、如果是资合性的股份有限公司,那么法定继承人具有股东身份;如果是具有人合性的有限责任公司,那么法定继承人只有该部分股份的财产权,但不具备正式股东身份。2、无论该法定继承人是否具备正式股东身份,单方面放弃或出具《股份自愿无偿放弃声明》无效,必须由公司股东会商议决定。3、即便经过公司股东会商议,认定法定继承人的弃权行为,该部分股份依然需要进行认购和转让。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请注意公司章程是否有其他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有其他规定,则可以按公司章程办理。”《继承法司法解释》第46条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 遗产继承纠纷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

    遗产继承纠纷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

    内容:典型案例:(2019)川01民辖终736号裁判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及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其经常居住地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二)死亡时住所地:焦点问题:死亡时其户籍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是否能将经常居住地作为死亡时住所地【肯定说】典型案例:(2022)京0102民初17133号裁判摘要:本案属于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应由被继承人曲某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4.04.251220人收看
  • 林艳英

    2024/1/22 17: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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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继承案件,当事人有3份遗嘱,都有瑕疵,提前进行庭审模拟,从不同角度找出问题,想出解决方案,让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 今年的民法典规定是以最后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公证遗嘱不再有优先的地位。1994年的遗嘱是否有效,一要看有没有日期在其后的遗嘱,如有,这份遗嘱无效。二是如果这是份最后遗嘱,看内容有无违反法律规定(比如没给未成年子女留下抚养费等)格式是否合法,比如自书的话要签名,年月日,最好按手印(最后这点非必须,没按也有法律效力)三是处分的财产是否是个人合法财产(有的老人将配偶的财产也处分了,这部分他无处分权)。因此,这份遗嘱是否有效要看多个因素而非没有公证,是否公证遗嘱法律规定已不是必要。
  • 婚姻家庭中产生继承纠纷,应该怎么做?

    婚姻家庭中产生继承纠纷,应该怎么做?

    内容: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应提高证据意识,对于重要事项,如财产购置、子女抚养等,务必保留相关证据。这将有助于日后的离婚诉讼,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那么应该准备哪些证据呢?

    2024.04.25376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11/2 8: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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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人若与被继承人共同居住且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法院可以酌定多分遗产。打官司打的是证据,在孝敬老人时,别忘了留下相应证据备用,在产生继承纠纷时方能占据主动权。
  • 男方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因此,儿媳和孙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有,有权继承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股权没有人继承怎么办

    股权没有人继承怎么办

    内容:根据《 公司法 》规定, 公司章程 没有另外规定的,股东去世后,自然人股东的合法 继承人 可以 继承 股东资格,法律主观:根据《 公司法 》规定, 公司章程 没有另外规定的,股东去世后,自然人股东的合法 继承人 可以 继承 股东资格,5、法律分析:股份持有人去世,自然人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其股份,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按照规定办理,如果没有规定,继承人经其他股东同意,可以转让及股份,签订协议,记载在股东名册中,并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2024.01.26563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