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友借钱多年不还能追加其妻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吗,战友借钱不还怎么办

段建国律师 2024.02.28999人收看
导读:
由于借款资金来源于银行信用卡,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情形,根据上述规定,应当认定王先生与李某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无效,因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效力,王先生与李某之间约定的借款利率亦属无效,但李某长期占用王先生资金,确实给王先生造成损失,王先生可以主张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该利息损失应当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李某认可涉案借条系其出具,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书写借条的后果应当是明知的,仍多次向王先生出具借条,应视为对借条中载明的借款事实及金额的认可,本院对其抗辩意见不予采信。

将自己银行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双方形成民间借贷关系吗?债务人欠钱不还,可以追加其配偶承担共同偿还责任吗?

一个真实案例讲清!

王先生与李某是多年的战友,2019年至2021年间,李某因资金周转多次向王先生提出借款请求,王先生基于多年战友情谊将自己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张信用卡借给李某使用,李某刷信用卡消费累计387150元!

王先生考虑到征信问题,便自己偿还了信用卡使用金额。李某以“手头紧张”为由分别出具了9张借条,但并未按约定期限还款。王先生的法律意识很强,觉得再这样一直拖下去,自己手里的借条就变成“废纸”了!所以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寻求帮助。

天用律师考虑到双方是多年战友关系,本着“先礼后兵”的原则,先帮助委托人与对方积极谈和解,但对方油盐不进、态度强硬。在和解未成的情况下,天用律师及时完成诉状进行立案。立案成功后,天用律师及时联系法院沟通,请求尽快安排开庭!

办案过程中,天用律师发现该债务发生在李某与徐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是徐女士否认对借款知情,并未在欠条上签字。本案涉及大量的材料整理,包括数十小时的录音文件整理文字材料、大量的银行流水等资料整理,在天用律师充足且有力的举证下,最终成功追加被告李某妻子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天用律师精彩庭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第十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本案中,根据李某向王先生出具的借条以及王先生、李某的陈述,本案借款是由王先生将其自己名下的银行信用卡直接交付给李某,由李某持卡使用。由于借款资金来源于银行信用卡,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情形,根据上述规定,应当认定王先生与李某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李某向王先生出具9张借条,金额合计387150元,应当认定是李某向王先生借用的本金,李某应予以返还。李某辩称每次都是王先生逼迫其写下的借条,与庭审中其自述没有强迫其写借条的情况相矛盾,且其亦未提交证据予以证实;李某认可涉案借条系其出具,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书写借条的后果应当是明知的,仍多次向王先生出具借条,应视为对借条中载明的借款事实及金额的认可,本院对其抗辩意见不予采信。因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效力,王先生与李某之间约定的借款利率亦属无效,但李某长期占用王先生资金,确实给王先生造成损失,王先生可以主张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该利息损失应当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虽然徐女士并未在涉案借条中签名,但根据王先生提交的其名下信用卡交易明细、账单等证据,可以看出李某在持王先生信用卡使用期间,存在大量生活消费支出,包括超市购物、加油、健身、家装分期贷款、服饰、餐饮、涉汽车、涉装修等,且上述消费支出占据了大部分,这与李某庭审表示的持卡支出用于建筑工地、从未使用王先生信用卡给家里买东西的陈述明显不符。同时,也可明显看出,徐女士基于李某上述持卡消费使用而获益,所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案例来源: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以上为天用律所办理过的真实案例,为确保个人和商业隐私,文中所有人物的名字均使用化名。

相关资料:

战友借钱不还怎么办

“一起扛过枪”的战友情被誉为当今社会人与人之间最真切的情感之一。8月8日,大荔法院依法对一起发生在战友间的追偿权案件予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杨某因拒不履行偿还义务,被处以司法拘留15日。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杨某系战友关系。2013年,杨某以生意周转为由向案外人借款5万元,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则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还款时间届满后,因杨某未还款,李某某积极履行担保义务将5万元及利息5000元清偿。2014年,李某某以追偿权为由将杨某诉至大荔法院,经审理,法院最终判决杨某向李某某偿还55000元。

该案2015年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与杨某联系并到其家中寻找,甚至专门到其战友聚会宴上找人,但均未见其下落,即便偶尔打通电话,杨某也只是“嗯…嗯…”作答,从未积极主动履行。8月9日,得知杨某现在从事瓜果代办行业,最近正是冬枣成熟季,承办法官当即前往安仁镇其家中,将杨某成功拘传。

 

在处置过程中,杨某仍表示现在最多只能还款几千元,没有还款能力。结合本案实情,承办法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如果积极履行义务,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即便一个月只偿还500元,到现在也该履行完毕。最终,因杨某多年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大荔法院决定对其采取15日的司法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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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8 1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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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小区院内,50多岁的赵女士和儿子、儿媳、孙子一家人晚饭后悠闲散步。 赵女士在踩到一个看起来外观完好的井盖时,不料井盖竟然发生了180度翻转,致使赵女士坠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赵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队求助,将赵女士从深井中解救出来并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坠落深井造成赵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胫骨平台骨折、踝关节骨折等全身多处损伤。 出院之后,赵女士及家属多次找物业公司沟通赔偿款的事情,但是物业公司认为“赵女士要的赔偿款过高,而且物业公司已经垫付了医疗费28万元”,不同意对赵女士进行合理赔偿。 委托专业人员才能安心休养 赵女士的家人对于物业公司拒绝赔偿的态度非常气愤,但是也无计可施。一家人为了赔偿的事情急得焦头烂额,导致赵女士无法安心养伤,子女也无法安心工作。 经过一家人商量后,一致决定委托律师来办理,这样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赔偿款,伤者及家人也能节约时间,各自安好。 经过充分的咨询沟通,在2022年9月2日,赵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拿到应得的赔偿。 元甲律所专案组研究案情,积极指导赵女士准备录音、现场照片、医疗费用票据等各类证据材料,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合理赔偿。 03物业公司担责 获得满意赔偿 为了避免物业公司对赵女士伤残情况不认可,元甲律师为赵女士申请了诉中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 经鉴定赵女士的伤情构成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伤残赔偿指数25%;建议误工期为210日、护理期为120日、营养期为120日。 庭审过程中,物业公司为了逃避自身责任,辩称“赵女士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部分责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为责任的承担问题。 针对责任问题,元甲律师专业解析,并具体分析事故发生过程: 事故发生时,虽然未天黑,但涉案井盖位于小区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观完好,看不出任何异样,也没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标识,任何人经过井盖都无法知悉井盖损害的情况,无法对此作出判断并采取措施,故赵女士作为小区居民不应当承担责任。 而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未进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盖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货车碾压损坏的情况下不作为,导致赵女士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理当承担全部责任。 法官十分认可元甲律师的庭审意见,一审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赵女士不承担责任,由物业公司除已垫付的医疗费28万元,另外赔偿赵女士52万余元。 赵女士以及家人对赔偿金额表示非常满意!历经一年的时间,元甲专案组温暖陪伴当事人及家人度过了每一个艰难的时刻,常常帮助、总是安慰,终于圆满解决了他们的难题! 律师点评 只有委托专业律师,对案件进行专业的分析,才能制定对当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为当事人争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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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切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处理。关于义务和担保,合同都写的比较详细。如果还看不懂,建议带上贷款合同咨询律师。
  • 共同债务人如何承担责任, 共同债务人的责任承担

    共同债务人如何承担责任, 共同债务人的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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