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经病人留下的遗嘱无效吗

2022.09.08 18: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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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经病人留下的遗嘱无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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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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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患有老年痴呆症,不能辨识自己意识与行的人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继承开始后,如果被继承人的遗嘱无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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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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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农村宅基地自建房也是可以立遗嘱继承的,遗嘱的具体写法,你可以参照《继承法》第17条,法条内容如下: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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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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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母亲一人的遗嘱有效的。因为这位父亲不具备立遗嘱的条件。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4、被篡改的遗嘱;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通常情况下,还应当对遗嘱进行公证来保障他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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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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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如果你能够证明你父亲是在神志不清时写的遗嘱或做的其它事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如果遗嘱没有给无行为能力人留下必要的份额的话,是无效的。但是必要份额之外的,遗嘱还是有效。如果立遗嘱的人还活着,让他再立一份,并去公证,效力将高于以前立的所有遗嘱。或者证明遗嘱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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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4/11 10: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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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不是人生盲盒 | 被欺骗的婚姻,你有权一键“撤回”❗】 ✨ “我以为嫁给了爱情,结果却是骗局” 被逼领证、婚前隐瞒艾滋、伪装富豪身份…… 当婚姻从一开始就是谎言,《民法典》第1053条告诉你: “别认栽!这种婚姻可以一键撤销!” 🔍 什么情况可以撤销婚姻? ① 被胁迫结婚(家暴威胁/非法拘禁等) → 自救期限:领证1年内 → 取证关键:报警记录/伤痕照片/证人证言 ②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艾滋病/精神分裂/遗传性残疾等) → 举证要点:婚前体检报告/就诊时间证明 → 时效警告:发现真相1年内必须起诉! 💡 划重点!撤销婚姻 ≠ 离婚 ✅ 法律层面“未婚”:撤销后婚姻自始无效,户口本仍显示“未婚” ✅ 财产保护更强:过错方可能少分甚至不分财产(彩礼需返还) ✅ 无冷静期:直接起诉,最快30天拿判决 🍀清醒避坑指南 ❌ 出轨/家暴不能撤销婚姻!(但可起诉离婚索赔) ❌ 恋爱隐瞒婚史不算撤销理由!(属于道德问题) ❌ 超过1年时效只能走离婚程序! 🌟 结尾: 爱情或许会眼瞎,但法律永远不闭眼 错的婚姻不是污点,死守错误才是灾难 愿你永远保留“撤回键”的勇气 (附:全国妇女维权热线 :12338 📞 建议收藏⭐?)
  • 我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方式中遗产的分配原则是:(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2)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在通常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另外,如果继承人之间自行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的。
  • 岳父母可以继承女婿父母留下的房产吗

    岳父母可以继承女婿父母留下的房产吗

    内容:《民法典》扩大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以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但该条仅指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且第二顺位继承人中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已先于被继承人去世,此时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甥等)可以代位继承相应的部分。

    2024.04.18718人收看
  • 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4/11 10: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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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装资料”“征信修复”等名义提供违规助贷服务,不仅扰乱金融秩序,相关服务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已支付的服务费能否返还,需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判定。
  • 你好,1、首先说明的是你父尚在世,其父的房产归你父亲和继母所有,未经他们赠与,任何人都不得分配。2、即使该房产在你父百年以后作为遗产继承,那要分情形而定,如果你父亲留下遗嘱,讲明该房产属于特定的人所有,那么该房产在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的部分由特定的人所有。如果你父亲没有留下遗嘱,那么该房产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后的部分作为遗产法定继承,那么亲生儿女有资格参与分配。需要说明的是与你父亲共同生活的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也有资格分配。附相关法律: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子女的继承权条件。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如何结算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如何结算工程价款

    内容:在建筑工程领域,施工合同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旦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况,工程价款的结算问题就变得异常复杂。这不仅涉及到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还牵涉到建设领域的特定规定。从法律专业的角度出发,探讨合同无效时如何合理结算工程价款,对于保护当事人权益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2024.04.01337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5/4/11 10: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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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隐名股东引发的协议无效纠纷 基本案情:C委托D代持某科技公司股权,协议约定C为实际出资人。后D擅自将股权转让给E,E不知代持关系并完成工商变更。C起诉要求确认转让无效。 法院裁判要点: 1. 代持协议本身有效,但D作为显名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符合“商事外观主义”,E善意取得股权; 2. C仅能依据代持协议向D索赔,无法追回股权。 风险提示: 隐名持股协议存在第三人善意取得风险; 若涉及上市公司、国有企业,代持协议可能因违反监管规定直接被认定无效。 法律建议:规避瑕疵股权协议风险 尽职调查:受让股权前核查公司账目、出资凭证、债务情况; 协议条款:要求出让方承诺“股权无权利瑕疵”; 约定若存在隐瞒债务或出资瑕疵,出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工商登记:及时办理变更登记,避免“一股二卖”;
  • 丈夫去世房产证过户没有时间限制。丈夫去世,房子过户需要先办理继承公证。首先需要确权,就是确定住房产权是否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就需要办理全部产权继承公证,如果是婚后购买住房,依照婚姻法规定在没有事先书面约定前提,住房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住房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这种情况是办理继承死者名下那一半住房产权的继承。死者死亡,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前提,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的房产份额。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一位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再有被选定继承人和死者配偶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
  • 施工合同无效但验收合格应支付工程价款吗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1/25 11: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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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收取管理费的方式及风险点有哪些?项目存在挂靠,怎么解决管理费问题?10年法院审判工作实践经验,谈判、调解、保全、债权转让、诉讼,多种定制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 离婚案件一般都在基层法院办理,离婚起诉状应交到法院立案庭,现在法院的立案大厅都属于立案庭。有些基层法院的派出法庭,也负责离婚案件的立案受理。人民法庭都有立案接待室。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选择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立案庭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庭。
  •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

    工程合同无效,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

    内容:当工程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时,双方应积极协商处理管理费等问题,如无法协商一致,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二、管理费的处理原则在处理无效工程合同中的管理费问题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公平原则:在处理管理费问题时,应充分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和过错程度,确保处理结果公平合理,然而,当工程合同因各种原因被认定为无效时,其中约定的管理费处理问题就成为了一个棘手的难题,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管理费问题进行协商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然而,在施工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承包人遂将发包人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返还已支付的管理费,工程合同无效时,约定的管理费处理问题是一个复杂而棘手的问题。

    2024.04.22985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11/2 8: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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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人若与被继承人共同居住且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法院可以酌定多分遗产。打官司打的是证据,在孝敬老人时,别忘了留下相应证据备用,在产生继承纠纷时方能占据主动权。
  • 一、自书的遗书,只要当事人意思表达清晰,没有受人胁迫或欺诈等情形,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只要有当事人的签名,就是合法有效的。二、村委会盖章以及村干部签名,只能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有盖章或村干部签名,并不必然证明遗嘱是有效的。比如遗嘱没有当事人签名的,很难认定是有效的。如果是代书遗嘱,如果只有一个村干部签名,也是无效的。因此,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请求确认合同无效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2024.03.27627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