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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车辆、船舶、航空器,其权属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不能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离婚时,该车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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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户口是否迁出跟是否能继承没有直接关系。需要分几种情况:1.如果拆迁之后,母亲已经把房子都给到其他子女例如儿子,房本上是儿子名字了,这些房子就不能继承了。可以继承的是仍在父母名下的房产。2.但是,如果父母订立过遗嘱,将名下的房产给到女儿之外的其他人,并且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女儿一样无法继承。3.如果是农村宅基地的房子,即使女儿已经迁出户口,父母名下的房子、没有订立过遗嘱、且房子没有倒塌仍可以居住使用,女儿一样有继承权。简单思维,您只要知道房子是父母的个人财产,在没有订立遗嘱指明不给女儿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女儿都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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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处房产,并登记在未成年的女儿名下,夫妻双方离婚时根据协议将该房产归男方所有,后因女儿未履行过户手续,男方遂诉至法院,请求将该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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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否有权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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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父母的拆迁安置房能直接写上子女的名字,但是子女与父母于属同一户宅基地家庭的成员。拆迁安置户家庭拿到拆迁安置房且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后,家庭人员可以协商对这些安置房如何办理房产证,在办理的房产证上写上谁的姓名。如家庭人员中有人愿意放弃安置房产权的,放弃产权人则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等资料,到房地产登记中心填写一份放弃安置房权利的声明。通常没有矛盾的家庭,年纪大的老人会主动放弃安置房的产权,将自己的产权份额办到晚辈名下,否则以后一旦成为遗产也是挺麻烦的,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财力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扩展资料拆迁安置户家庭拿到拆迁安置房且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后,家庭人员可以协商对这些安置房如何办理房产证,在办理的房产证上写上谁的姓名。如家庭人员中有人愿意放弃安置房产权的,放弃产权人则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等资料,到房地产登记中心填写一份放弃安置房权利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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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这种做法值不值_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缺点
内容:如果预计房子会在子女成年之前转手,那就要考虑清楚了,因为房子是登记在子女名下。做父母的如果想要出售、抵押房子,就必须得是出现重大疾病需要钱来治疗或生活学习需要等理由,一切都为了子女的利益出发,父母还得书写保证书,然后经过公证处公证,如果不是前面的理由,公证处为了规避风险,不会随意给你出具公证证明的。这也意味着房子的转手问题麻烦重重,限制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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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律咨询
2023/10/10 10: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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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对于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探望权同样需要得到尊重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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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认定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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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宅基地拆迁子女继承最新政策)
内容:若当初是以政府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一个人的,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当初以家庭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夫妻两个人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当初是以政府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一个人的,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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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相爱容易却相处不易?为什么婚姻坎坷、感情不顺?如何正确处理婆媳关系? 如何更好地教育子女?9月23日9:00,优天赋讲座现场给你答案!人际关系中,懂比爱更重要!一场讲座,教你破译生命密码、看懂人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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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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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有什么问题,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风险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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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母亲名下的房屋,在父亲去世后,母亲自行处理,通过赠与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其中一个女儿,赠与合同是否有效呢?
本案中,房屋虽然只登记在母亲一人名下,但属于父母夫妻共同财产,在父亲去世后,房屋属于母亲与所有子女共有,母亲无权在未征得其他子女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屋赠与其中一个女儿,最终法院认定母亲与女儿签订的赠与合同无效。
如果想过户房屋,最好提前咨询律师,避免出现此类情况,不仅过户行为被认定无效,最终还要浪费高额的过户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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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农村房屋拆迁是经常发生的,对农村房屋拆迁时,就需要给予经济补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一般是给予农村房屋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