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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11 1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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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发现前妻婚内出轨,离婚财产还能重新分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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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认为,要看儿媳妇对婆婆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承法》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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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自己有没有做的不对的地方需要改正,遇到婆媳矛盾多跟老公商量,多鼓励他去跟父母沟通,只要他小事不计较,大事懂得维护你,不影响你们夫妻感情,就跟他好好过。但如果你公婆偏偏就是那种蛮横不讲理,你老公又是自己没主见、啥事全听父母的妈宝男,那你就要考虑你们是不是要继续走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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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5 17: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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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被套路假离婚变成离婚,就我感觉我这个事儿是不是被骗了,我媳妇他们家呀说要买房,这个又不能他们自己买。就是说让我办个假离婚,用我的名义来买房。我去做个贷款,结果现在不跟我复婚了,房子在我名下呀,我这一个月就挣三千八,让我一个月要还七千多块钱贷款,当时有离婚协议,没有说过这个事情,女方一分钱不出,然后还不复婚。因为你自愿离婚,现在是自愿被买房房子,就在你买下银行的那个贷款,你肯定是要还的,所以你的银行贷款必须如期去还,所以咱们就说字不能随便签,然后婚也不能随便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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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我个人的观点如果儿子健在,儿媳妇是不能继承公婆去世的财产的。因为一般是公婆的父母、子女继承。只有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根据法律法规,如果儿子健在,儿媳妇是不能继承公婆去世的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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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还能起诉分割财产吗?
内容:离婚时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注明了“其他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相类似的兜底条款,同时又附注有财产清单的,离婚后夫妻一方能否以清单外财产未分割为由主张再次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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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4 17: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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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已经作出了离婚判决,规定孩子归某人所有,同时房屋和车辆变卖后双方应各得一半。然而,对方现在拒绝履行法院的判决,不仅不给出判决书中规定的份额,还躲藏起来不露面。尽管现在已经将房屋和车辆变卖,并且钱款已经被对方取走,但对方仍然拒绝给出应有的钱款份额。这个案件目前已经进入执行阶段。律师建议首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后由法官查询对方名下的所有资产。即使对方将房产出售,也一定会有现金流水,可以通过这些信息追回应有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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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父母离异,有两个女孩子,肯定是每人带一个。这是比较好的方法。但是如果一方经济条件比较好一点,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可能就会判给经济条件好的一方。所以具体要看什么情况吧,肯定要以孩子的幸福为主。什么样的环境能让孩子健康的成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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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妻子患有精神疾病可以离婚,但不能同意离婚,因为精神病人是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起诉离婚前,还需要更换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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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4/6/24 11: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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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有人问律师,为什么我起诉三次法官都不判离呢?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如果你也想打赢离婚官司,那么这个视频你一定要看到最后。第一呢,离婚判决的唯一理由就是认定夫妻感情却已经破裂。都说清官难判家务事,法官难断的是如何认定你们夫妻感情却已经破裂。所以你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要提供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证据。你在法庭上什么证据都没有,法官怎么能够认定你们的夫妻感情却已经破裂了呢?第二,提供证据时,必须要提供一些有效能够证明事实的证据,比如证明对方有家暴行为,那就去收集验伤的报告、出警记录或者人身保护令,如果对方出轨,那就要去收集微信聊天记录、手机定位。
或小区的监控视频等等。打官司呀,打的就是证据,离婚官司需要掌握一些打官司的基本技巧,必要的时候应当寻找专业的婚姻律师来协助。我是姚律师,关注我,让我们更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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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登记结婚的几项规定》。按照这个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侨)在中国境内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时,当事人须持有下列证件:中国公民:1、本人的户籍证明;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下同);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外国人: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外国侨民: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男女双方的照片。对上述证件齐全的结婚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了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和中国公民不属该规定中禁止与外国人结婚的人员,准予结婚,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二、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规定的有关条款。三、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甲、中国公民:(一)本人的户籍证明;(二)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下同)、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乙、外国人:(一)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二)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三)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丙、外国侨民:(一)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二)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三)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四、下列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一)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人员;(二)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如果是在国外结婚的话,则要遵照当地婚姻缔结的相关法律办理相应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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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咨询 、北京离婚律师:儿子和儿媳妇要离婚,婆婆应该怎样劝和
内容:虽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但如果一个儿子、儿媳在这段婚姻均感受学习不到自己幸福,甚至可以彼此折磨,且双方的离婚意愿坚决,名存实亡的婚姻生活未必就比离婚好,婆婆也只能通过接受教育他们能够坚持中国离婚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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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4/6/24 11: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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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一定要知道的五点,尤其是第四点和第五点非常重要,建议你点击收藏再观看。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呢,一般随女方生活,第二,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呢,主要是征求子女的个人意见。第三,女儿的抚养权,法院更倾向于判个母亲。第四,去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用抢夺盈利的方法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也就是说,从去年6月1号开始,如果对方企图用抢夺盈利的方法争夺孩子抚养权,但很有可能会失去孩子的抚养权。第五,分居以后子女随一方生活,没有特殊原因,法院一般不会改变孩子的生活现状,也就是说,分居以后子女随哪一方生活至关重。
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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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的问题,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双方都没有过错的话对半分割。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可以由夫妻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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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析:在该案例中,王女士没有出资购买房屋或参与建设,因此无权要求分割老公父母的拆迁房,分析:在该案例中,赵女士与老公李先生一起与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了房屋,虽然房屋的权属登记在李先生的父母名下,但赵女士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她的部分,如果房屋登记在父母或其他亲属名下,则需要进一步了解拆迁协议的约定和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有权要求分割,律师建议:在处理老公父母的拆迁房分割问题时,需要了解拆迁协议的具体约定和出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