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离婚怎么分割,老公父母的拆迁房儿媳妇有份吗

导读:
在拆迁房离婚分割中,如何确定拆迁房的归属权是离婚双方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同时,涉及到老公父母的拆迁房,儿媳妇是否有份也是许多人关注的焦点。本文将从律师的角度对这些问题进行法律分析,并为您提供相关案例。
一、确定拆迁房的归属权
在拆迁房离婚分割中,首先要确定拆迁房的归属权。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因此,要确定拆迁房的归属权,需要通过相关部门的登记信息进行查询。
律师建议:在离婚分割拆迁房时,当事人应该先查询房屋的权属登记情况,确定房屋的归属权。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或一方名下,则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可以进行分割。如果房屋登记在父母或其他亲属名下,则需要进一步了解拆迁协议的约定和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有权要求分割。
二、老公父母的拆迁房儿媳妇是否有份
在涉及到老公父母的拆迁房时,儿媳妇是否有份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拆迁房的权属属于老公父母所有,那么儿媳妇没有份。但如果拆迁房是老公父母与儿媳妇共同出资购买或共同建造的,那么儿媳妇可能享有部分权利。
律师建议:在处理老公父母的拆迁房分割问题时,需要了解拆迁协议的具体约定和出资情况。如果儿媳妇有出资或参与了房屋的建设,可以要求分割相应的权利或补偿。如果儿媳妇没有出资或参与建设,则无权要求分割。同时,还需要考虑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张先生和王女士结婚后一直居住在张先生的父母名下的一套房屋中。后该房屋被拆迁,获得两套安置房。王女士是否有权要求分割?
分析:在该案例中,王女士没有出资购买房屋或参与建设,因此无权要求分割老公父母的拆迁房。但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她的部分。
案例二:李先生和赵女士结婚后与李先生的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后该房屋被拆迁,获得三套安置房。赵女士是否有权要求分割?
分析:在该案例中,赵女士与老公李先生一起与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了房屋,虽然房屋的权属登记在李先生的父母名下,但赵女士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她的部分。同时,如果赵女士参与了房屋的建设或装修等投入,也可以要求相应的补偿。
结语:在涉及到拆迁房离婚分割的问题时,首先要确定拆迁房的归属权。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进行分割。如果涉及到老公父母的拆迁房,儿媳妇是否有份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儿媳妇有出资或参与了房屋的建设,可以要求分割相应的权利或补偿;如果没有出资或参与建设,则无权要求分割。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和建议,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