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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5/7 17:5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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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复杂的继承纠纷,李先生委托我们的时候说是其他继承人有遗嘱,并且我们发现对方已经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已经开始出售该房屋,李先生其实内心还是满伤心的,同样照顾父母,可是自己一无所有,后来在家人的鼓励下委托我们,也做好了长期打官司的准备。
李先生及家人也没想到,在我们专业团队做完财产保全措施后约对方来单位谈,从早上谈到下午现场签和解协议并支付房屋的折价款,从委托到拿到钱刚好31天,李先生及家人也是仪式感满满,特意送来4面锦旗和4个奖杯🏆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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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父母一方去世后,除有约定的以外,应当先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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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法定继承人的规定,夫妻是互为继承人的,这意味着儿媳在一定条件下是有继承遗产的权益的,这些政策和法规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儿媳继承遗产的问题,但仍存在许多争议和不足之处,虽然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儿媳在一定条件下是有继承遗产的权益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许多争议和不确定性,综上所述,儿媳能否继承遗产是一个复杂而有争议的问题,对于儿媳是否能够继承遗产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本文将从遗产继承法规的角度和相关争议出发,详细探讨儿媳是否可以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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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将至,又成功调解一个继承纠纷案件,阖家欢乐才有年味!侄女与姑姑因北京西城区房产继承产生纠纷,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以诉促调”,促成一家人和平解决矛盾,帮助当事人获得151万元房屋折价款!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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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儿子继承父亲的yich跟自己有多少房子没有关系,因为根据wg的一些flfg规定,子女,遗属有继承父母yc的权利,不管子女有多少财产,子女的贫穷与富有不影响继承关系的成立,所以如果父亲离开,儿子是可以继承父亲的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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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房子儿媳有继承权吗,公婆的财产儿媳妇有继承权吗
内容:本文将解读儿媳是否具有继承权的问题,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法律对老人房产继承的规定和相关的法律知识,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儿媳在一般情况下没有直接的继承老人房产的权利,特别是在儿媳与老人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儿媳是否具有继承老人房产的权利成为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2、相关法律规定,儿子和儿媳都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继承遗产,在法定继承中,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不能法定继承,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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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的3个子女遗产继承纠纷,对于房产购买出资、遗嘱真实性等问题,三人各执一词。元甲律师梳理案件关键点,寻求有力证据,帮助当事人获得了北京朝阳区的房产,获得当事人的赞誉与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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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遗产分配配偶儿女父母的比例是什么?配偶儿女父母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该均等继承份额,也可以协商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遗嘱分配的原则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首先,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法律效力。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资格。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即不再具有继承资格,不能再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不适用遗嘱继承,也不发生代位继承。遗产分配一种按照有遗嘱的坚持遗嘱分配,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分配处理,但相关事项的认定是基于实际来进行的,特别是遗产的具体情况应当根据实际来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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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照顾家婆老人去世房子继承可以吗_离婚可以分公婆财产吗
内容:夫妻已离婚,前妻继续照顾家婆,家婆去世,家婆住房前妻无权继承。就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继承都难。除非另有约定或家婆有遗嘱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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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案件模拟法庭,既可以让客户提前感受一下庭审的实际情况,又能锻炼新人,还可以在庭审过程中发现案件风险点,大家集思广益,一举三得保证客户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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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儿媳和孙子是属于老人的家属。如果老人住院,儿媳和孙子可以作为家属签字的。但是如果涉及到财产继承的时候,老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儿媳可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孙子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在老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老人的遗产是属于儿子和媳妇共同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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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2、父亲死了没有遗嘱,房产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即配偶、子女、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2、老人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父母突然离世没有遗嘱房产怎么分配1、父母去世没立遗嘱财产分配会根据法定顺序进行继承,子女协商,协商不一致,可以起诉,没有遗嘱、遗赠的,按法定顺序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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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继承案件,当事人有3份遗嘱,都有瑕疵,提前进行庭审模拟,从不同角度找出问题,想出解决方案,让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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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权人从继承开始时获得继承权。继承权人有权要求对遗产进行分割处理,但在分割处理前,继承权人享有的是继承权,而不是财产权。其次,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你丈夫母亲的财产继承人包括其父母、配偶和子女,你是没有继承权的,既然没有继承权也不存在放不放弃的权利,你丈夫是可以自行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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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或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继承遗产,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中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财产,但是丧偶的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财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儿媳没有权利继承公婆的遗产,但是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如果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他们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