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可以继承遗产吗 ,儿媳妇可以继承公婆遗产吗

邢颖律师 2023.11.15238人收看
导读:
根据法定继承人的规定,夫妻是互为继承人的,这意味着儿媳在一定条件下是有继承遗产的权益的,这些政策和法规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儿媳继承遗产的问题,但仍存在许多争议和不足之处,虽然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儿媳在一定条件下是有继承遗产的权益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许多争议和不确定性,综上所述,儿媳能否继承遗产是一个复杂而有争议的问题,对于儿媳是否能够继承遗产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本文将从遗产继承法规的角度和相关争议出发,详细探讨儿媳是否可以继承遗产。

遗产继承一直是广受关注的话题之一,而儿媳是否有权继承遗产更是备受争议。在我国,遗产继承法规体系相对复杂,对于这一问题的答案并不是那么简单。本文将从遗产继承法规的角度和相关争议出发,详细探讨儿媳是否可以继承遗产。

儿媳能否继承遗产?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我国的遗产继承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产的继承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两种类型。法定继承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自动继承遗产的人,而遗嘱继承人则是根据遗嘱规定而继承遗产的人。根据法定继承人的规定,夫妻是互为继承人的,这意味着儿媳在一定条件下是有继承遗产的权益的。

然而,遗产继承的问题不仅仅是法律规定的范畴,还涉及到社会伦理和家庭关系等方面的因素。对于儿媳是否能够继承遗产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有人认为儿媳妇是“外家人”,在传统观念中并不具备继承遗产的资格。其次,一些人认为儿媳妇在婚姻中发挥了重要的角色,应该享有相应的继承权益。最后,还有人认为儿媳妇在照顾老人方面付出了较多的努力,应该得到一定的回报。

儿媳可以继承遗产吗

儿媳在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继承遗产。

但若公婆订立遗嘱,指定儿媳及继承遗产,或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义务,被视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的除外。且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办理。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些地方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例如,有的地方规定,如果儿媳妇没有其他经济来源且在照顾老人方面付出了较多努力,可以享有一定的继承权益。而另一些地方则认为儿媳妇只能通过代为继承的方式来继承遗产。这些政策和法规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儿媳继承遗产的问题,但仍存在许多争议和不足之处。

公婆的遗产,儿媳妇有继承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儿媳妇在一般情况下并不是直接的法定继承人。

然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儿媳妇在丈夫去世后已经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下,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在本案中,王某主张自己在婆婆生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因此应享有继承权。如果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那么她有可能被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有权继承婆婆的遗产。

02

判定是否履行赡养义务

是否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的。

法律并没有对"主要赡养义务"进行具体定义,因此评判标准可能会因具体案情而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赡养义务包括提供经济支持、照顾生活起居、照料健康等方面的责任。

对于王某的主张,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例如经济贡献的记录、家庭支出的支付凭证、照料婆婆生活的证明等,以证明自己在婆婆生前确实承担了主要赡养义务。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将会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可信度来判断王某是否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

03

多因素多证据

继承案件往往是复杂的,涉及多个因素和证据。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院将全面考虑各方的权益和法律规定,以确保公正和公平的处理。

儿媳是否可以继承公婆遗产?

一般不能,除非有遗嘱指定儿媳继承遗产或者没有遗嘱但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认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一般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综合考虑:

(一)在经济上对公、婆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生活上对公、婆提供了主要劳务帮助。

(二)对公、婆尽赡养义务具有长期性、经常性。以上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即可认定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儿媳能继承公婆的遗产么?

杨大爷与孙大娘生前育有四个子女,即杨一、杨二、杨三和杨四。杨一作为长子在与其妻子张某结婚时,杨二、杨三和杨四均未成家,一家人居住在杨大爷的自建房内。后杨一在婚后第三年(1980年)意外过世,二人育有一子,在料理完杨一的后事后张某承担起照顾一家人的重担,未改嫁。后杨二、杨三和杨四分别成家,搬离了杨大爷的自建房。此时,杨大爷、孙大娘和张某以及张某的儿子生活在一起,张某继续负责杨大爷和孙大娘的生活起居,直至二老去世。

在老人过世很多年后的2018年,杨大爷的自建房因拆迁获得赔偿款,而几家因为拆迁款分配的问题达不成一致,杨二、杨三、杨四认为拆迁款应该分成四份,除了他们三个各自一份外,张某的儿子有一份,但是张某认为自己在生前一直照顾二老,也应该分得一份拆迁款,这样才公平。后几方诉至法院,那么张某作为杨大爷和孙大娘的儿媳,对于二老遗留下来的财产是否有继承权?

法院判决:

张某在丈夫杨一过世后,确实与杨大爷、孙大娘共同生活,尽到了赡养义务,故其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适当分得拆迁款。杨大爷与孙大娘生前未留有遗嘱,对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因杨一先于二老过世,由其儿子代位继承杨一应继承的份额,而拆迁款作为二老遗产的合理转化形式,故应该由张某、张某与杨一的儿子、杨二、杨三、杨四各享有1/5的份额。

关于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在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有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从这个法条中可以看出,儿媳或女婿想要继承公婆或岳父岳母的遗产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儿媳或女婿与公婆或岳父岳母之间的姻亲关系。

(2)儿媳或女婿丧偶的事实。

(3)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其实前两个条件比较容易认定,关键是如何认定“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司法实践中,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衡量:

1、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向被继承人提供主要的经济支持、负担被继承人的日常开销,被继承人主要依靠该经济支持维持生活;

2、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对被继承人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照顾其生活起居、进行病床护理等。

注意,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对被继承人提供的帮助应当是长期的、稳定的,而非偶尔和有限的照料。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丧偶的儿媳或女婿一直与其公婆或岳父岳母共同生活,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不仅可以继承其公婆或岳父岳母的遗产,甚至可以要求比其他继承人多继承其公婆或岳父岳母的遗产。

儿媳能否继承公婆遗产?

刘老伯夫妇去世后给独生子小刘留下了一套房产,对于这套房产的继承,小刘的妻子有份吗?

 

——在小刘继承后,这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项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对于继承的财产,结合《民法典》继承编的有关规定,一方通过法定继承所取得的财产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一方基于特定身份关系享有的继承权,对方不能共有,双方分享的只是继承得来的财产。本案中,小刘的妻子虽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但继承的事实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小刘继承所得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综上所述,儿媳能否继承遗产是一个复杂而有争议的问题。虽然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儿媳在一定条件下是有继承遗产的权益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许多争议和不确定性。因此,在处理继承问题时,我们应充分考虑法律规定、家庭伦理和社会道德等多个因素,以求达到公平、合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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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

    2024/1/30 1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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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婚家庭的3个子女遗产继承纠纷,对于房产购买出资、遗嘱真实性等问题,三人各执一词。元甲律师梳理案件关键点,寻求有力证据,帮助当事人获得了北京朝阳区的房产,获得当事人的赞誉与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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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29172人收看
  • 北京法律咨询

    2023/11/2 8: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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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人若与被继承人共同居住且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法院可以酌定多分遗产。打官司打的是证据,在孝敬老人时,别忘了留下相应证据备用,在产生继承纠纷时方能占据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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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个人的观点如果儿子健在,儿媳妇是不能继承公婆去世的财产的。因为一般是公婆的父母、子女继承。只有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根据法律法规,如果儿子健在,儿媳妇是不能继承公婆去世的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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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有权继承,前提是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2022.09.28989人收看
  • 答:国家实行了低保政策,贫困家庭皆被纳入了低保范围,他们可以享受基本的生活保障,城镇居民每人每月能够领取不低于570元的保障金,农村居民每年可以领取不低于4260元的生活保障金,低保的保障费用和当地的消费水平有关。购买非生活必需却又高价的商品,比如汽车、商品房、股票等等。因吸毒、赌博等恶习导致生活贫困的人群不能再领取低保。享受贫困补贴是有一定的审批流程的,儿媳妇名下可以有房子,新组建家庭后,低保户津贴是定期审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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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第一顺序:子女、配偶、父母根据中国的《继承法》规定,遗产的继承顺序是先由直系亲属继承,如果没有直系亲属,那么血缘亲属继承,最后如果以上情况都不存在,遗产由配偶和父母共同继承,如果死者没有父母或子女,而是由兄弟姐妹共同继承遗产,则他们可以通过协商自行决定各自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死者没有子女,则由配偶和父母共同继承遗产,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近亲属如果在第一顺序中没有合法继承人,则遗产将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近亲属继承,这些亲属共同组成了第二顺序。

    2023.06.14140人收看
  • 1儿子去世后,儿媳的赡养义务: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原则上儿媳没有继承公、婆遗产的权利,那么儿媳也无赡养公婆的义务。当然,在婚姻存续期间,妻子因婚姻关系对公婆有协助丈夫赡养其父母的义务。但是,丈夫去世后,失去了婚姻关系的支撑,妻子就没有了赡养公婆的义务。因此公婆不能在儿子去世后强制要求儿媳支付赡养费。2儿媳、女婿等亲属的赡养义务: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婚姻法》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包括儿媳、女婿。由此可见,儿媳、女婿这些因婚姻维系的亲属在婚姻关系消灭后,原来的义务也随之消灭。但是,我国法律是鼓励丧偶儿媳赡养公婆、丧偶女婿赡养岳父母的。《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3儿媳的赡养费义务与儿媳的改嫁关系:儿子去世后,儿媳是否再婚是儿媳的婚姻自主权利,他人无权干涉。至于赡养费,因儿子的去世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的消灭,儿媳对公婆也失去了赡养义务,因此儿媳是否改嫁并不影响赡养费的承担,二者并无关联。因此,因儿子去世,儿媳与公婆丧失了姻亲关系,儿媳对公婆不享有赡养义务,公婆不能强制性要求儿媳尽赡养义务,支付抚养费。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儿媳可以在自己的经济范围内给予公婆适当贴补,但是完全出于儿媳的自愿。
  • 侄子侄女可继承叔伯遗产?

    侄子侄女可继承叔伯遗产?

    内容:首先,依据《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给出肯定答案:侄子/侄女可以继承叔伯遗产,这是真的,也同样适用于外甥或外甥女,但发生此种继承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mdash,总的来说,在侄子/侄女继承叔伯遗产这个问题上,实质属于在特定的情形下,由侄子/侄女来替代或填补被继承人&ldquo,侄子侄女以后可继承叔伯遗产&rdquo,侄子/侄女继承叔伯遗产&rdquo,侄子/侄女继承叔伯遗产&rdquo,来继承遗产,当然就更不会发生由被继承人&ldquo。

    2023.07.07195人收看
  • 您好!在没有遗嘱,或有遗嘱但指定非儿媳继承财产的情况下,儿媳是没有继承权。除非父母留下遗嘱,将财产指定由儿媳继承;或在丧偶儿媳承担了对公婆的主要赡养义务,这样儿媳才会有财产的继承权。第一,儿媳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1、法定继承情况下,《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继承法》第12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从现有继承法的法条可以看出,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无法继承公婆的财产;除非,其配偶过世,丧偶儿媳对公婆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2、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只有公婆订立遗嘱,并在遗嘱中将财产指定给儿媳继承,这样儿媳作为遗嘱受益人,是可以得到财产的。不过提醒一下,因为通常情况下,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这种方式叫遗赠。3、虽然儿媳没有继承权,但是儿媳仍然有权利享受财产。其中的逻辑是这样的,其配偶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了其父母的遗产。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俩人一人一半,所以之后如果儿子和儿媳面临离婚,儿媳就会分走的属于她的一半。第二,如何避免“儿媳没有继承权,但仍有权利享受财产”的情况?只有父母生前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指定分给儿子个人,这样儿子继承之后,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即使离婚也不会被儿媳分走财产。即在遗嘱文字中指明,“由xx个人全部继承,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也就是所谓的“防儿媳条款”,加上这句话就解决了问题。第三,如果确实想把财产给到儿媳,那么应该怎么做?1、订立遗嘱,在遗嘱中指定财产“遗赠”给儿媳2、儿媳在得知受到遗赠这个消息的2个月内表示接受,具体方式包括以下:去公证处办理“接受遗赠公证”。当然公证不是必须的,如果受赠人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可以起草书面证明,请两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现场见证并签名。但是注意,这个动作必须在2个月内完成,否则遗赠无效,所遗赠的财产将按照法定继承执行。3、儿媳作为遗嘱受益人,在老人身后,与所有其他法定继承人完成继承权公证,如果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认同这种分配方式,或者不愿意配合,那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 二婚妻子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

    二婚妻子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

    内容:二婚妻子是否享有遗产继承权:夫妻一方去世后,按照法定继承方式,二婚配偶可以继承其婚前财产。如果处在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仅有二婚配偶的话,二婚配偶可以全部继承财产;如果存在其他继承人的,二婚配偶应当与他们一起“均等”继承财产。

    2023.05.3112人收看
  • 我认为,要看儿媳妇对婆婆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承法》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夫妻双方意外死亡遗产由谁继承?

    夫妻双方意外死亡遗产由谁继承?

    内容:当夫妻双方同时发生意外死亡时,其个人名下财产应由其个人的继承人继承,而夫妻双方共同名下的财产则应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中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如夫妻双方一起死亡,则其个人财产应根据个人所持有的财产凭证由继承人继承,但是,在此过程中,如果李某的父母不同意,则王某的财产应该全部由其余继承人共同继承,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李某和王某的财产应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且二人均无遗嘱,如果夫妻共同名下的财产证券、存款等有偿付,则应全部由其余继承人共同继承。

    2023.06.271006人收看
  • 作为配偶一般不能继承公婆的财产,只有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如果妻子在丈夫去世后,对公婆尽了赡养义务:妻子就取得对公婆遗产的继承权,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公婆的其他子女有相同的继承权。但公婆留下遗嘱指定其他人继承的除外。如果妻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赡养公婆:不能继承丈夫父母的遗产。
  • 现在继承房产要交遗产税吗?

    现在继承房产要交遗产税吗?

    内容:虽然继承人在继承房产过程中不需要缴纳遗产税,但是需要承担的税务问题并非完全没有,目前对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承房产的过程中不需要缴纳任何遗产税,现在继承房产不需要交遗产税,但在继承过程中仍然需要承担一定的税务问题,因此,在继承房产时,继承人需要提前了解并了解相关税费的具体规定,以及办理继承手续时所需要的相关证明和手续,这样才能顺利办理继承手续,避免出现相关问题,继承房产一直是一个较重要的财产传承方式,但在继承的过程中,继承人需要承担的财产税问题也应该引起重视,我国继承房产需要交遗产税吗。

    2023.06.25785人收看
  • 儿子子去世,孙子拿了奶奶的房产是否有和姑姑一起养奶奶。拿了奶奶的房产应该和姑姑一起养奶奶。你是爸爸的儿子,既然爸爸过世了,你又拿了你奶奶给你爸爸的遗产,你义不容辞该和姑姑一起养奶奶,替你过世的父亲尽孝,在你的能力范围一定要好好的孝顺奶奶,让奶奶安渡晚年。
  • 民法典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吗

    民法典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吗

    内容:因此,在夫妻共同生活的过程中,儿媳也应该承担起赡养公婆的义务,在家庭中,亲属关系是相互扶持、相互照顾的关系,儿媳应该承担起赡养公婆的义务,这也是传统家庭观念的体现,儿媳应该承担起赡养公婆的义务,这也是传统家庭观念的体现,那么,民法典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吗,此外,即便存在儿媳赡养公婆的义务,儿媳对公婆的赡养程度也应当是适当的,不能过分损害自身利益,根据民法典第25条的规定,儿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这条规定并没有明确规定儿媳是否也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2023.06.27242人收看
  • 按《继承法》规定,公婆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子女、各自父母继承。丈夫先于去世,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儿媳没有继承权。
  • 儿媳妇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吗

    儿媳妇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吗

    内容:丈夫去世,媳妇和婆家就没有关系了,媳妇当然没有赡养婆婆的义务,但是,孙子孙女需要养奶奶,小儿子在外面干点活,也挣不了几个钱,儿媳妇赌气和娘家借钱出去盖了新房,生了儿子后,开了一家店,婆婆只顾着老大家的孩子,小儿媳妇一个人抱着孩子看店,儿媳妇没得到过婆家经济上的支持,婆婆在有能力看娃的时候袖手旁观,3、男人去世,儿媳没有赡养婆婆的义务,那么,儿媳妇应该给婆婆养老吗,按照法律来说,儿媳妇是没义务给公婆养老的,但若是真不养,恐怕会被唾沫星子淹死,有些人总站在道德的至高点夸夸其谈,却忽略相处中会出现什么问题。

    2023.07.10648人收看
  • 1.民法典中规定,房屋所有人去世后,具有继承权的人包括如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公婆对儿媳妇的态度取决于老公

    公婆对儿媳妇的态度取决于老公

    内容:公婆身为长辈,遇事不能冷静处理,使用暴力解决问题,也真是不能苟同。儿媳妇跟自己家没有血缘关系,是儿子“八抬大轿”娶回来过日子的人,哪怕公婆再有理,儿媳妇再大错,公婆都不应动手殴打,当他们动手的那一瞬间,就是错了,有理也会变无理,事上加事了。

    2022.11.22466人收看
  • 除非是逆子,才不让父母住家里。其实很多父母都不愿意和孩子们一起住,不自由,我父母就自己单过,虽然都快90了,自己能自己做饭,洗澡,洗衣服。说了到剩一个人的时候,就去养老院。或者跟我过,不会龈儿子过,不习惯。
  • 继承遗产怎么分配?

    继承遗产怎么分配?

    内容:继承遗产是指当一位亲属去世后,其留下的财产和财富应该由哪些人来守护和分配。通常情况下,当一位亲属去世后,其财产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将其留下的遗产分配给其亲属或者指定的继承人。

    2023.05.298人收看
  • 作为配偶一般不能继承公婆的财产,只有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如果妻子在丈夫去世后,对公婆尽了赡养义务:妻子就取得对公婆遗产的继承权,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公婆的其他子女有相同的继承权。但公婆留下遗嘱指定其他人继承的除外。如果妻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赡养公婆:不能继承丈夫父母的遗产。
  • 公证处遗产继承公证流程

    公证处遗产继承公证流程

    内容:2.遗产继承公证的法定程序具体是:一般先由申请的当事人向办理公证遗嘱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然后提交继承人的身份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以及遗产的权属证书等证明材料,那么公证处遗产继承公证流程有哪些一、公证处遗产继承公证流程要核实吗1.公证处遗产继承公证流程要核实吗,总之,全体继承人都要到公证处去,公证处要核实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然后受理该继承公证业务,遗产公证三、公证处遗产继承公证材料1.公证处遗产继承公证材料,继承公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3.公证处在遗产继承公证中,需要核实遗嘱、继承人身份、遗产份额等信息,确保继承人的权益得到保障,3.遗产继承公证处公证费用是,按遗产数额的2%收取,最低200元,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按标的额不同,在03-001之间收取,证明其他经济合同的,按照1%-005%收取,证明民事协议的,每件收取200元,建军节迫近之时,有关公证处遗产继承公证流程要核实吗。

    2023.07.07270人收看
  • 2021年老人赡养费标准如下:1、老年人的基本赡养费,可以设各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各地低保补助为上、下限,结合赡养人收入20%左右的比例进行计算,如该数额高于或低于上、下限的,则以上限或下限确定为赡养费标准;2、老年人生病发生的医疗费,除保险理赔外,其余费用应按医疗部门的票据额计入赡养费中;3、因生病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无法照料的,应将护理费用计算在赡养费内,而这一费用将根据有关养老机构证明或当地一般雇佣人员标准计算;4、赡养内容亦应以相应支出发票为据计算赡养费用。确定赡养费给付内容及计算标准时既要考虑权利人需求的必要性也要考虑义务人承受力的可能性,在充分保护老年人合法前提下,综合平衡各方利益。【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第十五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第二十三条城市的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救济。农村的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五保供养,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 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是怎样

    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是怎样

    内容: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讨论遗产继承顺序和分配的规定及原则,以及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因此,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是一个需要我们认真了解的问题,总的来说,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除了顺序和原则,我们还需要了解遗产继承中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1. 有些继承人可能放弃继承权,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遗产继承顺序,一般来说,遗产应该由配偶、子女、父母和其他亲属依照一定的次序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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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婆婆承包的土地,儿媳妇可以继承承包权的。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公婆房屋拆迁,离婚时儿媳是否有份?

    公婆房屋拆迁,离婚时儿媳是否有份?

    内容:鉴于赠与行为发生在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告又未能举证证明其父母明确将上述房屋仅赠与原告个人,故法院认定小李父母将以小李的名义所拆房屋赠与了小李与小齐夫妻二人,以小李的名义于2014年11月20日与拆迁公司签订溧水经济开发区征地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书所获拆迁利益属原、被告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判决准许小李与小齐离婚,而小李与拆迁公司签订征地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书中申购的拆迁安置房的相关权利、义务由小李享有并承担,小李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小齐1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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