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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每个月都会固定给婆婆打一部分工资补贴家用,导致他们结婚7、8年根本就没攒下什么钱,如果离婚,这部分钱还能分吗?
当然可以分,因为结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是没经过老婆同意,就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每月固定给自己爸妈打工资补贴家用,那么离婚时,老婆可以要求老公补偿或是让公婆返还,或者从其他夫妻共同财产里折价。
孝顺父母的方式有很多,但如果一味地牺牲小家去补贴大家,最后买单的就只能是婚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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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民法典中规定,房屋所有人去世后,具有继承权的人包括如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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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妇可以继承公婆遗产吗,儿媳妇可以继承公婆遗产吗现在
内容:儿媳妇有继承权吗1、相关法律规定,儿子和儿媳都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继承遗产,在法定继承中,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不能法定继承,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相关法律规定,儿子和儿媳都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继承遗产,在法定继承中,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不能法定继承,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3、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公婆的遗产儿媳妇不一定可以继承,被继承人订立遗嘱由儿媳继承遗产的,儿媳就有继承权,而在法定继承中,儿媳的配偶死亡后,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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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继承编第1129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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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必须是房产的所有人,也就房产证上写名字的人。房产抵押流程:1、双方就房屋的抵押意思表示一致;2、双方签订抵押合同;3、携带身份证和抵押合同向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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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丈夫去世,媳妇和婆家就没有关系了,媳妇当然没有赡养婆婆的义务,但是,孙子孙女需要养奶奶,小儿子在外面干点活,也挣不了几个钱,儿媳妇赌气和娘家借钱出去盖了新房,生了儿子后,开了一家店,婆婆只顾着老大家的孩子,小儿媳妇一个人抱着孩子看店,儿媳妇没得到过婆家经济上的支持,婆婆在有能力看娃的时候袖手旁观,3、男人去世,儿媳没有赡养婆婆的义务,那么,儿媳妇应该给婆婆养老吗,按照法律来说,儿媳妇是没义务给公婆养老的,但若是真不养,恐怕会被唾沫星子淹死,有些人总站在道德的至高点夸夸其谈,却忽略相处中会出现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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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既然成为一家人了,家庭成员之间就没有必要把儿子儿媳分得那么清。假如长辈把他们都视为自己的孩子,在做家务时应该不存在该不该的问题。什么是该,什么是不该?只要家庭成员之间有爱,相互信任、理解、依赖、包容,这个家庭一定是和谐幸福的。我有一个朋友,从结婚起,婆婆就叫她女儿,一家人没有几乎距离感,相处的很融洽。所以,我认为一个优秀孝顺的儿子和贤良懂事的儿媳背后,一定有一个开明智慧的公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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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法定继承人的规定,夫妻是互为继承人的,这意味着儿媳在一定条件下是有继承遗产的权益的,这些政策和法规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儿媳继承遗产的问题,但仍存在许多争议和不足之处,虽然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儿媳在一定条件下是有继承遗产的权益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许多争议和不确定性,综上所述,儿媳能否继承遗产是一个复杂而有争议的问题,对于儿媳是否能够继承遗产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本文将从遗产继承法规的角度和相关争议出发,详细探讨儿媳是否可以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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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儿子子去世,孙子拿了奶奶的房产是否有和姑姑一起养奶奶。拿了奶奶的房产应该和姑姑一起养奶奶。你是爸爸的儿子,既然爸爸过世了,你又拿了你奶奶给你爸爸的遗产,你义不容辞该和姑姑一起养奶奶,替你过世的父亲尽孝,在你的能力范围一定要好好的孝顺奶奶,让奶奶安渡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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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房子儿媳有继承权吗,公婆的财产儿媳妇有继承权吗
内容:本文将解读儿媳是否具有继承权的问题,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法律对老人房产继承的规定和相关的法律知识,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儿媳在一般情况下没有直接的继承老人房产的权利,特别是在儿媳与老人共同生活的情况下,儿媳是否具有继承老人房产的权利成为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2、相关法律规定,儿子和儿媳都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继承遗产,在法定继承中,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不能法定继承,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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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在没有遗嘱,或有遗嘱但指定非儿媳继承财产的情况下,儿媳是没有继承权。除非父母留下遗嘱,将财产指定由儿媳继承;或在丧偶儿媳承担了对公婆的主要赡养义务,这样儿媳才会有财产的继承权。第一,儿媳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1、法定继承情况下,《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继承法》第12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从现有继承法的法条可以看出,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无法继承公婆的财产;除非,其配偶过世,丧偶儿媳对公婆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2、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只有公婆订立遗嘱,并在遗嘱中将财产指定给儿媳继承,这样儿媳作为遗嘱受益人,是可以得到财产的。不过提醒一下,因为通常情况下,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所以这种方式叫遗赠。3、虽然儿媳没有继承权,但是儿媳仍然有权利享受财产。其中的逻辑是这样的,其配偶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了其父母的遗产。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俩人一人一半,所以之后如果儿子和儿媳面临离婚,儿媳就会分走的属于她的一半。第二,如何避免“儿媳没有继承权,但仍有权利享受财产”的情况?只有父母生前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指定分给儿子个人,这样儿子继承之后,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即使离婚也不会被儿媳分走财产。即在遗嘱文字中指明,“由xx个人全部继承,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也就是所谓的“防儿媳条款”,加上这句话就解决了问题。第三,如果确实想把财产给到儿媳,那么应该怎么做?1、订立遗嘱,在遗嘱中指定财产“遗赠”给儿媳2、儿媳在得知受到遗赠这个消息的2个月内表示接受,具体方式包括以下:去公证处办理“接受遗赠公证”。当然公证不是必须的,如果受赠人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可以起草书面证明,请两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现场见证并签名。但是注意,这个动作必须在2个月内完成,否则遗赠无效,所遗赠的财产将按照法定继承执行。3、儿媳作为遗嘱受益人,在老人身后,与所有其他法定继承人完成继承权公证,如果其他法定继承人不认同这种分配方式,或者不愿意配合,那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希望回答对题主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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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婆身为长辈,遇事不能冷静处理,使用暴力解决问题,也真是不能苟同。儿媳妇跟自己家没有血缘关系,是儿子“八抬大轿”娶回来过日子的人,哪怕公婆再有理,儿媳妇再大错,公婆都不应动手殴打,当他们动手的那一瞬间,就是错了,有理也会变无理,事上加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