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别人货款被告到法院怎么办

2022.07.21 06: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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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别人货款被告到法院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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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用建工律师-张嘉娱

    2025/4/11 11: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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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庭只有一次,庭审不能重来!👊 正式开庭前,我们都会组织还原度100%的模拟开庭。审判席坐的是法院退休的“真法官”,同事作为被告的“虚拟代理人”也是做了十分充分的准备的,很多页质证意见和详细的电子表格。自己人给自己人“挑刺儿”,自己卷自己,才能达到更好的庭审效果!!💪 您想不想让您的案件也进行这样一场模拟开庭?
  • 律师回复中...
  • 起诉要到被告所在地吗_打官司应该到哪个法院起诉呢

    起诉要到被告所在地吗_打官司应该到哪个法院起诉呢

    内容:民事诉讼的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我国法院分为四个层级: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所谓级别管辖,就是指案件应由哪一级别的法院管辖

    2022.12.2624人收看
  • 天用建工律师-张嘉娱

    2025/4/11 10: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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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赢了,但没完全赢?” 不!这次是 ‘1810万+全垒打’! 法院:本金利息统统到账,被告含泪点“支付”~ 💸 从 对账单变“对敌账”,到 微信转账变“心碎账单”, 天用律师化身‘法律界钢铁侠’,专治各种“拖延症晚期”! “你以为的极限,只是我们的起跳板!” ——天用律所,用专业让老赖秒变“打款积极分子”!🔨
  • 先自己写一份起诉状,被告的信息能写全的尽量写全,一般名字和电话号码都是可以知道的。 写完之后, 带上证据,起诉状和证据至少复印2份, 拿到法院请求立案,法院此时会以被告身份信息不足退回,你再让他们给你开一份协助调查函。只要你只要提供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即使没有被告身份证号码,法院也应该依法登记立案。
  • 法院会把原告的证据给被告吗,法院会将原告的资料给被告吗

    法院会把原告的证据给被告吗,法院会将原告的资料给被告吗

    内容:在法律程序中,法院会确保双方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所以原告的证据是需要被告知晓的,在法院审理案件时,原告与被告需要进行证据的交换,以便双方能够对案件有全面的了解,总之,法院会确保原告的证据被适当地呈现给被告,以维护诉讼的公正性,法院会把原告的证据给被告吗,在某些情况下,原告可能会提出一些保密申请,希望法院不将证据提供给被告,具体来说,当原告提交证据给法院时,法院会通知被告并提供原告的证据副本。

    2023.12.221121人收看
  • 北京婚姻律师-姚平

    2025/4/10 19: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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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权纠纷案件,被告在撞人后,不仅未表示应有的歉意和关心,反而玩消失,令受害者阿姨深感无奈和愤慨。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阿姨不得不采取法律手段,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催促法官尽快立案审理,以期早日获得公正的判决和应有的赔偿。
  • 被告上法庭时,被告应当积极履行还款义务。被告有能力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而拒绝执行的,情节严重的,构成拒绝执行判决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举证通知书是给原告还是被告,举证通知书要送去法院吗

    举证通知书是给原告还是被告,举证通知书要送去法院吗

    内容:举证通知书是给原告还是被告1、举证通知书是在法院立案之后发给原被告双方的通知书,上面有给出举证期间,在规定的举证期间内,双方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案件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举证通知书是在法院立案之后发给原被告双方的通知书,上面有给出举证期间,在规定的举证期间内,双方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案件相关证据以证明本人的主张,举证通知书是在法院立案之后发给原被告双方的通知书,上面有给出举证期间,在规定的举证期间内,双方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案件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2023.12.141002人收看
  • 天用债权律师-王熙

    2025/3/5 17: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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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变更股东五十万货款还能要吗?我给一家公司送了一批货,这个公司呢欠了我五十万块钱,但这个公司的名称和领导呢都变更了,如果说有这个货款的合同,基础的事实已经固定下来了。那现在就是你所担心的就是对方的领导和名字都已经变了。这个在法律上还是很明确的,就是公司换领导换法人,然后并不影响你的这个责任的一个承担,也就是变更之后的公司还是需要继续来承担这个债务的。那我就放心了,这个货款是很容易能够拿到钱的啊,先给对方发一份律师函,如果说对方不给的话,还是尽快的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不难,这个事很好解决啊。
  • 那就起诉要求对工程款进行结算并支付,如果承包方竣工验收后已向发包方提交结算报告,发包方没有及时与承包方结算,承包方可以要求按提交的结算金额支付 建议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或者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为由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及时支付工程款。
  • 遗产继承纠纷被告怎么应诉,遗产继承纠纷被告怎么应诉法院

    遗产继承纠纷被告怎么应诉,遗产继承纠纷被告怎么应诉法院

    内容:本文将从律师的角度,为您解析遗产继承纠纷被告的应诉策略,帮助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遗产继承纠纷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作为被告应明确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全面了解案件情况,积极寻求专业法律援助,并通过合适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寻求专业法律援助:遗产继承纠纷涉及复杂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建议被告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总之,被告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面临诸多挑战,但只要采取正确的应对策略,充分发挥自己的权益保护能力,相信一定能取得理想的结果。

    2024.01.03362人收看
  • 婚内财产协议

    2024/4/7 14: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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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 调解属于自愿的,不是必须的。直接判决也是合法的。
  • 被告钱给法院还是直接给原告

    被告钱给法院还是直接给原告

    内容:6、被告钱可以给法院也可以直接给原告,6、被告钱可以给法院也可以直接给原告,4、被告还钱时必须把钱给法院,然后由法院交给原告,被告败诉可以直接把钱给原告,如被告给了法院,法院也应当转交给原告,被告败诉可以直接把钱给原告,如被告给了法院,法院也应当转交给原告,民事判决以后,有执行判决书义务的当事人,一般情况下应当直接将钱交给权利人,如双方为了避免争议,并且经法院承办法官同意的,也可以通过法院来进行中转。

    2023.09.211662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