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拒绝在工程结算书上签字盖章,拖欠工程款,已被起诉法院,被告未出庭,但由于结算书单方面提供,未邮寄结算书内容被驳回

2022-07-20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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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那就起诉要求对工程款进行结算并支付,如果承包方竣工验收后已向发包方提交结算报告,发包方没有及时与承包方结算,承包方可以要求按提交的结算金额支付

    建议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或者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为由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及时支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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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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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

    2024/1/10 14: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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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包人故意拖延结算,怎么要工程款?甲方有背景,不敢“得罪”怎么办?不想伤和气,哪些要账方法最有用?1月12日18点,专家老师用40年法律监督司法实践经验,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已帮助14000+人,成功要回工程款21亿元!
  •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算。工程欠款时效应从建设单位应付款而不付起算。可见,未经结算的工程,债务人并不知道所欠债务数额,债权人对自己的债权也是未知数,故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 工程未结算入账法院能否支持

    工程未结算入账法院能否支持

    内容:承包人熟知工程进展情况,应当在工程完成后及时向发包人发出关于工程验收的请求,提交竣工验收报告,若承包人没有请求工程验收直接起诉要求工程款,法院不应支持。若发包人在收到验收请求后明确表示拒不验收,则应当视为承包人的验收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2024.04.01845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8/29 8: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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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款找各种借口,拖着不给怎么办?#附近#靠谱律师#北京靠谱律师#法律#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债权债务#打官司#财产线索#律师#拖欠工程款#工程款纠纷#以物抵债#工程纠纷#资质挂靠#诉讼时效#工程款#欠款#总包#分包#实际施工人#合同纠纷#工程人#建设工程律师#北京建设工程律师#工程签证单#工程质量#工程利息#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工程审计#工程造价#工程量#工程量纠纷#停工#窝工#承包#工程纠纷律师#违法分包#违约金#利息#资质#起诉费
  • 那就起诉要求对工程款进行结算并支付,如果承包方竣工验收后已向发包方提交结算报告,发包方没有及时与承包方结算,承包方可以要求按提交的结算金额支付 建议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或者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为由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及时支付工程款。
  • 无结算单、无签字盖章、无关键证据怎么要回百万工程款

    无结算单、无签字盖章、无关键证据怎么要回百万工程款

    内容:工程项目无结算单、对账无签字盖章,工程增量也没有签证单,其他证据资料严重缺乏,实际施工人只有手写的记账本,能要回工程款吗?法院会支持吗?

    2024.04.15305人收看
  •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4/8/21 16: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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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经商议合伙干工程, 由于合作期间分歧较大,两人退股, 导致后期发包人拒绝支付工程款, 869万欠款该如何快速要回? 三人商议合伙干工程 2017年,工程公司(化名)经招投标取得某县区交通运输扶贫“建养一体化”工程的施工。 经由市政建设公司(化名)的法定代表人及胡先生与工程公司商谈一致,将工程中的其中五个标段的施工进行转包。 胡先生与沈某、孙某三人经过协商,由胡先生和孙某负责出资,沈某负责承接工程,三人共同承包该标段的工程施工,以市政建设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于2017年6月20日正式开始施工。 由胡先生与孙某负责现场项目施工管理,组织人力、机械设备、原材料等,并在现场临时搭建混凝土搅拌站,对上述标段进行实际施工。 两人退股导致工程款拖延 2017年7月9日,沈某、孙某与胡先生共同补签《项目合作协议书》一份,约定合作承包施工范围、股份比例、工程管理责任及分工、资金、财务管理等内容。 2018年11月4日,市政建设公司与工程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工程内容、工程地点、工期、定价方式、工程款支付等。 2019年1月16日,因沈某、孙某与胡先生在合作期间出现分歧,故沈某、孙某退出合作,由胡先生继续施工,各方签订合同一份,由胡先生支付沈某、孙某相应股份转让款,承接的上述工程由胡先生继续施工。 2019年12月31日,胡先生按期完成上述所有工程的施工义务,并交付业主使用至今。市政建设公司与工程公司已支付了一部分工程款,还剩余约869万元工程款一直拖延支付。 申请仲裁要回全部款项 2020年—2023年间,胡先生无数次与多个合作方沟通时,产生了严重的分歧与矛盾,所以款项一拖再拖,一直未解决工程款纠纷。 于是在2023年6月,胡先生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天用律师帮助胡先生梳理了案情,指导收集证据,包括合同、施工情况记录、合作协议书、结算会议纪要等全面的证据资料。 资料准备齐全后向北京仲裁委申请仲裁,由两位资深的天用律师参与出庭。庭审中,天用律师对全面的证据进行观点论述,对被拖欠的工程款据理力争,得到了仲裁院的认可与支持。 经合议,仲裁庭裁决如下: 1、工程公司向胡先生支付工程款869万元; 2、本案支出的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和律师费全部由工程公司承担; 3、本案仲裁费由胡先生承担20%,由工程公司承担 80%。 经过天用律师的不懈努力,胡先生的全部诉求达成,胡先生对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非常认可,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 律师回复中...
  • 工程款未结清先签署结算单,分包方想赖账怎么办

    工程款未结清先签署结算单,分包方想赖账怎么办

    内容:为挂靠在其他公司名下的实际施工人,有时为了能够顺利拿到工程款,不得不作出些许无可奈何的让步。在工程完工,尚未收到全部款项时,分包方要求先行签署结算单,但之后,分包方又想少支付款项,实际施工人该怎么办?

    2024.04.02477人收看
  • 王熙

    2024/4/7 15: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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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 工程竣工后不需要结算,但一般应结算。我国法律规定,工程竣工结算以合同工期为准,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提前或延误。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奖惩办法执行。
  • 私人挂靠在建筑公司名下怎么结算工程款

    私人挂靠在建筑公司名下怎么结算工程款

    内容:私人挂靠在建筑公司名下怎么结算工程款一、个人挂证在建筑工程公司户下如何清算工程进度款工程承包合同支付的环节:1、施工总承包方位工程分包方付款合同规定总工程款的30%,二、建筑施工企业挂证项目的财务核算的标准(1)以被挂证方为财务核算行为主体,不可以以挂证方为财务核算行为主体.(2)将挂证方当做是被挂证方的一个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挂靠公司项目的财务核算(以被挂证方为建筑施工企业一般纳税人为例子)深入分析如下所示:第一,被挂证方工程项目专享帐户接到挂证方存进的选购建筑装饰材料,尤其是选购主要材料和机器设备垫付资金款时:借:存款-(工程项目专享账户名称)贷:其他应收款-(挂证人的名字)第二,被挂证方接到小区业主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时的账务处理如下所示:被挂证方接到小区业主或发包单位的订金的账务处理如下所示:借:存款贷:应收帐款[接到小区业主订金/(1 10%)]应交税金-------销项税(销项税额)[接到小区业主订金/(1 10%)×。

    2024.04.23370人收看
  •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2023/8/9 18: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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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没有结算怎么起诉: 工程未结算是可以起诉的,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有明确的被告。是谁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就应当以谁为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打官司必须有具体明确的要求,法院才能进行审理判决。 需要向法院提的材料: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中途退场的工程款如何进行结算?

    中途退场的工程款如何进行结算?

    内容: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一般原则,即在建设单位或发包单位根本性违约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途被解除,而原合同计价方式采用的是不平衡报价或原计价方式无法适用的情形下,为了保护守约方利益,施工单位可以突破合同价款的约定,主张按照定额价或工程造价比例来结算相关工程价款,如果中途退场后已完工程存在质量问题需要修复,对于修复方案、修复费用需要鉴定以便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法院一般会准许当事人的司法鉴定申请,并依据司法鉴定结果进行相应的裁判。

    2024.04.23931人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