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问家庭暴力怎么处理



问问家庭暴力怎么处理
问问家庭暴力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会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会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2024/7/1 22:30:02
过滤,有粉丝问要工程款打官司伤了关系怎么办?那我给你分析分析哈,工程老板都喜欢谈关系,但是我们2万个成功案例,没有一个是靠关系把钱给拿回来的。靠关系的老板要工程款都是三种心态,第一个呢习惯,这么多年都是靠关系过来的,以前也是关系到位,款项到位。第二个害怕,害怕得罪人,以后接不到项目。第三个就是面子,我打官司会不会给领导添麻烦了呢?很多工程老板干到最后就是建设行业的慈善家,活雷锋啊,上下吃饱,自己受苦。所以你看第一个习惯问题,以前领导是一言九鼎,现在啥气候了,有事儿都往后退呀,谁敢冒头呢?所以大家都是集体决策都签字,最好法律顾问也到我单位来签个字,证明这个东西是合理的,是正确的,还有法律上论证一下,大家都不愿意承担这个风险,第二个呢,就是害怕,害怕打了官司,最后对方不给你项目了,很多这个甲方他就是这么忽悠你。
老王,这个就算了吧,你就吃点亏,让个8001000万的啊,下个项目补给你,然后你发现赚钱的项目都在他亲戚朋友那儿,你一直干一直亏。第三个呢,就是面子问题,觉得都是好朋友了,当初照顾了你,给了你项目,伤了人脉和气面子,那我问问你,下面的人堵着大门口要钱的时候,你的面子呢?被下游起诉的时候,你的面子呢?记住面子是别人给的,脸是自己丢的,但凡真给你面子,也不会这么拖着你。所以这三点您是哪种心态呢?
内容:2、没有农村房屋产权证:没有确权的房屋,意味着无法进行不动产备案,这样是无法申办农村房屋产权证的,也就是没有房产证,6、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3、法律分析:土地确权后如果有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农村房屋没有确权该如何办1、其上建造的房屋不能再修建或者修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2024/7/1 22:26:01
我一兄弟,他给我顶账,给我顶了一辆车,车值70多万,然后后来我去卖这车才发现是个事故车,不值那么多钱,但是我当时为了快点拿钱,欠条我就签字就给毁了,出了这事儿,您跟您哥们儿再去说过这个事儿吗?我跟他说个屁,我快气死了,没说是对的哈,隐房打草惊蛇,因为毕竟你们签的这个以车抵债的这样的一个协议,签的不清不楚的,也没有说清楚这个车到底是怎么样一个车,那你的兄弟还不知道,你已经知道了这个事儿,假装心平气和的先跟他打个电话,问问他这个车的事情,看他怎么说,不要太明显的啊,就像平时唠家常一样,问问这个车,比如说他之前有没有出过什么事故啊,您要去问问他这个车是怎么来的呀,等等这些,看看他对于这个车是怎么评价的,然后一定要记得做一个录音,这个就可以作为我们后期一个重大误解的事由了。
内容:相关条例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重婚罪和破坏军婚罪的规定外,还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婚姻关系中的第三者问题,通常情况下,法律不会直接对第三者进行惩罚,除非他们的行为构成了特定的违法行为,如重婚、破坏军婚等,二、追究刑事责任在某些情况下,第三者破坏婚姻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我们是否可以起诉第三者破坏婚姻呢,起诉第三者破坏婚姻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它需要充分的证据和法律支持,一、提起民事侵权诉讼在第三者介入他人婚姻的情况下,受害方可以依据《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提起民事侵权诉讼。
2024/2/5 15:52:53
内容:如第三者不当接受财物,侵犯了合法配偶夫妻共同财产权益,应当返还财产,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可以起诉小三返还夫妻共同财产吗起诉小三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当然是可以有,但前提要有证据来证明小三所使用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023/10/20 9:46:48
内容:微信或者其他新的网络电子手段只是载体,通过微信朋友圈、小程序或者电子邮件这些新形式所立的遗嘱,即便本身属于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是由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从法律角度来说都是无效的,本案中,被继承人赵某在家庭微信群中留下信息,虽然信息系被继承人账号发送,并注明姓名、年、月、日,但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任意一种遗嘱形式,属无效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微信遗嘱&rdquo,微信遗嘱&rdquo,微信遗嘱&rdquo。
2023/4/14 15:51:09
内容: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应提高证据意识,对于重要事项,如财产购置、子女抚养等,务必保留相关证据。这将有助于日后的离婚诉讼,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那么应该准备哪些证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