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在代驾公司及司机均不承认的情况下,邓涛要想胜诉就必须举证证明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正因为其不能提供证据,也就只能“承担不利后果”。这也提醒雇主或其亲朋好友,行前务必事先对身上以及车内的贵重财物进行清理和登记,让对方签字认可,以防“死无对证”。
  • 他们的关系只是同居关系。从法律上讲,女子无赡养男方老人的义务,无权继承男子的财产。两人的女儿、男子的老母有权继承男子的财产。但在继承前,应分割出属于女子的个人财产部分。
  • 法律不允许通过契约的方式来直接支配人身,因此直接规定不得出轨之类的协议是违反法律的,绝对无效。因为,人在法律上是作为主体,不能作为客体。所以,你不能通过协议来直接约束人身,但是可以通过调整双方间的财产关系来间接约束人身。比如说,你们可以约定,婚姻关系中的任何一方若与第三人发生性关系,并因此导致离婚,则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因分得70%的共同财产。
  • 夫妻财产约定受法律保护的范围:一、共同财产制,夫妻双方认为婚后财产不分彼此。如果对维持家庭生活和夫妻情感有益,可约定婚前婚后财产为共同所有。二、分别财产制,是指夫妻约定婚礼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归个人所有,在约定分别财产所有时,应约定夫妻共同生活时所需的费用和抚育子女所需的费用各自应承担的数额。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与“合理路线”,是两种相互联系的认定,属于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情形的必不可少的时空概念,不应割裂开来。何某在上午听课及中午就餐结束后返校的途中骑摩托车摔伤,其返校上班目的明确,应认定为合理时间。
  • 根据《保险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所谓受益人是专指人身保险合同的履行参与人之一,而在财产保险合同的履行中,并无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主体只能是被保险人。同时,《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四款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从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性质看,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向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即第三者商业责任保险应当是由保险公司代替被保险人赔偿给第三人的险种。因此,保险公司应当将第三者商业保险理赔款赔付给因事故造成损失的第三人,贷款银行无法成为第三者商业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 不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可以结婚。法律明确规定,只有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虽然不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名义上与兄弟姐妹相称,但实际上没有血缘关系。只要当事人没有法律规定的其他禁止结婚的情况,如果他们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或重婚,他们就可以自愿登记结婚。
  • 放弃继承协议不经公证有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放弃继承协议不需要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放弃继承协议符合有效要求,不公证也有效。有效的法律条件包括:继承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意味着真实;放弃继承权不侵犯他人的合法利益和公共利益。
  • 丈夫强迫妻子离婚,妻子可以与丈夫协议离婚,也可以与丈夫提起离婚诉讼。协议离婚是指因双方同意而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也就是说,男女自愿离婚的,允许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可以通过调解或者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 行为人指示他人殴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应当承担同等的法律责任。刑法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进行处罚。教唆18岁以下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 行为人酒后行为构成妨碍公务罪的,具体刑罚标准为: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款。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同等规定处罚。
  • 行为人非法拘禁他人的,一般超过24小时的,可以视为犯罪。刑法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有殴打、侮辱的,从重处罚。
  • 根据合同相对性,合同只对于签订合同的各方具有约束力,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也应由合同各方享有并履行。因为魏某是跟A公司签订的委托创作合同,所以支付创作费用的义务也应由A公司来履行。但是在合同有约定或者双方另行约定的情况下,A公司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履行付款义务。所以,魏某应先确认合同中对此是否作了约定或者跟A公司核实是否曾委托秦某向魏某付款。在上述两种情形都不存在的情况下,魏某受领秦某的钱款的行为则构成不当得利,魏某应当予以退还,返还之后魏某还可以依照委托创作合同的约定要求A公司支付剩余费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拍卖监督管理办法》和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要想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即商务部门的审核批准并获得通过,然后到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一般地,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和章程;(三)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四)有符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五)符合国务院有关拍卖业发展的规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应当有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有具有文物拍卖专业知识的人员。具体条件和材料,可咨询当地商务部门。拍卖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主要面临来自行政监管引发的行政处罚和因侵权或违约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两方面的法律风险。首先,拍卖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注册登记条件,如对注册资本、从业人员等要求;另一方面,拍卖企业还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相关业务,如不得拍卖违法标的,不得违规收取佣金,否则,将面临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此外,如果拍卖企业在拍卖活动中存在违法操作行为,因此给委托人、竞拍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对所有权或处分权不明的标的进行拍卖,未对其知晓的拍卖标的的瑕疵进行说明而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与竞买人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因此,建议拍卖企业在依法注册成立后,务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法合规地从事拍卖业务,不要对违法行为存有侥幸心理。在接受委托人的拍卖委托时,务必签署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对拍卖标的的来源等方面要尽到足够的审慎核实义务,特别是面对委托拍卖的是第三人财产时,对除了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可以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之外的情况,必须要求委托人出具第三人的授权书,最好经过公证处的合法公证。
  • 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调解不适用于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