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的案件一般在法院判决之后,只要判决书生效了,则当事人就应当履行其义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交通事故之后一人重伤的,责任人不一定会被判刑,如果构成犯罪则会按照规定定罪处罚,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标准会区分农村和城市,对于赔偿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项目时,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 没有结婚证,不能离婚,也不需要离婚。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结婚,未取得结婚证的,双方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属于同居关系。
  • 第二次起诉离婚没有判离,再次起诉一般需要等六个月后。我国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保安逮捕小偷是违法的,侵犯了小偷的合法权益。保安逮捕小偷后,应当立即报警,并移交公安机关。行为人构成盗窃罪的,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你提前离职,公司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让你承担培训费用,但不应扣押你的证件。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你朋友的行为侵害了你和你单位的名誉权,你可以起诉,要求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对自己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你醉酒后把别人打伤,应该承担责任。
  • 精神损害赔偿,实质为自然人因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而遭受精神痛苦或人格利益、身份利益受到损害,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是因为正当权益受到了非法侵害,导致精神受到严重打击。二者需具有因果关系。而恋爱过程中双方发生了两性关系,导致怀孕流产,虽然会给女当事人的身心带来明显的变化和影响,但通常情况下,只要不是在被强迫情形下所发生的,均属于双方自愿、自主。对于具有完全民事法律之行为的成年人而言,此行为并不属于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之行为,一方自然无权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
  • 从相邻关系上看,楼上装空调的业主宋某在自己权利实现的同时,不能侵害相邻关系人的权益。由于空调出水,对楼下业主正常的生活造成了极大影响,破坏了相邻关系,对此楼上的宋某要排除妨碍,使相邻关系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宋某应当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责任。对于物业公司而言,对业主安装空调的行为也有合理引导的义务,为了小区的整体美观和防止对其他业主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物业公司对业主安装空调的位置、安全等都要求有统一的规定,对安装行为进行检查、监督、验收等。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尽到这些义务,直接责任人又不能承担责任或不承担责任时,其也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之第二款规定,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快递公司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快递公司在需要中转的情况下,隐瞒不能直达事实及真实价格,致使你不能获得真实报价、无法正确选择,支付多余费用。因此,你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相应赔偿。
  • 既然没有资质,那么合同理应属于无效合同。你可以现在要求解除合同,因为还没开始装修,你要求解除的话,不需要赔偿对方违约金。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如果对方强行施工,你可以报警。
  • 《劳动法》中,没有对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进行明确的规定和限制。实践中,劳动者离职后,如果合同中有违约条款,劳动者要按约定赔偿。而在《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只有两种情况,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一是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的,可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二是如果单位与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和保密事项方面有约定,而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不过,这两种情况的违约金数额也不是由用人单位随意确定的,《劳动合同法》对此有具体规定。例如第一种情况,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也就是说,如果单位花3万元对一个员工进行了培训,合同约定员工要在本单位工作满3年,那么员工每提前离职一年的违约金,就不能高于10000元。
  • 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首先,谢先生的情况当属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结合本案,谢先生的情形完全与之吻合。其次,谢先生被宠物犬咬伤地属于“工作场所”。“工作场所”可分为固定区域和不固定区域。不固定区域则是指日常工作的不确定工作地点,包括职工因工作需要在现场或前往,他人直接或间接控制之下的一切地点。谢先生作为公司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所从事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其工作地点不仅仅局限于公司的办公所在地,还包括被客户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售后商品的所在地。公司将后者排除在“工作场所”之外,显然是对“工作场所”的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