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要看有没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第1次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有没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不会判离婚。需要等判决书生效后再分居,一年才能第2次起诉,第2次起诉如果能够提交分居满一年的证据,法院应该判离婚。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主要包括一方存在家庭暴力,重婚,虐待等行为,或者双方因为感情破裂已经分居满两年。
  • 没有结婚证,只要能证明男方是孩子的父亲,这个不是简单的,能够把孩子带走,这个必须要通过法院判决在孩子的问题上,如果有争议,可以向法院起诉,确定是孩子的亲生父母,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到底是把孩子的抚养权给父亲?孩子跟母亲不能随随便便带着孩子,肯定有争议,有争议通过法律解决
  • 诉讼费的缴纳需要分类型,所以先上一张法院的各类案件受理费一览表然后对号入座就可以啦。比如:1.一般财产案件标的2万诉讼费就是300元。2.离婚,如若财产只有2万元诉讼费是200元。3.侵害人格权涉及损害赔偿金为2万元的话诉讼费是300元。4.另外,如果你的案件被裁定不予受理是不用缴费的。5.还有,如果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或者调解、撤诉的会减半收取诉讼费,也就是在刚才的基础上再减掉一半,变成150或100元。基本上就是这样计算的。
  • 不需要。诉前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尚未立案之前,由人民调解组织或者专职调解员进行调解的案件,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本着自愿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该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具有法律效力,整个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当事人也可以持该调解协议,请求法院立案后出具调解书,诉讼费减半收取。
  • 一般是不能买卖的,军产房是国家军事机关所有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所有人是军事机关,该房屋一般不能成为公民所有财产,一般只有使用权,没有所以权,所以不能上市交易。
  • 起诉离婚的,根据法律规定,大概有1到7天的立案审查时间、1至5天的送达起诉状的时间,加上30天的举证期限,到开庭一般要32-42天左右时间。若离婚案件较为简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法院需要在三个月内审结;若案件较为复杂的话,则法院一般需要在六个月内审结案件,总体来说,起诉离婚到判决为3到6个月。
  • 合法,分居不过是为了证明感情破裂而已,就和离婚是否违法一样,长期分居后可以离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在法律上是必须达到2年以上,而且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相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如果是因为工作、去外地学习或者看病不算分居的。
  • 原则上是无权出售该房屋的。房屋房产证是夫妻双方一方名下,在离婚后将房屋归属于子女,但是未办理过后手续的,夫妻一方原则上是无权出售该房屋的。夫妻之间依据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房屋应该归属于子女。房屋虽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但是如果已经将房屋交付给了子女,那么子女就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单方出售的话买方如果不知情,并且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属于善意取得,子女无权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只能找出售的一方要求赔偿。扩展资料:离婚协议中将房产赠与子女的行为能否撤销:离婚协议约定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子女的情况较多,其中将房产赠与子女的情形占绝大多数。因离婚协议的约定与房屋过户登记通常具有一定的间隔时间,在签订离婚协议将房产赠与子女的约定达成后,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离婚后,任何一方是否享有撤销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双方应当履行离婚协议的约定,任何一方不得行使撤销权。离婚协议中将房产赠与子女条款的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条规定,离婚协议一方在离婚后一年内发现另一方在订立财产分割条款时存在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思情形的,可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撤销。
  • 房产交易中心怎么会查到离婚协议呢?离婚,结婚这些事宜是由民事部门负责的,这个需要去民政局查的,房产交易中心可以查到你名下的房产,有没有按揭,几套不动产。这是各有各的职责,各有各的管辖范围,需要哪种材料就去哪个部门查找就好了,以上为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 老人对自己存款的分配方式想要在遗嘱中体现,在书写遗嘱的时候需要注意:1、自书遗嘱要先写明遗嘱人的个人信息,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等。2、遗嘱的内容要说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被继承人的财产情况以及相关的合同、产权证和凭证等。3、涉及到财产,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都要写明其来源以及详细的信息,价值以及品牌规格等,还要写明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等等,自书遗嘱应由被继承人亲笔书写并签字,注明年月日。4、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都需要两人及两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应当在危急的情况下,如果被继承人可以以书面或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5、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需要注意形式以及内容,待被继承人死亡后,由继承人继承遗产。
  • 公证费大概是7400元。公证处进行遗产公证收费按标的额累进计费:20万元以下(含20万)部分1%;2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0.8%;50万元至200万元(含)部分0.6%;2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0.5%;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0.4%;超过1000万元部分0.1%。
  • 一、经济适用房是没有赠予、继承的权利的。因为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是用于解决低收入者的居住问题的,所以有限产权中不包含赠予的权利。同时,从经济适用房的用途来看,对于继承也应有所限制。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继承,不论是所有者生前立下遗嘱,还是没有立遗嘱,都要看继承人是否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如果经济适用房所有者的继承人已经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即使立下了遗嘱,其继承人也不能拥有经济适用房。但是可以继承该套经济适用房的财产权,即将经济适用房变现之后的财产归其继承人所有。如果经济适用房所有者的继承人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则应该可以继承该套经济适用房。二、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5、公证费最高300元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1、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2、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3、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4、契税:1.5%,由买方缴纳;
  • 五十五岁的女人被家暴离婚了,这对她来说是几十年的婚姻像做了一场恶梦,现在梦醒了,还了自由身,可惜有点晚。能够从那种不堪回首的魔兽手里摆脱出来,自己意味着获得了新生,要权衡自己今后怎样去过后半生的日子,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自己的出路。先有一个安身立命的窝,再找份能养活自己的工作,至于再婚的事,要等缘分到了再说吧。
  • 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扶养关系。父母可以先就变更抚养权的事情相互沟通下,看看彼此有什么样的想法,也可以征求一下孩子的意见,然后按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学习的原则,去处理这件事情。法院也会先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去判决,孩子能够正确表达的也会征求孩子意见。抚养孩子一方,一般要有稳定充足的经济来源,要有稳定舒适的居住环境,要有时间有人力照料孩子起居,要在心理上多关心孩子爱护孩子指导孩子帮助孩子。
  • 这一世,人如孤鸿,谁不是谁的过客呢?吵架归吵架,吵架的时候离婚都放在嘴上,恨不得怎么让对方更痛怎么说,但是到真正的离就不一样了,互相伤害,到伤害孩子,真的要去那一刻,真的是会不敢,会犹豫,是不是不要那么冲动就好了?谁家过日子还没有吵架了?这一离这辈子真的就看不到尽头了,也许社会变了,人们的想法变open了,但是家庭始终没有变,结婚那可刻许下的诺言是真心的,只是在最后实践的过程中发现很难,累了,卷了,想放弃,但并不一定是真的,有时候是有假象的,就连自己都分不清是真是假,到真正做决定那刻开始犹豫,因为不敢啊,人生没有后悔药,每走一步就定格了,对于人生这场游戏来说,没谁是完全懂得规则的,有些是被迫守规矩,有些事不敢不守规矩,有些人确实真的不懂规矩,规矩又在随时变化,那些本来就不懂规矩的人,又因为变化就更不会玩了,自然就出局了,出局那刻才想为啥自己就不能跟别人一样呢?他做啥我做啥,好歹不会出局,虽然不会多么优秀,但也不至于被淘汰啊,一旦淘汰是要比原来费几倍功夫再重新加入回来,这是幸运的,有些被淘汰了就再也没机会回来了。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