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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司法实践中,这种房屋权属争议案件是最多的。借名买房案件如果登记购房人对实际购房人出资事实不予认可,并主张诉争房产应按登记确定权属归属,则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审核、法律适用等方面就比较繁杂。此时,确定购房款由谁出资是关键。实际购房人应提交银行提款记录,应与购房时间、购房款数额相符。还应提交购房手续,如买卖合同、购房发票、还贷款账单、入住单据等,以证明自己为实际购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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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来信已读,对您的遭遇深表同情,现依据您来信情况作如下简要答复:一、从您的来信无法确定您从天津市河北区购买的临街平房以及后来搭建的房屋的产权情况。《物权法》第9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应以登记为准。如果您在此次买卖后未办理变更登记或您对此情况不知情,您可以持您所有的2003年的《买卖合同》或协议到房屋管理局查询该房屋的产权情况。二、您房屋现存在的问题要解决需要分两部分:一部分是您已签订了“同意拆迁书”的房屋;另一部分是还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房屋。具体而言,您已签订了“同意拆迁书”的房屋:现房屋已被拆迁,但据您所述目前没有取得拆迁补偿款。您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向您支付拆迁补偿款。您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房屋:针对孙福胜的行为,您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针对拆迁办非法拆迁的行为,您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针对拆迁办所说的这房屋另有产权人的情况,到房屋管理局查询该房屋的产权,之后主动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应的诉讼。以上答复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