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女方需要退还彩礼或者退还一部分彩礼。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且共同生活时间比较短,男女双方分手时,女方需要退还一部分彩礼。如果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且共同生活已经超过一年,彩礼不需要再退还。
-
答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对方至法院。
-
答你好,保险公司是应当理赔的,然后保险公司可以向侵权人追偿
-
答你可以的话,直接向保监会投诉保险公司的这种行为
-
答辞职是你的自由,单位没有理由不批。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设计赔偿的可以劳动仲裁
-
答你好,首先美发店是不能以任何的理由来扣员工的工资,美发店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但是美发店以此来去发你的工资,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你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你合法权益
-
答你好,待你父亲伤情稳定后到地级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后会根据伤残登记确认一次性伤残补偿金数额,以及可以主张医疗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鉴定费等。如果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伤残补助金
-
答首先应去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结果再主张相关费用
-
答你好,你的行为存在欺诈,银行很可能在知情后申请撤销与你的借款合同,要求你退还借款
-
答应当报送以下材料:(一)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债务人经营状况; 2.担保人经营状况; 3.贷款本息余额及质量状况; 4.申请以物抵债的主要理由; 5.以物抵债计划及其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6.抵债财产的构成、质量状况、权利归属、估价、变现能力以及变现计划; 7.抵债财产的保管计划。 (二)以物抵债申请表。 (三)债务人上一年经过审计的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债务人最近一期经过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四)以物抵债协议。 已经对抵债财产进行评估的,还须报送资产评估报告
-
答一、离婚后女方户口、离婚后户口怎么办、离婚后户口迁出: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二、离婚户口迁移手续、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2.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三、离婚后户口分户: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2.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四、离婚后孩子户口、离婚后小孩户口: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
答您好,如果真不想离,就尽力挽回一下,让你老婆看到你的诚意。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婚姻自由,不得强制他人离婚。法律规定,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4、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双方感情确实破裂,分居状态,并且上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法院判不离,可以仍坚持分居,并且在六个月后再起诉,法庭认为感情确已破裂,无法修复,自然会判决离婚。
-
答可以在异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注:常住户口所在地是指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_
-
答首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如想在大连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那么双方或者有一方的户口必须是在大连,否则没有办法办理。其次,如果双方或者被告在大连生活已经超过一年以上,那么双方可以在大连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答异地结婚后离婚的户口应属于常住地\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n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n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n第十六条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n来源出处:中国人大网:http://www.npc.gov.cn/wxzl/gongbao/2000-12/10/content_500433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