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房屋两个证谁应担责?



2024/7/1 22:01:05
北京的小两口呢,要注意了,虽然呀全国呢不少地方放开了限购,但是呢,北京的限购呢还没有放开,估计呀还有不少人为了买房呢假离婚,我们之前啊,接到一个案子,就是这样的小两口儿呢,在结婚的第一年为了买房呢假离婚了,男方呢,出了首付购买了顺义的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随后呢迅速的复婚,第二次呢,是在两年后,他们呀再次离婚,男方呢,出售了自己的房屋,并在不久后再次复婚,到了2020年,他们又购买了海淀的房子,这次呀,女方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不过这次出了点儿问题,假离婚变成真离婚了,女方在离婚后呢,不愿意复婚了,而且呢,顺义的房子,海淀的房子呢,都登记在了女方名下,还是双方离婚期间买的房子,男方呀,对这两套房子没有了所有。
股权。这下男方就有点儿不乐意了,说好的假离婚怎么就变成真离婚了呢?不但呢,离婚了,两套房子还没了,然后呀,男方就找到我们,想看看有没有挽救的机会,我们代表男方也找了女方,本来呢,想着两个人还有感情基础,说不定呢还能复婚,结果女方的态度很坚决,离婚就是离了,不同意再复婚,两套房子也坚持是自己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办法,我们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这两次离婚都是假离婚,两套房子都要求重新分割。而且呀,在诉讼过程中,我们提供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和共同生活的记录证明,尽管他们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但是呀,实际上还在一起共同生活,在大量的证据前提下,法院呢,也认可了我们的主张。婚虽。
但离了,但好歹啊房子呢算是要回来了,在这里呢,我要奉劝呢各位一句,离婚可不是过家家,到最后呢假戏真做,把自己呢搞成了孤家寡人了,如果呢,大家遇到类似的问题呢,欢迎呢给我们私信,我们呢一起来帮助你。
内容:房屋纠纷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解决方式,可以通过诉讼、仲裁或调解等方式进行解决。房屋纠纷是指在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物业服务等方面出现的矛盾和纠纷。根据不同的情况和具体纠纷,可以选择不同的解决方式。
2024/6/24 11:58:52
离婚时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我都想要可以吗?当然是可以的,但是现在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还是一人一个唯一,但是不是就说一定会把两个孩子判给一人一个呢?结果并不是这样的,在我最近半截的一个案子里面,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全部归我方,所以可见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并不是一概而论的。
内容:在离婚时夫妻共有的股份应当按双方各得一半原则进行分割,并以此调整公司的股权结构,夫妻离婚公司股份如何处理法律分析:离婚时,夫妻两人不能对公司股份协商一致解决,则需要对公司股份进行分割,夫妻离婚如何分割股权离婚时如何分割公司股权离婚夫妻要正确分割公司股权应该由双方协议分割,双方如果就转让份额、转让价格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2024/4/3 23:00:04
内容:不料在2022年,本案原告即宅基地所有者李某以排除妨害为由,想要收回此房屋,便一纸诉状将当事人高先生诉至通州区人民法院,天用律师专业守护房产天用律师对此进行了案件梳理:早在20年前也就是2003年,高先生在北京市通州区购买了一套宅基地小院,综合以上几点,再加上原告李某的律师貌似对于案由研究不是很精通,竟然用了&ldquo,天用律师用专业实力为高先生一家人守护了唯一的住房,具体如下:1、高先生老两口是20年前做的买卖房屋交易,虽然没有过户,但是在这20年间,原告李某从来没有出现过,也没有就房产的问题找当事人交涉过。
2023/10/13 14:56:37
内容:周某原主张余某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但鉴于案涉房屋涉拆迁权益人达15人之多,其他权益人主张余某系无权处置,法官也明确表示无法支持周某主张,因此与周某商议后,改变诉讼策略为确认买卖合同效力,具体分析如下:一、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ldquo,双方签订案涉合同后,周某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余某向周某收取购房款、交付房屋钥匙,并向公证处办理公证,即案涉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以及不违背公序良俗,符合民法典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条件的规定,即使案涉房屋未办理物权登记,同样不影响合同效力。
2023/9/22 17:32:45
内容:但如果夫妻双方意见不一致,或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如下: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根据以上法律的规定可以得出:判决两个女儿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不是像判决夫妻间的两颗白菜归属问题一样,女方抚养一个女儿,男方抚养一个女儿,而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