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要怎么算

2022-08-11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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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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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据,贷款纠纷的诉讼时效应当自权利人知道或者义务人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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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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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用建工律师-张嘉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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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拒绝。建议你收集好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借贷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借款担保人担保有效期多久无效

    借贷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借款担保人担保有效期多久无效

    内容:借款担保人担保有效期为六个月,具体规定如下: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同时,根据《担保法》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同时,根据《担保法》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023.11.0642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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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授予专利权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专利权无效。
  • 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内容:2、经济补偿金问题如果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根据《最高院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非也非也,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是可以辞职的,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者需要知道以下三点:1.&ldquo,同一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第三次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就有劳动者问: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思就是要一直在这家用人单位工作,不能辞职了吗,注:劳动者无论签订的是什么类型的合同,只要是自己提出辞职的,都是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1、在协议中明确谁申请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是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下,劳动者辞职和其他合同条件下的辞职权利义务是一致的。

    2023.07.12199人收看
  • 天用建工律师-张嘉娱

    2025/5/30 17: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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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后未约定还款期限怎么处理,债权转让到期未履行怎么办

    债权转让后未约定还款期限怎么处理,债权转让到期未履行怎么办

    内容:总结起来,债权转让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处理方式有很多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确定、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参考市场行情或寻求法律援助等方式解决,债权转让后未约定还款期限怎么处理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确定还款期限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偿还到期债务,可以考虑同类型债权的还款期限,以及债务人的个人还款能力和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合适的还款期限,确保债权人能够按时收回债务,四、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在债权转让后未能达成一致,也无法确定合理的还款期限,债权转让方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二、协商确定还款期限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债权转让后的还款期限,三、参考市场行情确定还款期限在债权转让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债权转让方可以参考市场行情,合理确定还款期限。

    2023.12.13682人收看
  • 天用建工律师-张嘉娱

    2025/5/30 17: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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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婚姻被起诉无效时,没有时间限制,但如果婚姻被起诉无效,婚姻无效的原因已经消失,法院不会宣布婚姻无效。婚姻无效的原因消失主要是指男女结婚年龄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

    内容:一、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借款双方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时,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三、应对策略针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应对策略:尽量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当借款双方未明确约定还款期限时,债权人应当及时行使权利,并在法定诉讼时效期内起诉,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总结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是债权人维权的重要法律保障,作为债权人,我们不仅要了解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规定,还要在实践中合理运用法律策略,降低法律风险。

    2023.09.0730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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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8 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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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据,贷款纠纷的诉讼时效应当自权利人知道或者义务人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能解除?

    内容:以上是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当然了,也有不能解除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不能胜任工作、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下,用人单位都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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